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_教育卫生文化工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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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年是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委员会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同志提出的“一线”工作要求,以“一线”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职,较好地完成了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任务。
一、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
以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为重点,研究制定委员会五年立法、监督工作规划。上半年,委员会在常委会姒健敏副主任的带领下,走访了由我委联系的13个厅局,并赴部分市县征求意见,制定了委员会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五年规划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突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两个重点进行选题。如在立法方面,建议常委会修订防震减灾条例、专利保护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学前教育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在监督方面,建议常委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跟踪检查、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高等教育工作专项审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基层卫生工作情况专项审议等。五年工作规划与三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相吻合,也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与要求。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委员会自觉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强政治理论与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为着力点,深入基层一线,直接听取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委员会的同志进一步增强了转变作风的紧迫性、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开拓创新的主动性。
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为抓手,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委员会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落实了主任委员办公会议与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教科文卫领域立法监督工作规程、工作分工AB岗等,使委员会工作顺畅有序,责任到人。一年来,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大家各司其职,相互支持配合,较好地保证了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积极参与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做好献血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初审工作。委员会重视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卫生厅的联系沟通,对修订办法的必要性和修订内容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征求办法草案意见建议的过程中,召开座谈会10余次,对调研中争议较大的取消临床用血互助金、降低无偿献血者优惠用血门槛等关键复杂问题进行多次分析论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反复研究比较,谨慎做出判断。同时,委员会提出的无偿献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自体输血纳入医保、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献血特殊贡献者待遇等具体建议引起了常委会的重视,在修改后的条例中得到了较好体现。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引导和鼓励更多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解决各地频频出现的医疗临床用血告急的实际问题。
提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策部署。这是人民群众热切期待、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大事,委员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与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口与计生委认真做好条例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基层计生干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目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已听取了委员会关于要求修改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建议,常委会将在国家卫计委同意我省实施方案后,尽快启动立法程序修改条例,抓紧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做好二类立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做好二类立法项目的前期论证、调研与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开展了对修订浙江省防震减灾法实施办法、制定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的调研,为今后的立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委员会积极参与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工作,密切与相关厅局的协调,掌握轻重缓急,提出立法的合理建议。
三、突出监督重点,力求监督实效
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跟踪检查。开展食品安全跟踪检查工作,这是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各方面协调配合,全力以赴,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围绕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餐厨废弃物和学校食堂安全监管等四个方面内容,协助常委会组织五个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抽检等方式,实地查看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近70家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网络问卷调查。委员会根据检查情况起草检查报告,并向省政府提出了要求研究解决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市场准入标准不明确、检测能力不强、餐厨废弃物未全部纳入监管、农村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差等6个具体问题。这次检查工作既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省政府表示要落实好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加以整改,努力解决审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目前已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县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他审议意见正在落实中。通过检查,加大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较好地推动了长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监管责任的落实,达到了预期目的。
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情况专项审议。针对当前慢性病发病率居高不下,青少年身体素质不断下降,需要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重视的情况,委员会围绕政府投入、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建设等内容,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赴市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主动联合省委宣传部、机关研究室,在媒体上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大讨论活动,通过浙江卫视、钱江晚报、都市快报、浙江在线网站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了要加强宣传、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城市公共体育用地指标、充分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等意见建议。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省长郑继伟多次批示要求抓好整改,目前,关于增加公共预算安排、确保体彩公益金60%用于全民健身计划、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等审议意见已基本落实。省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出台城市体育用地规划实施细则、体疗费用纳入医保等措施。
调研评估社会发展(教文卫体部分)和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委员会把这次调研工作作为全面了解我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情况的重要载体,作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组织召开30余次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向省政府提出,尽管我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规划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教文卫体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投入不足,人才缺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制约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突破。委员会认真起草2个调研报告报送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参阅,促进省有关部门发扬成绩,改进工作,更好地实施“十二五”规划。
委员会还听取了教育发展、自主创新、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处理情况汇报,督促、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积极搭建平台,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委员会收到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付的代表议案6件,建议2件,重点督办建议1件。在办理过程中,一方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另一方面认真研究,争取将有关立法项目和建议列入相关工作计划,努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达到100%。目前,3件关于要求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委员会已经向常委会提出议案,常委会已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将及时修改我省人口与计生条例。
积极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委员会在开展立法、执法检查、调研等各项工作中,组织邀请代表参与,充分听取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在开展食品安全跟踪检查中,利用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在网上开展我省食品安全情况的问卷调查,有1957名代表参与,还开展了食品安全网上交流活动。在每次委员会开展的立法、执法检查、调研活动中,都主动邀请代表参加,全年共邀请代表120余人次。
认真组织开展教科文卫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今年,委员会先后组织了3次教科文卫专业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西湖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杭州西湖申遗后保护、京杭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及申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情况。代表们就加强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加大政府投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一年来,委员会还加强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密切与市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沟通。参加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的立法工作座谈会,参加了华东七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组织召开了2次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会议,相互通报工作信息,交流工作体会。
通过这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很丰富很具体,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健康生活需求息息相关,委员会工作是大有可为的。但要真正履行好职责,有所作为,还有不少方面值得改进和提高。如有的工作还浮于表面,不够深入,有的问题还局限于“点到为止”,没有细究,这既有人手紧张、力量有限、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客观原因,也有能力不够、工作不细、作风不实的主观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4年委员会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大力推动教科文卫事业的改革发展,继续以“一线”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职,提高立法和监督工作实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立法方面。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突出改革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教科文卫领域的立法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浙江省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修订草案的初审工作。在审议中坚持体现特色、有效管用原则,突出强化市县政府责任、抗震设防、灾后救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提升我省的防震减灾能力与水平。二是抓紧做好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年内提请常委会审议。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生育管理、城乡一体化生育制度的实施、奖抚政策的完善等方面进行调研论证,使修改后的条例既符合国家的人口计生政策,又反映好人民群众的意愿,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更好发展。三是做好制定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二类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为今后几年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做准备。
二、监督方面。按照监督法要求,突出监督重点,运用问题导向型工作方式,着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促进教科文卫事业全面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时间安排在3、4月份开展执法检查,5月份常委会审议)。围绕“十二五”以来,我省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着重检查企业技术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情况,着力破解制约科技创新的“四个不”问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受常委会委托,继续对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时间安排在9、10月份开展跟踪检查,11月份常委会审议)。重点检查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基层队伍和检测能力建设、严格市场准入等情况,努力促进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新的提升。三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重大问题专项调研或视察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代表工作方面。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为代表服务的理念,努力为代表履职搭建好平台,反映、表达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委员会将更加重视代表工作,充分利用好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与教科文卫领域的代表联系,邀请更多的代表参与防震减灾、科技进步、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等立法、监督与各项专题调研工作。认真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组织好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四、自身建设方面。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紧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与时俱进。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整体效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密切与市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在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专题会议和经验交流会,相互探讨交流教科文卫方面立法监督工作的情况与经验。举办一期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培训班,围绕立法和监督工作重点,邀请专家授课,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与全国人大、兄弟省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交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推进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