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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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物价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明溪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
[2010]2号)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明溪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9号;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74;传真:2866309)。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主要领导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重新分解任务,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共同负责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答复等工作。
(二)更新、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变化,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在明溪县政务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
(三)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本局的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全局干部及时、主动将最新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简报信息等编写成政务信息,并通过明溪县政务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并给予及时答复和处理。
(五)学习、宣传和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信息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员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宣传和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大类共41条,其中政府定价18条;收费审批12条;其他类信息1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通过明溪政务网实现了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将纸质文档报明溪县档案馆备案,方便群众查阅。在网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3、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
七、附表
明溪县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