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农机维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农机维修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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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农机维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局办公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上半年组织开展的农机生产、经营、维修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农机维修管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等工作调查研究,并在分管局长的带领下,深入到莒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在进行全市农机化及农机工业发展情况调研的同时,既掌握了解全面工作情况,也针对部分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维修企业以及县、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进行调查走访,详细记录大量的基层基本情况,发现了许多存在问题,同时广泛征求各级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从中提炼精髓,现将调研具体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农机维修管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工作发展现状
1、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是落实实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维修、更换、退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维修行业准入制度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可以行之有效的提高农机三包服务维修质量、提高农机维修技术水平、杜绝和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零配件的流通,规范农机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经过调查摸底了解情况来看,全市各区县共有从事农机维修管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投诉专兼职管理人员6人,农机经营、维修企业(网点)总计546家,其中农机销售企业50家,农机维修(网点)企业496家,办理维修技术合格证并上传至全国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系统的经营、维修(网点)企业202家。
2、农机职业技能资格是农机维修行业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基本条件,凡是从事农机制造工业三包服务、经营、维修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条件,才能具备相应的技术操作和维修服务,确保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全市近年来共考核鉴定农机职业技能资格人才4277人,其中2011年1至8月份考核鉴定1056人,所办理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农机修理工、电焊工、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车工、钳工、挖掘机装载机驾驶员、农业机械操作工、农机轮胎修理工等十几个工种资格,目前正在开发的还有农机合作社经理人、农机技术指导员职业资格等项工种。
3、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是以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为根本,全面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农机作业质量监督的主要职能职责。我市自成立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机构以来,各级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人员,积极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及时受理投诉,按时调解处理,共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100多起,调查调解处理96起,移交法院和仲裁机构4起,为农民和机手挽回损失80多万元,极大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保驾护航;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与本市已纳入管理,计划申
请产品推广鉴定、申报进入国家、省级购置补贴目录的生产企业联系沟通,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技术条件、不断研发农机新产品、努力提高产品性能质量、整理完善技术资料,协调联络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产品推广鉴定,协助配合鉴定专家组进行试验鉴定,积极指导企业申报国家、省级购置补贴目录,全面支持农机工业的壮大发展。
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纳入农机部门管理的农机生产企业18家,其中所生产农机产品已通过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并进入国家、省级补贴目录的有8家,进入国家、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产品共6大类59项,这8家生产企业三包维修服务组织健全,产品质量性能比较稳定,深受广大农户的欢迎,产品销往国内多个省市地区。
二、全市农机维修管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1、农机维修经营企业、维修(网点)企业管理方面,一是缺乏同工商、质监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行政管理职能弱化;执行力度不大,二是是小型、个体户等经营、维修网点服从管理的理念淡薄,监管难度增大;三是维修行业质量监督管理无专项经费支持,设备设施陈旧,交通工具缺乏,管理人员配备较少,且大多数都是兼职,造成监管手段与措施不强,难以实现有效的正常管理,从而不能全面细致的掌握基层经营、维修(网点)企业准确数据,规范管理更是无从谈起。
2、农机行业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开发)组织宣传发动力度不足,机手和从业人员主动申请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较少,主动报名参加培训鉴定的人员中,大多数都是受周边地区影响或迫于无奈的情况下被动申请报名的,而且技能鉴定工种过于集中,在农业机械试验工、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农机营销员、农机服务经纪人、内燃机维修工等工种考核鉴定仍是空白,与先进省市、地市差距较大;鉴定考核程序和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
3、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方面,普遍存在无机构编制及专职人员,缺乏受理投诉、调查调解处理所必需的车辆、摄录取证设备、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设施投入资金来源,日常业务处理经费紧张,设施设备硬件的不足,既达不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也满足不了日常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农机作业质量监督等工作的需要,大多数业务只能靠电话联系沟通处理,既不方便现场调查取证也不符合办案程序,农机打假护农等专项治理行动基本处于应付,流于形式状态,并且兼职管理人员素质不一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工作主动能力差,等靠应付心理严重,这些现象及原因的存在,直接导致各项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业务全面展开受到限制。
4、中小型农机生产企业发展不平衡。生产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企业较少,大多数都是以小作坊的形式存在,且小作坊之间无序竞争较为激烈,这些小作坊生产的农机产品
大都是“三无”产品,一般以来料加工制作、贴牌制作、套用进入补贴目录企业品牌型号来实现产值效益,这些无序竞争力量的存在,给较有规模的中小型农机生产企业造成压力很大,迫切需要农机部门扶持较有规模农机企业,规范行业标准,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淘汰小作坊,净化农机生产加工市场。
5、农机工业、销售企业、维修(网店)企业缺乏政府在政策、资金、技术方面的大力扶持,并且生产加工企业、经营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其资金主要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研发、先进适用设备投入、人才引进培训、流动资金等方面,以前一小部分靠从银行贷款,其余不足部分依靠职工筹借、社会融资机构借贷、其他渠道筹措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一方面牵扯精力较大,另一方面利息支出也相应增加产品制造成本,存在一定风险,对企业壮大发展、专业化发展、集团化发展影响较大,成为提高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建设现代农机流通体系的瓶颈。
三、全市农机维修管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工作发展计划和建议措施
1、完善健全农机维修管理、质量监督投诉管理机构体系。各级政府应将农机维修管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投诉管理等职能,纳入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体系独立编制范围,配备相对应的办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及专业人才,并将日常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业务的全面开展,同时明确农机、工商、质监等部门职能职责,严格实行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净化规范农机生产加工、经营、维修市场,对较有规模、信誉较好、维修服务较高的农机工业、经营、维修企业,给予税收、资金、金融服务支持,帮助更新添置设备设施,并鼓励开展网络化、连锁经营,从而提高经营、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
2、全方位的引导、支持、扶持农机经销企业发展。应该对推广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农机产品的农机经销企业在税收、资金、融资政策、奖励扶持政策方面给与扶持,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资金及流动资金缺口问题,对于建立补贴产品展销厅、形象店、三包服务站及为推广政府补贴产品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农机流通经销企业,给与相应的奖励扶持政策,有利于企业的壮大发展。
3、发挥政府综合协调能力,帮助农机工业壮大发展。各级政府、发改、科技、财政、商务、银行等部门应给予农机工业帮助支持,帮助解决企业急需低息或无息扶持资金,有效缓解研发投入、设备投入和流动资金方面压力,帮助生产企业改进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引进高级人才,切实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改进操控性能,重点支持高、精、尖农机产品研发、制造,助推农机工业快速发展壮大。
4、严格农机行业就业准入制度,促进农机从业人员基础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各级政府、农机管理部门应大力支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加大组织宣传发动力度,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一段时间内,将从事农机工业、经销、维修、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作业、农机操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覆盖式培训、鉴定,稳步提高农机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农机各业全面可持续较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逐步在农业机械试验工、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农机营销员、农机服务经纪人、内燃机维修工等多工种开展培训鉴定,农机管理部门内部各科室、站、所应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培训及鉴定业务,促进农机生产、加工、经销、维修、作业、租赁市场稳定有序的快速发展。同时财政部门应给予安排相应的培训资金补助。
5、严格加强农机产品、农机作业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农机产品、农机作业质量。定期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农机作业质量跟踪调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活动等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办事机构和人员,逐步完善基层农机质量监督网络,拨付专项经费,配备专用设备和车辆,加大对私自改装农业机械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建立健全农机报废更新制度,规范和整顿农机市场,全面细致的开展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为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