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邑县拖拉机使用现状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调研报告_创建平安农机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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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邑县拖拉机使用现状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期,临邑县农机监理站按照省、市农机监理站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调研活动。该站成立了以监理站长为组长,各副站长及部分监理员为成员的专题调查组,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详细的拖拉机使用现状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调查。通过与农机手、农民座谈、听取乡镇(街道)农机站及村委负责人介绍,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获得了大量基础性资料。经分析研究,进一步认识到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并梳理归纳出相应的建议及措施。
一、农机安全监理现状
(一)拖拉机使用现状
截至2010年底,全县拥有拖拉机42341台,其中大型2756台,中型3195台,小型36390台。
1、按拖拉机使用年限,可分为以下四类:
(1)使用5年以内的4089台。其中,大型1189台,中型1097台,小型1803台。
(2)使用5—10年以内的9645台。其中,大型1147台,中型1152台,小型7346台。
(3)使用10—15年以内的26088台。其中,大型136台,中型589台,小型25363台。
(4)使用15年以上的2519台。其中,大型284台,中型357台,小型1878台。
2、按拖拉机使用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类:
(1)纯农田作业25965台,其中,大型2494台,中型1178台,小型22293台。
(2)纯运输型4605台,其中,中型1225台,小型3380台。
(3)农田作业与运输兼用型11771台,其中,大型262台,中型792台,小型10717台。
(二)“平安农机”创建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在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中,我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动员,严格执法检查,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网络。成立以县农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监理站长、各乡镇(街道)农机站长为副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同时,协调各乡镇(街道),确定专职农机管理人员,每个村设立1—2名农机协管员,与农机户签订责任状,形成县、乡、村、户四级联动的“平安农机”创建网络体系。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媒体、《临邑大众》报纸、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进村讲解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严格执法监督,积极创建“平安农机”。与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协调,组织执法队伍进村入户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查,引导农机手办齐办全农机手续,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纳入统一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同时,安排3支农机执法中队,配备专业车辆,在全县道路上严格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人及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临邑县拖拉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实现拖拉机挂牌3925幅,办理拖拉机驾驶证4232本。在农机安全“十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中,已创建省级“示范乡镇”4个,市级“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15个,“示范户”178个,全县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安全形势良好。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1、许多拖拉机功能老化、超期服役,安全隐患多
近年来,拖拉机数量增长迅速,技术性能、安全性能也更为成熟。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县在2000年拖拉机保有量就达到28607台,其中大型420台,中型946台,小型拖拉机27241台,这些拖拉机中,很多功能老化,每年只在农忙时使用一两天,大多时间闲置在家,而且效能低下、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应该予以淘汰。而国家尚未出台具体的农机报废制度,无法对其进行报废。同时,由于农机统计数据居高不下,增加了管理难度,农机挂牌率、持证率、年检率“三率”水平很难大幅度提升。
2、进村入户开展农机业务难度大
自2010年8月份以来,我们转变工作思路,把监理执法的重点由道路巡查转变为进村入户执法检查,由县政府牵头抓总,在全县开展了农机普查及安全生产进村入户活动,目的是组织农机执法队伍,与各乡镇配合,深入到各个乡村办理农机牌证及年检,开展农机驾
驶员培训,从面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前期工作较顺利,德平、翟家、理合3个乡镇圆满完成,将拖拉机全部登记、挂牌,但其他乡镇(街道)开展难度较大。由于农机“三率”水平较低,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更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1、建议上级出台有关农机报废的法律法规
目前,全县有2万多台拖拉机功能老化、使用率低、安全隐患多,一年用不了几天,应该予以报废。而我国当前还没有一部关于拖拉机报废的法律、法规。2009年,农机报废和更新制度被收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来,其中的三条规定使得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有了法律依据,但相关配套执行规定尚未出台。我省尚没有出台专门的农机具报废更新办法,只在《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有笼统的说明,但缺乏必要的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具体操作。因此,建议上级出台有关农机报废具体规定、标准、细则的法律法规,从而减少农机数量,降低农机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2、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机手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当前,许多农机手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认为只有经常上道路跑运输才需要办理牌证,而只用于农田作业没有必要挂牌办证,认识不到其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为此,应加大力度,着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提高农机手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办齐办全农机手续,纳入统一管理范围,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3、争取省、市农机办及县、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农机监管合力
经常向省、市农机办及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为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创建“平安农机”营造宽松的环境。另外,对于各乡镇(街道)、村,制订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提高其开展该项活动的主动性,形成各级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格局,形成“纵到边、横到底”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积极打造“平安农机”、“和谐农机”。(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