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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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昌江区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瓷都大道836号(区机关大楼三楼),邮编:333400,电话:8332255,传真:8332255)。
一、概述
《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促进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设公开载体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2008年4月,我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珊庚为组长的昌江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汪湖、区监察局局长朱新平、区发改委主任胡立华担任,区法制办、区纪委办、区信息中心单位等为成员。抽调了成员单位的技术骨干组成工作班子,集中办公。各乡镇、各部门也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了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处理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使该项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机制上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据统计200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共有 80 人,累计投入工作经费40 万元。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编制工作方案》、《转发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08]9号)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参照省市样本,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昌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昌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2008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10项工作制度: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包括主动公开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的使用,启用区政府新版公文处理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了通过新闻发布信息的有关规定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工作机制。制定了《昌江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昌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制度。包括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四项基本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好职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08年12月,组织开展了全区性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进行了查漏补缺,促进整改提高。
(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不断改进、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2008年8月,区政府门户网站调整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从政务新闻、目录指南、政府文件、重点工作、政府班子成员、业务工作、工作报告、统计数据、政务公告、招标采购、机构设置、发展规划、人事信息、法律法规、调查研究等15个方面公开政府有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办事指南”栏目,可以查询到本区有关部门的办事项目、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为办事企业群众的办事提供方便。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方面。在区档案馆和政府办公室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方便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查阅。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方面情况。2008年我区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10月27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了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60余名信息员,参加了市信息办举办的信息公开平台学习培训。区政府办还建立了《条例》宣传栏,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8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56条,其中区人民政府及区直各单位、垂直机构为1345条,乡镇人民政府92条。通过移动通讯发布的公众信息4条,接收人数53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公布了各单位职能、班子领导、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下属单位的设置等情况。
2、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区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发出的有关文件。
3、规划计划:公开了“昌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昌江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的报告》,即将公布教育、供电、水利、农业、体育事业、卫生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公开了各单位的年度计划。
4、统计数字:公开了昌江区2008年半年经济形势分析等情况、2008年1-9月份经济形势分析及全年预测等情况。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公开了《关于昌江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相关文件。
6、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正在公开当中。
7、行政许可事项: 公开了《关于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9、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公开了《关于印发昌江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检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的通知》、《关于确定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首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10、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关于下发深化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情况通报》、《印发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1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部门工作动态、招投标公告、区政府重大会议和活动事项、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情况等信息
(三)对2006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清理及公开情况
截止2008年底,我区对07、08年度部分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今年上半年,将对06年以来未能及时公开的信息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通过改版不断优化栏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更好。各乡镇、街道、监察局、安监局、经贸委、财政局等10多个单位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网站,通过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区政府办公室档案室为我区的政府信息查阅点,广大群众可以根据需要查阅自己所需信息,3、新闻媒体和通讯平台。本区各级各部门主要围绕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政府自身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体育及重大活动、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医疗保险等社会普遍关心或涉及国计民生的问题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景德镇日报、市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发布,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发布公众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快报》、政务简报而公布政务有关信息。
4、政务公开专栏和服务事项公示栏。全区各公开单位都建立了内外政务公
开专栏,各政府职能单位对权限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建立了便于村民知晓的惠农政策、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形式多样的公开栏、公示栏而公开有关信息。
5、其它形式。区政府在区机关大厅装置了电子显示屏,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各窗口单位还利用小册子、办事指南而公开服务事项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本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如收到依申请公开的要求,各公开单位将采取相应的形式全部予以公开而告知。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本区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少数干部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个别单位至今仍未公开相关信息,个别领导重视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的发布还待加强;三是公开单位档案建立不够规范,档案管理有待加强;四是信息查阅点的建设要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传送。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加大动态政府服务工作情况的公开,促进乡镇和区直部门的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结合推进各类学校、医院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3、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优化栏目配置,加强网页内容的更新与充实,加强乡(镇)和区直部门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查阅点的建设,增加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发挥报刊、通讯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4、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检查考核结果列入单位绩效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