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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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和200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在市政府办、市公开办对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中,我局被评为优秀格次。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有关要求,将2008和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培训宣传,切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06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局法规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督查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制定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的时候,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食品药品监管整体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同考核。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专门召开法治工作座谈会,制定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1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经常了解询问、会办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和督查机构经常督促、检查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全系统重申了全面推行政务“六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即向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公开机关政务项目、法规政策、操作规程、办事结果、工作纪律和监督渠道等内容,便于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办事和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培训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们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系统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要求,并积极参加“中国〃盐城”网站的网上知识测试,使机关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增强他们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
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发布程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各项工作制度。2006年,我们印发了《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形式、监督与责任追究等内容。随后我们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听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受理申请、群众咨询及处理、反馈情况、投诉、举报
2受理处理情况登记台帐,明确了公开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盐政办发[2009]70号文的要求,在每月规定的9日、10日将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我们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梳理局机关行政权力,编制工作流程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为此我们根据市法制办、公开办和编委办《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局机关职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排查,完成了对市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五个方面257项行政权力的清理、汇总、上报工作。在此基础上,优化、简化、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局机关行政权力外部和内部流程图。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公开范围,全面公开局机关主要职责、办事项目、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监督投诉渠道等事项。按照市公开办要求,收集整理2003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编制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据统计,我局上报政府公开信息达350条。
(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我们受理了徐大江关于公开我局行政处罚信息的申请,我们及时向市公开办、3法制办汇报,请示处理办法,并按期向徐大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新闻发布会、印发资料、社会宣传等形式公开政务,形式灵活多样,贴近实际,效果明显。我局专门在办公楼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介绍局机关职能职责、办事项目、收费依据及监督规定。编印含有项目名称、承办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等内容的《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公布,便于相对人和人民群众查询。在“中国〃盐城”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在“网上办事”栏目公布政策法规依据35项,在“百件实事网上办”栏目公布药品信息、零售药店信息,链接国家局网站“药品质量监管通报”。增强局机关政务网站的服务功能,开通“政务公开信息”专栏,对外宣传机构职责、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媒体推介宣传单位工作动态,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编印《食药苑》杂志,以群众易于接受、生动活泼的形式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并宣传药监工作情况。
(六)编制发布2008、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们按此规定编制出我局2008、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4告,并通过“中国〃盐城”网站和局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局2008、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三、加强督查考核,落实目标责任,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药监建设
(一)严格考核,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权力行使的透明度。我局在建局初期就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将执法依据、内容、程序、结果和违法责任及监督途径对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们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站公示、召开相对人座谈会、新闻媒体宣传、参加“政风热线”、开展广场宣传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大提高了监管工作的5透明度。
2008年以来,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具体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和服务类信息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需求,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运用还有一定局限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还不够到位。
2010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在四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一整套比较成熟、运作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科学机制。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公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务网站、简报等各种载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督促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切实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