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报告_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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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州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市惩防办
一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把贯彻中央精神与广州实际相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扎实开展拒腐防变教育,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力促进了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深化,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目前,《实施方案》提出的230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启动并大力推进。去年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比上年上升10.56%。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开展2009年民意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受访者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满意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度均居全省地级以上市首位;在2009年度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检查考核中,我市被评为“好”。
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全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齐抓共管机制进一步形成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责任,狠抓督促落实,全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机制和格局进一步形成。
一是抓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2009年先后16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党组织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有60多个市直单位参与市委《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解表》中各项任务的牵头和协办工作。各单位普遍成立了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机构,一些单位还创新落实责任制的方式方法,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巡查制度等,进一步增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二是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坚持部署工作任务与细化责任抓落实相结合,市委《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解表》以一文一表形式将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细分为7部分27大项230小项任务。各牵头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主抓职责,会同相关协办单位制订工作措施,将每项工作细化、量化到具体部门,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时间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主动协助党委抓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各单位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方式方法。有的制作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流程图”,把完成各项具体任务的流程直观地显示出来,以“任务书”的形式强化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抓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开通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各牵头和协办单位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提醒催办。加大督查力度,结合全市党建党风廉政大检查,部署开展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排检《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主线,反腐倡廉教育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融入到加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个环节,拒腐防变教育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为着力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逐步完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权力观和党纪国法教育。扎实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权力运行风险教育,编印《市
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风险分析材料》,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着力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大力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办好“羊城廉政大学堂”,举办“清廉薪火行”活动和征文、展览、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廉政书画展等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清廉羊城”系列活动。积极创新和培育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完善广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廉政研究基地、革命优良传统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基地5个基地的运作机制和制度,充分发挥廉政基地教育研究作用。注重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继续办好《廉政前哨》、《廉政清风》和《廉政启示》等专栏的同时,在大洋网开辟“廉政在线”栏目,实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平台从传统媒体向网络拓展。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
二是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开展“机关服务年”活动,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对“一查四减”落实情况的检查。市级和区、县级市党政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减少5%和10%;市级和区、县级市公务接待费用分别减少10%和19%。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与上年相比,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文件减少19%,全市性会议减少32%,财政出资的晚会、庆典、论坛、展览活动减少50%。对各级党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探索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行政效能监测点作用,加大社会对党政机关和行业风气的监督,促进了机关作风的好转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是以纠风专项治理为着力点,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意调查显示,村(居)干部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满意度为88.83%。全面推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监督,深入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企业减负工作,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5.4亿元。建立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组织查处公路“三乱”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加强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创新评议方式方法,在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安全监管等5个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市领导带头上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坚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根本措施,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一是着力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2395人(次),各级党委、纪委进行诫勉谈话186人(次)、廉政谈话3198人(次)。建立健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市委常委个人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和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着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制定《关于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的规定》、《市政府工作规则》,出台《市委政治协商规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重大决策不经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经可行性论证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比较方案不决策;对专
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大决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加强。
三是着力建立健全规范从政行为及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广州市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及其有效投诉认定办法,建立健全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监督以及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从业等行为。坚持先行先试,率先制定实施综合性问责制度《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对7大种类的行为予以问责,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单项问责规定。制定实施《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实施办法》,对在创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予以问责;制定实施《广州市信访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起草《广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试行办法》,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加大问责力度,严厉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先后对天河区棠下梅园大街噪声扰民投诉问题等事件实施了问责,对35名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等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坚持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为目标,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向纵深推进
