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_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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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2421件,涉案金额12.6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0.82%和38.69%。其中,中级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155件,涉案金额8.1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0.92%和上升73.84%。我院3个集体、4名个人获省法院表彰,7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刑二庭庭长胡军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基层法院2个集体、5名个人获省法院表彰,安岳县周礼人民法庭庭长梁山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简阳市法院审监庭庭长吴德英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职能
我院把主动服务大局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谋篇布局,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市加快发展、奋力爬坡、大步跨越的进程中,全力为经济发展“提速增量、提质增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两强立市”,全力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我院以“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科学服务、对接服务”的司法理念,结合审判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工业强市”的战略,制定《帮扶百家企业实施方案》,召开现场推进会,提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和为企业量身定做的帮扶项目。班子成员和业务庭骨干深入我市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围绕市委“畜牧强市”战略,制定《开展服务“三农”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农村诚信建设;按照市委《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制定《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依法审理劳务输出、土地承包纠纷等涉农案件,为我市2011年实现“六个新跨越”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着力优化环境,为全市经济加快发展保驾护航。审理借款、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合同纠纷案件331件,人身权、所有权等侵权权属类案件293件,为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创造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配合我市“信用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积极参加集中整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活动,审理金融涉诉案件13件,标的额达2.06亿元,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审理重点企业涉诉案件19件,标的5300余万元,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海大橡胶集团公司与山东宏力、北京福田买卖合同纠纷案,克服外地设置的层层障碍,收回了在山东拖欠长达7年之久的270余万元债权。
二、坚持严打,维护稳定,充分发挥惩治保障作用
我院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5 件。
(一)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整治城乡社会治安等专项活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41件55人。
(二)全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金融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运输贩卖假烟、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审结该类案件4件20人。
(三)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强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和财产刑的执行,审结张晓民受贿案等10件11人。
(四)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坚持严打的同时,从有利于遏制和预防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到每一件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促进罪犯的认罪伏法、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罪犯,依法对11名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了缓刑。
三、健全机制,强化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审判观念向关注民生转变,审判服务向方便群众转变,审判方式向主动调处转变,以和谐司法促社会和谐。
(一)切实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快立快审事关人民生命权、健康权的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44件,使受害人得到及时赔付。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6件,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依法认定各类劳动关系,审理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23件,及时兑现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90.98万元。统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妥善处理16件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依法审理农村水利、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6件,促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实施。
(二)努力定纷止争,尽力实现案结事了。坚持“重调解、精审判”、“以调解促工作、带全局”的工作思路,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各阶段,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加强诉前、立案、申诉信访复查和再审调解,促进息诉罢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注重民事赔偿款的兑现,使受害人及其亲属能及时得到安抚,尽量消除犯罪引起的不和谐因素。运用协调方式妥善处理行政案件,调解落实国家赔偿,有效缓和“官”“民”矛盾。应邀为行政机关授课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司法服务,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形成诉讼之前。民事审判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或主要审理方式,将其纳入目标管理,逐月通报两级法院调解撤诉结案情况。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68%,名列全省第七位。
(三)推进整体联动,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矛盾调处和排查预警,坚持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四个环节整体联动,及时化解矛盾隐患。立案环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增强调处纠纷的主动性。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多调少判,先疏导后判决。加强对基层法院受理的物业管理、劳务输出、商品房预售纠纷等新类型、群体性重点案件的指导,及早掌握倾向性苗头,统一司法尺度,尽力避免因案件处理不当引发连锁反应。落实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对接与联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一般纠纷大量涌入法院诉讼解决。加强同公安交警、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区、县法院中创新交通事故赔偿审理模式,组建了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庭,实现事故处理、民事赔偿、人民调解的一站式服务,使300余起交通事故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此创新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加强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起以行政调解前置、相对固定合议庭或主审法官、选拔医疗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为特点的医疗纠纷案件处理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权与审判权的有机整合。
(四)展现人文关怀,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加强诉前释法指导,提示诉讼风险,公示审判流程。对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等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设置“诉讼绿色通道”,提供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62.84万元。对执行不能而又经济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实施救助9万元,未违规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法院一方面坚守工作岗位,一方面组织了3万元物资和20万现金,冒着余震的危险及时对口慰问灾区法院,积极动员组织干警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11万余元,为灾后重建贡献了力量。
四、清理排查,消化积案,努力破解执行难
全市法院面对案件执行难、执行积案难以消化的困难,清理出2007年以前的未结执行积案6495件,标的6.89亿元,及时组织清理执行积案风暴行动,全年执结积案4423件,占全部积案的68.48%,兑现金额2.44亿元,兑现率为35.32%。其中,执结重点积案506件,兑现标的1.59亿元,兑现率为65.12%。我院在全省清理积案的进展中排列第一。
(一)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按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威慑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健全20家相关单位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席制度,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工作格局。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逐案落实“五定一包”(定承办人员、督办领导、执行措施、执行期限、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实行清积进展排位通报、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严格责任追究,推进清积活动扎实开展。
(二)规范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健全执行案件备案登记、执行案款专户管理,推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行执行全程公开、执行措施穷尽告知制度,建立定期通报执行情况制度,保障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扣押、搜查、评估、拍卖等强制手段,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强大威慑。加强与房管、国土、工商、金融、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依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和监督。发挥上下整体作战优势,办理对基层法院督办案件44件,委托案件94件,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和交叉执行14件。
