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政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的调研报告_社区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2020-02-27 工作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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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下基层、提升效能促发展活动调研报告

关于路政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国家 “十二五”规划要求,针对路政管理的现状,省总队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因此积极打造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理应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根据上级党委和支队党委关于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提升效能促发展调研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支队组织机关人员派驻基层大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实践活动,期间广泛听取了基层大队路政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介绍和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走访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吉安项目经理部、江西明珠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吉安项目部等,听取各单位对路政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第一手资料。现将在基层大队驻点期间的工作情况结合支队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初步意见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情况:

总队成立以来,先后下发《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路政管理行政许可申报审批流程》,使行政审批工作逐步走上轨道。在基层大队的执法办案大厅里均设置了行政审批办理窗口,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审查、受理、送达等工作。支队成立以来,共接收到来自社会企事业单位申报的行政审批申请项目58件,已办理许可事项37件,因故暂停办理20件(因利害关系人不同意),正在办理件1件,分别占总数的63.79%、34.48%、1.72%,办理情况总体良好。

(一)认真组织办理路政管理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范规定,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共有6个行政审批项目。在办理许可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审查程序,提高了行政审批办理的效率。一是严格审查材料。对所有报送大队的申请材料,大队均能对照许可事项的要求和基本条件,认真做好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申请材料齐全无误。二是及时协调复核。根据省总队统一行政审批文书格式,严格执行各种审查、审核程序和内部操作程序,及时分办各大队,主动协调、督办、催办,并将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通知并送达申请单位或个人。三是督促追踪催办。通过积极主动地向各大队了解办理情况,做好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督办,确保办理事项不隐瞒、不延误。对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少数不及时受理,不按时完成审批等情况,及时通报并纳入日常督促检查内容。四是完善归档报备。严格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对已受理的许可事项建立档案,催促承办大队及时归档并报备。目前,受理项目大部分已按时归档,含盖了许可事项审查、受理、决定、送达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全过程。五是宣传咨询服务。支队成立以来,时常有前来咨询的单位或个人,有的直接打来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均耐心地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办理情况答复等工作,维护良好的路政形象。

(二)研究制定路政管理行政审批的规章制度。

为使路政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支队及时出台了《吉安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业务会审会工作制度》,指导全支队行政审批实施工作。针对省总队路政管理行政审批要求,规范各项具体工作,建立了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将行政审批各项内容通过办公场所、门户网站等依法公示;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制度,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吉安支队所属各大队立足服务、真抓实干,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大力推进路政管理行政审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路政管理行政审批现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基层路政大队人员自身的“五个不够”

一是积极性不够高。随着社会的进步、高速公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法制水平的不断提高,路政执法任务越来越重,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在困难和压力面前,部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下降:有些队员认为执法工作辛苦;有些认为路政工作干的都是琐碎小事,不能体现自身价值等等,工作缺乏动力等等。这些思想情绪都或大或小的影响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责任心不够强。由于机构改革的变故,再随着现有路政人员年龄的普遍增大、文化程度的高低不齐、从事路政执法工作的时限增长,有些队员对自身的要求开始有点放松,工作责任心有所下降,因此会产生遇到问题时分析不够透彻;在工作上多花心思多想问题不够仔细;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责任心不够强。据了解,吉安支队共有162名持证执法队员,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学历占的比例并不很高;同时基层队伍中有年龄普遍较大、从事路政工作年限较长的情况存在,这些制约因素对提高路政执法队伍工作质量和提升队伍素质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是业务不够精。执法实践中,绝大多数队员都能独挡一面,处理问题得心应手。但少数执法人员对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掌握的还是不够全,了解不够透,在处理问题时凭经验和感觉办事,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少数队员对抓业务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掌握了一些公路法律知识够用就行的思想,造成业务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到工作效率的提高。因为公路路政行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具有行政执法的普遍性外,还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因此要求从事该专业的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四是自信心不够足。目前,有部分司乘人员和沿线群众对路政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一方面,他们抱怨执法队员没有责任心,说路堵了、环境差了,认为管理不善,认为路政人员不作为;另一方面路政队员在依法进行管理时,他们又站在被管理者的一面,对执法工作有抵触情绪不配合,使执法工作十分被动。久而久之,执法队员的工作的热情和信心被慢慢磨减,极大地制约路政队伍工作热情,队员的工作激情少了,创造力也少了,就会影响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路政执法工作的创新发展就很难实现。