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来抓,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监督机制创新,促进全方位监督网络进一步形成。
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落实监督制约措施。坚持以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进行监督,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的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全面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教育提醒;率先研发和启用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市管干部一年两次在线学习和填报廉洁自律情况,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探索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的途径。全市193名领导干部主动上缴收受的礼金、有价证券等。深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4.36亿元。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紧紧抓住权力行使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紧紧抓住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权力监督这个关键,开展权力运行风险防范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意见,推进权力运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重点加强对新增投资项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筹办亚运、城市环境建设、援建汶川等重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干部廉洁“三个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和违法用地整治、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检查制度,印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市领导对口联系重点项目建设,市直部门和区、县级市领导具体负责的机制,形成由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组成的四级责任体系。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财政性投资等领域的监督。制定《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方面共9782项行政执法行为作出规范。修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审批权限的规定》,开展“阳光审判”活动,制定人民法院量刑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增强量刑的公开性,确保裁判统一和司法公正。
三是紧紧抓住现代科技这个手段推进监督机制创新。坚持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拓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市属51个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已经纳入电子监察,12个区、县级市共有280个部门审批事项纳入监控范围,初步形成省、市、区、镇四级电子监察网络,并将该系统延伸至建设工程交易、重点项目建设。开发“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在市属9家公立医院中推广应用,从源头上解决“大处方”、“看病贵”等问题。推进公
务卡结算,制定了《广州市公务卡结算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全市381个预算单位启用公务卡,共开立公务卡14198张,探索从源头上解决职务消费中滋生的腐败问题。建设全国首个社保内控稽核信息系统,应用国际COSO理论,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的非现场稽核,强化社保经办机构网络监控能力。
五、坚持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为动力,源头治腐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从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把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促进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实行由市委全委会成员行使重要干部初始提名权和重要干部任用市委常委会票决制。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情况、结果“双公开”以及“两推荐一述职”,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干部公开选拔力度,实施“388”党政领导干部人才计划及“千人计划”,严格执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调整、配备领导班子。建立公务员正常进出机制,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
二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大力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由49个精简为40个,调整、撤并机构29个,占总数的59%。积极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共减少行政审批事项559项,精简率达到66%,备案事项减少195项,精简率达70%。制定实施《广州市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实行“在线”效能监察,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非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个环节实时监控,行政审批效能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财政、投资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全部经市人大会议审议并在网上公开,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抓紧制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监管、重大投资项目论证、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和专项资金帐户管理。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完善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和投资监管制度,健全我市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以制度创新强化监管机制建设。
四是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与监管机制改革不断深化。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排查工作,重点解决工程招投标环节的突出问题,制定《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在全国首先推行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的“二次创新”。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5545宗,中标价1709亿元,有标底可统计项目下浮率为4.65%,为国家节省建设投资67.5亿元;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188宗5480公顷,合同成交价576.5亿元;完成产权交易项目1621宗,成交金额494亿元,增值2.4亿元;政府采购金额154.02亿元,节约资金11.3亿元,节约率为6.85%。加强对国有产权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完善了信息披露等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网络平台,研究建立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成立农村产区交易所,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五是城市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制定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快政事分开步伐,推进部分政府职能向相关行业协会转移。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1544万元购买服务项目和33个社会工作试点。扎实开展村务公开示范创建活动,全市324个村达到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积极探索新型社区民主管理模式,在越秀、荔湾、天河等区开展社区居委会民主管理改革试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定。初步建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坚持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要手段,惩治在预防腐败中的功能不断强化。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来抓,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态势。
一是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略)
二是不断健全办案机制。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大力加强办案能力建设,促进办案技能从单纯依靠纪检监察手段办案向协调多种手段办案深化和拓展,从查办单一的个案向查办群体性甚至地域性案件深化和拓展,从查办可查线索较多的案件向查办隐藏较深的案件深化和拓展。部分基层单位实行分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分片办案协作机制,增强基层办案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了突破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的能力。不断规范办案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加强安全办案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对安全办案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制定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法、案件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探索在不用“两规”措施条件下查办大案要案的措施和办法,切实做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
三是不断增强办案政治、法纪和社会综合效果。树立大局意识,处理好查办案件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统一起来;制定了在查办案件中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办法,对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及时予以提醒,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国有企业的负面影响。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防,通过对重大复杂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分析案发原因、案发背景、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漏洞等深层次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和预防措施;市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均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到有关区和单位通报案情,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有效地发挥了办案工作的综合效应和治本功能。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迎春书画摄影比赛揭晓最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举办了首届“荷花奖”迎春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共收到从网上提交的各类作品157件。其中,25件作品在网上投票评选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