五、畅通渠道,强化责任,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
全市法院在抗震救灾和奥运会期间,无一起因涉法涉诉引发的不稳定事件。我院信访工作受到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肯定,荣获省、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一)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接访程序。推行“阳光信访”和初访接待、法官判后释疑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案件进展周报制、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制,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全年收到群众来信448件,接待来访群众485批814人次,全部进行了回复或处理。受理207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结195件,有21件进入了再审程序。对经复查原处理并无不当的上访人,耐心做好释法宣讲,尽力促使其自动息访。
(二)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前移信访责任,变“事后堵”为“事前防”,变“上访”为“下访”,调动各方资源,全力化解重点信访案件。树立涉诉信访工作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整合各审判业务庭(室)力量,全部案件均由院长、庭长包案处理,件件提交审判委员会集体研究。综合运用司法救助、行政救济、社会帮扶、当地稳控、依法惩治等多种方法,最大限度促使当事人息访罢诉。办结交办、督办、自排信访案件44件,其中省法院交办的13件重点案件全部结案,市人大督办的16件案件限时办结并及时做了书面回复,27件案件的当事人已经息访,息访率为61.36%,名列全省前茅。上访25年的王开金父子重访案,数次进京上访的华义容、汪在华等一批疑难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三)加强联系协调,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向政法委、联席办、维稳办、信访办汇报与沟通,推动建立联合下访机制,把专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支持、相关部门协同、人民法院主办”的联动工作格局,实现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
六、提高能力,夯实基础,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以增强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廉洁为重点,狠抓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以人民法庭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改进基层司法工作。
(一)以反腐倡廉为目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典型引路,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地位观和权力观。以规范六类权力的行使和监督为着力点,印发中院指导雁江区法院制定的《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5份权力运行及监控机制文件,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二)以“三大主题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法官司法水平。根据省、市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加强教育培训,选送35人次参加上级各类调训,组织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工作培训,参训干警300余人次。组织开展庭审标兵、调解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推动审判实战技能的提升。
(三)以责任倒查为手段,强化法官办案质量责任。为更好地监督检查和追究审判、执行人员在各办案环节的履职责任,中院党组制发了市、县两级法院统一适用的《审判、执行案件责任倒查办法(试行)》,明确了7类应纳入倒查的重点案件,4类责任追究的范围、确认程序、追究程序和4类22种责任承担方式,建立了重点案件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和案件责任倒查工作体系。
(四)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提高裁判公信力。加强审判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一审案件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二审案件率达82.52%。强化合议庭责任制与落实院、庭领导监督指导责任的有机结合,细化合议庭成员的审判任务和责任。院、庭领导带头办理疑难案件,指导合议庭评议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法律文书的签发由分管院长把关,有效地统一司法尺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重大疑难或有分歧意见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研究,以集体智慧审慎研究决定各类案件。中院全年二审改判和部分改判113件、发回重审72件,改判和发回数占基层人民法院同期结案10266件的1.8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13件,占我院全年结案总数的0.60%。
(五)以创建“六无”法院为抓手,工作重心向人民法庭倾斜。加强对人民法庭案件的业务指导,强化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导,及时有效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坚持对全市各基层法院和32个人民法庭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规范庭审、工作纪律、警车管理等进行全面督导。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的协调,全市28个纳入国债建设项目的人民法庭,已下达建设计划21个,已竣工投入使用和基本完工12个,在建4个,已下达计划落实了土地未开工建设有5个,所有项目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到:党委的正确领导,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保障。市委听取法院的工作汇报,及时作出重要指示,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党政领导的关心重视,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一些案件的妥善处理,更是受益于市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只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服务大局工作的务实性,从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主动为党委出谋划策,依法处理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党委的关心支持,才能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健康顺利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院认真落实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案件汇报制度,积极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认真对待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依靠人大监督提升司法水平。市人大去年10月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及12月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审议,极大地推动了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向前发展。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是人民法院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审判工作的重要方式。通过接受多渠道的监督,对我们找准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宪法和法律,确保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适应新形势,勇于接受新挑战,面对非同寻常的繁重任务和巨大压力,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了人民法院的新发展,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在此,我代表全市607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市委、人大、政府各级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感谢市委的坚强领导,感谢人大的法律监督,感谢政府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代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感谢你们!
各位代表,我院取得的工作成绩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困难:有的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执行难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法官思想观念、审判水平还不能完全跟上形势的发展,极个别领导和干警还存在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的现象。虽经近两年的努力,但在某领域中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基层基础工作、尤其是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法官断层、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更加困难。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振奋精神,重塑形象,依靠市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9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资阳“两强立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干警,确保广大法官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着力提高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富民强市全面小康进程。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对法院工作的各项部署,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加强帮扶百家企业工作,深化服务“三农”活动,为推进“两强立市”、促进资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把司法能力建设和“大学习、大讨论”、“三大主题”等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班子建设,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年和案件质量年活动,认真执行省法院《关于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的人、涉案关系人的暂行规定》和《“七个严禁”及处理规定》,实行一月一考评、一通报。坚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四)着力强化管理,力求“三个突破”。积极构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和绩效考核三个机制,争取地方党政支持,建立信访联动处理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在解决涉诉信访、重信重访上有新突破;建立执行案件限时执结制、易人制、回访考察制、执行案款限时兑付制,加强定期媒体曝光、执行线索有奖举报制,严惩一批违法抗执的“老赖”,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突破;推广案件责任倒查机制,科学设置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管标准,完善审判、执行案流程和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推行重大案件庭审直播,重大案件集中向社会公众通报,在加强审判和执行监督上有新突破。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执行本次大会有关法院工作的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资阳跨越发展、实现富民强县兴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