五是服务意识不够牢。路政执法本身就是为民服务,要有一种服务社会的精神,如果不能明白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这种宗旨意识,如果工作作风不实,办事精神不振都将会影响基层路政队伍的外部形象,也极其容易产生违观违纪的行为。

(二)办理行政审批运作过程的“三个不到位”。

虽然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总队、支队各项许可制度,对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与决定、时限、监督检查等事项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有些规定执行还是不理想,运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主要体现在:

一是许可的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省总队经过省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每一项许可的申报流程图、所需要提交的材料都做了一一说明,大到文件的分类,小到文件的格式及具体内容的填写都有范本说明,但基层路政大队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未及时一次性告知于相对人,出现相对人在材料提交上出现多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二是许可规定时效办理不到位。《行政审批法》对行政审批办理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省纠风办对行政审批办理的时限又进行了缩减,部分基层路政大队和工作人员不能按期完成。从已办结项目看,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回复的占67.57%。逾期办结的占32.43%。因故暂停办理的占总受理34.48%。10个工作日没能办结的,承办基层大队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履职不到位。

三是许可程序办理责任不到位。各基层路政大队针对行政审批事项均未制作《办理交接表》,上下环节签字明确交接责任及时间等,现在绝大部分基层大队运作时均未填写制作交接表,使行政审批案件的交接、承办无法落实,时常出现无人承办的情况。

(三)对行政审批的监管还不够给力。

行政审批的监管主要包括应许可事项未经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要求实施,目前这两类都比较薄弱。重项目审批轻日常管理、重事项许可轻事后监督的情况没有从根本上转变。不少许可事项的“事权划分、权力下放”,而基层大队对许可事项的疏于监管,造成监督缺失。造成审批与监管脱节,给路政执法工作带来被动。

三、几点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感到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仍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路政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许可行为,推动职能转变,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建议一是坚持培训机制。定期举办路政管理行政法规方面的培训班,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条目和内涵、路政管理行政法规知识以及公路专业知识的学习交流,促使行政审批办理人员树立服务观念,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同时,建议加强业务的学习与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水平。二是坚持激励机制。各级路政部门大力开展评比、竞赛,将各类考核纳入执法人员的绩效评比中,激发更多的潜能。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建议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具体运转制度,加强对审批方式、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制度的执行,减少审批过程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对行政审批告知方式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办理制度、行政审批决定公示制度,健全通过行政审批听证、重大行政审批决定备案等制度;积极建立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机制;特别要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做好总队业务部门与支队业务部门、支队业务部门与大队主办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

(三)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的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建议对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适应管理职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总体要求。实施电子政务审批,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运用于管理的全新方式,特别是以对公众提供统一、标准、方便、快捷服务为宗旨的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必将对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产生深刻的影响。电子政务将向公众提供不受时空限制的一体化的电子化服务,在此状态下,通过一个窗口受理相对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将相关资料同时抄送,各级路政管理部门同时审批,限时完成。网上审批将大大减少行政审批的中间环节,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同时,网上审批将大大减少人为因素对许可过程的影响,使行政许可更加透明、规范,并更能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提高管理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是行政审批权的延伸,建议:一是应加强对行政审批的活动的严格监督检查。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促进路政管理基层大队及执法人员改变管理方式;要完善行政审批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项目未经批准就实施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建立健全后期监督制度,对申请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担负起行政审批机关的监督责任。二是应强化许可证的使用促功能最大化。事实上,纸质许可证对相对人和基层大队都不是很适用,建议改换为可悬挂或张贴于许可事项实物体的替代物,第一,此类变化将更加利于基层路政大队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便对违章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甄别;其次,基层路政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已审批的事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也可第一时间通知产权方,便于监督管理,有效地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吉安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张威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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