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_某区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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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贾汪区民政局 2011年8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探索社区建设新形式,创新社区管理新办法。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了由王鑫主任带队的调研组,针对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通过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区社区居委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通过向上咨询政策,向外地借鉴经验,结合贾汪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们关于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贾汪区社区基本情况
(一)社区的基本类别
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区共有社区居委会54个。其中,城区25个(老矿10个,夏桥9个,贾汪镇2个,工业园4个),矿区和村改居29个(分布在大吴、紫庄、青山泉)。城区社区占社区总量的46%。
(二)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情况
(1)办公和服务用房情况。全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平均为120平方米,其中:自有产权的16个,租用办公用房的10个,借用办公用房的28个;各社区均配备了电脑、电视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2)服务设施设臵情况。共有社区服务中心34个,“一站式”服务大厅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个、社区警务室8个,社区图书室阅览室11个。各种活动室26个,各类球场、露天活动场所22个。健身房6座,健身路径53条,健身小广场7个。社区平均绿化履盖率20%。
(3)社区治安状况。我区社区紧密结合“平安贾汪”创建工作,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对帮教对象逐一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各社区均设立了外来人口协管员,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的规范管理。公安分局进驻社区民警27名,组建治安联防队24支,巡防队员81名。健全了治安防范体系。实施了“技防”、“监控”等社区安全防范工程。广场社区封堵了2个出入口,实行了封闭式管理。老矿街道办事处在4个社区建立了“课外驿站”和“家长学校”。居民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较高。
(三)社区工作者队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总体情况:全区共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43名。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14人。党组织成员107人,居委会成员162人,临时聘用人员74人。年龄结构:30岁以下的65人,30-50岁之间的240人,51岁及以上的38人。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96人,高中(中专)196人,初中51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 28%。
2、社区社会组织情况。全区共注册备案各类社区社会组织4个。各种志愿者队伍8支共91人。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情况
01年以来,贾汪的社区建设经历了2个阶段的变化。01年-06年,我们发扬“没有条件创建条件也要上”的精神,集中有限的资金重点培育了广场社区、民乐苑社区和援工社区。这三个社区自02年起就一直是老典型,去年广场和援工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
07年底,我们按照“社区建设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的工作主题,坚持“硬件建设上档次,软件建设上水平”的工作思路。立足现有条件,争取各方支持,不断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贾汪将纳入市财政体制的消息让我们更加振奋精神,社区建设工作有望在近期实现大的突破。
(一)推进基层民主,充实社区自治的灵魂
我区在居民自治上狠下工夫,长期开展诸如:印制《居委会选举实用手册》、召开“全区民主管理流动现场会”、举行“社区居民自治问答”、“我心目中的社区主任”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加干群交流机会,激发社区干部、居民的民主自觉度、自治参与度。我局指导第二、三、四届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任务均按时、保质、平稳完成,54个社区没有出现任何上访现象。这与良好的社区氛围是分不开的。
(二)抓住机遇,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近几年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的房地产开发如雨后春笋,我局在小区命名上严格把关,新建小区预留的社区办公用房和配套设施不达标不予命名。同时协调区发改委、规划、城建、房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在社区建设不欠新帐的前提下逐步解决遗留问题。今年协调房地产开发商新建或退出被占用社区办公面积、配套设施面积共计3500余平方米,帮助条件较差的社区解决了办公场所问题,指导条件较好的社区成立了综合服务站、计生服务站、卫生服务站以及图书室、老年活动室、志愿者服务队。
(三)争取各方支持,区镇村三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
08年7月,我局投资420万元在贾汪城区建设了占地6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区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填补我区社区建设的一项空白,并为后续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树立了标杆。老矿和夏桥两城区办事处分别筹建了2200平方、1900平方米的镇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自09年农村社区建设全面铺开后,我区已经建成投入使用34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但目前我区村级服务中心只是在居委会办公场所基础上功能的延伸和扩展,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一居、一委、一站、一办”尚有差距。
三、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相当普遍且非常严重。据我区不完全统计,目前,社区居委会要承担100多项行政性事务,需要参加多项示范创建活动,加上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统计、会议等,社区居委会所承担的任务异常繁重,社区干部不堪重负、疲于奔命。社区居委会的主要精力基本上消耗在完成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任务上,没有时间、精力、人手和财力去从事社区居民自治事务和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民政部门牵头社区建设困难重重。虽然近年来民政部门在推进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赋予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牵头”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无独立的人员编制。我区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其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但因为这一办事机构没有专门编制,其办事人员从民政部门统筹解决,所以人力紧张现象相当突出,这与社区建设的重要地位和繁重任务极不相称。二是无独立的工作经费。社区建设虽然工作内容很多,但却没有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这极大地挫伤了乡镇(办事处)基层民政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影响了社区建设的进程。三是无有力的牵头协调手段。社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协调面相当广、难度相当大,要想牵好这个头本身并非易事,而让民政部门来牵头更是难上加难。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保障 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牵头协调作用,是深入推进社区建设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社区建设的资金问题。在社区建设的初始阶段,政府推动和资金支持必不可少,但我区社区办公用房相当紧张,部分社区居委会只是在一两间破旧的民房内办公,虽然近两年内,区政府投入了部分资金,我们也积极协调房产开发商建设办公用房和配套设施,也只是解决了少数社区的办公用房问题,大部分社区的办公、活动用房仍然相当紧张。由于我区经济情况的影响,目前,区级社区基础设施很不健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区社区服务功能的完善。
四、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社区领导体制和考核机制
目前,我区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是贾汪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由于日常工作由民政局在牵头,在一些地方存在着“社区建设是民政部门的事”的模糊认识。由于民政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而社区属于街道和乡镇管理,因此在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和指导社区建设上感到力不从心。
在2009年12月召开的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全省各地、市的领导就社区建设工作机构的设臵进行了专题的讨论,我们了解到,许多地方在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社区工作办公室,比如:苏州、无锡、淮阴和徐州新沂市都单独设立 了社区工作办公室。为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参照外地做法,在区政府设立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为常设办公机构,统一指导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关系,督促检查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区委办局在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臵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二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 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三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三)努力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发文精神,(苏组通[2004]61号),合理划分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比例,理顺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渠道,把苏办发[2001]15号文件中关于“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收入水平”的规定落到实处。初步建议为:取消 社区专职工作者原编制身份,将其工资全额纳入财拨,区、镇两级分承担;设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基础工资每月500元,岗位工资按高限确定,划分三个标准:主任600元/月,副主任500元/月,委员400元/月。调整后主任1100元/月,副主任1000元/月,委员900元/月。每月奖金100元/人,年底奖金由区政府或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