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扫盲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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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扫盲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甘教基(2007)22号文件精神,按照《甘肃省扫盲工作调研提纲》,我们向各县(市)发出了通知,并认真组织了调研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教育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州教育工作在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州上下同心协力,抢抓机遇,落实州委州政府优先教育发展的战略,把“两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狠抓落实,全州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全州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431所,其中幼儿园52所,小学116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6所,初级中学68所,完全中学15所,独立高中8所,电大分校1所,中等专业学校10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6所,农民技术培训学校86所,在校学生总数373424人,比上年增22066人。少数民族学生198449人,占学生总数的53.1%。在校学生总数小学生247377人,初中生76915人,高中生29362人,中专及职校生6652人,电大分校在册学生1028人,在园幼儿12090人。小学入学率为97.99%。适龄少年入学率77.55%。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为30.7%。教职工16806人,专任教师15081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中为70.1%,初中为92.1%,小学为97.4%。
二、扫盲工作情况
近几年,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纳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 1
出一系列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2004年,州委、州政府出台了《中共临夏州委关于全面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州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州上把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特别是“两基”目标任务)纳入目标管理,把“两基”工作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两基”规划,同时对2004至2007年扫盲工作专题下达了目标任务,逐年实施完成。目前全州129个乡(镇办)中有103个乡镇实现了“两基”,占乡镇(办)总数的74%,人口覆盖率达到78.9%。2003年至2007年,扫除青壮年文盲108570人,文盲率从“九五”初的23%,下降到3.5%,完成了2003年省教育厅[2003]54号文下达的扫盲任务。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州15至50周岁青壮年文盲、半文盲人数为401600人,其中男141100人,女260500人,文盲率达40.12%,截止2006年底我州青壮年文盲、半文盲人数为29953人,文盲率为3.5%,与2000年相比文盲率下降了36.62个百分点。
为了保证扫盲工作的顺利进行,2004年州上成立了由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州扫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市)、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扫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专抓县、乡镇扫盲工作。州、县(市)教育局作为扫盲工作的具体管理机构,并配备一至二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扫盲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年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扫盲目标责任书,县(市)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扫盲目标责任书,乡镇政府、县教
育局分别与村委会、学区学校层层签订扫盲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使扫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安排,有督促,有考核,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年终在“两基”验收中对县(市)、乡镇的扫盲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完不成“两基”任务的县(市)、乡(镇)主要领导实行“一票否决”,通报批评。
在具体的扫盲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主阵地作用,乡镇扫盲专干,学校教师,教育局扫盲专干,包乡干部积极参与扫盲工作。在形式上采取学校包村、教师包班、在校学生包扫盲对象的“三包”责任制,形成了人人关注扫盲,人人参与扫盲的良好氛围。
2004年1月,州政府下发了《关于下达2003至2007年扫盲任务的通知》,同时每年组织对本年度扫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按照扫盲工作考核评估标准进行量化考核。今年下半年将出台关于下达2008至2010年扫盲工作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管理,不断加大扫盲力度,按期完成我州扫盲工作任务。
三、扫盲经费情况
2003年以来,中央和省上下拨的扫盲经费共44万元(中央25万元,省186万元),其中2003年下达12万元(中央8万元);2004年下达12万元(中央8万元);2005年下达12万元(中央9万元);2006年下达8万元。2003年以来州财政每年下达扫盲经费1万元,用于开展扫盲工作。同时每年县、乡镇筹措扫盲经费30多万元用于扫盲工作。
四、2008年至2010年扫盲工作思路及措施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及张家川“两基”攻坚现场会精神,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切实把扫盲工作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一项关键任务去抓,把扫盲工作作为硬任务打攻坚战,坚持政府、教育“双线”责任承包制,做到任务分解到乡镇、校,做到责任到人。
2、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县、乡、镇、村各级建立健全扫盲工作协调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局组织力量,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巩固提高、防止复盲和扫除文盲的工作方案。加强管理人员和扫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扫盲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文化科技知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的扫盲的社会氛围。
3、积极筹措扫盲经费,加大扫盲经费投入力度,按照国务院《扫盲工作条例》规定,县、乡政府设立扫盲专项经费,想方设法增加扫盲教师报酬,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扫盲工作正常进行。
4、加强档案建设,摸清底数,核准文盲、半文盲人数,按户籍管理要求对脱盲人员进行重新登记,及时变更其户口薄上的文化程度。
5、广泛动员农村中小学生、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各界开展送教材、讲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扫盲活动,扫盲的重点放在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和妇女当中,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要
做到识字和学习实用科学技术相结合,杜绝新文盲、扫除现有文盲与脱盲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相结合,巩固和扩大扫盲成果,完成扫盲工作任务。
6、在推进“两基”工作中,继续坚持“普九”、扫盲并重,防止只抓“普九”,扫盲带着过的现象.对已“普九”的县加大脱盲人员巩固提高的培训力度。经常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每年年底组织人员,对各县(市)的扫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量化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力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扫盲困难较大。从调查资料看,剩余文盲大部分是农村妇女,多数居住在山岭深沟地区,交通不便,办扫盲班难以集中;同时,居住在山区的妇女自身思想认识不高,受经济条件和传统文化的影响,无法从狭小的空间中解脱出来,对学习不感兴趣,不愿参加扫盲学习活动,对扫盲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
2、扫盲经费不足。除了中央和省上下达扫盲专项经费外,州、县(市)难以筹措扫盲专项经费,扫盲经费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扫盲工作的开展。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