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田立英)_纪委全会工作报告

2020-02-28 工作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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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为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田 立 英

同志们:

这次市纪委全会与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同时召开,体现了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在上午的市委全会上,对2010年度“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刚才,对2010年度“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创新成果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向获得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

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中共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八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0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和市委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创新创优,全面巩固和深化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成果,取得了新成效。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年市委常委会议7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发24个反腐倡廉方面文件。年底由市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副市长等市级领导带队组成10个考核组,对县区、高新区、市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按照“四个一”督查办法,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向74名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 2

责任书》,对上年度全市144个领导班子和102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勤廉测评。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认为,大庆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按照市委执政为民教育年活动总体安排,开展了“观《贪欲之害》,思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普通党员受教育面达到98%以上。开展了《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三项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观看《廉政准则》情景短剧,通过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就《廉政准则》进行辅导宣讲,组织10000多人参加《廉政准则》网上答题和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将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查找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3、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建立了《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886人(次),各级纪委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92人(次),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473人(次)。开展厉行节约、反对奢侈

浪费专项治理,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同比下降9%,公务接待支出同比下降4%。对廉政保证金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共有142个单位、6951人加入。廉政保证金制度试行以来,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机关干部的投诉和举报大幅减少。对38名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违规资金453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6270万元。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保留反腐倡廉制度65件,废止13件,新建3件。

4、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成10个检查组,对14家市属企业贯彻执行《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暂行办法》等情况开展了为期10天的联合检查,形成检查整改通知向企业反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全市所有乡镇都依托乡镇农村经管中心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69人。加强资金代管,共节约开支69.4万元,制止和纠正不合理支出258万元;清理纠正和规范经济合同2432份,涉及金额612.6万元,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9.8万元;资产资源竞价发包699项,涉及金额1496.1万元,共为村集体增加收入89万元。

5、深化“万人评议”活动。实施评议工作“扩面增容”,将评议对象由118个增加到142个,评议内容增加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规范办学、医德医风情况;评议对象新增百姓关注的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以及12所省级示范高中、8所市级公立医院;评议工作向群众关注的民生行业和领域延伸,向直接面对百姓的基层科、所、站、队等服务窗口延伸。通过评议,各单位和部门抓作风建设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有了明显好转,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6、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召开七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就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保障民生工作顺利推进做出了部署。积极开展教育、涉农等民生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教育“一费制”、常用药品“一价制”和损害农民利益“一票否决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743个,排查农村土地纠纷339件,解决327件,5个县区被评为省级教育收费示范县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损害发展环境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十禁止”规定,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82件,严肃处理肇州运管站不合理收费等典型案件11起,企业和群众比较满意。

7、加大效能监察和问责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成10个督查组和9个暗访组,针对工作作风,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方面整治情况,开展了30多次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11个,责令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共对115人实施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133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8、构建四级便民服务体系。近年来,我们着力构建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中枢,以乡镇(街道)服务中心为延伸,以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终端的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在完善市和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以大同区为试点,成立了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办理,避免了“多头跑、跑多回”等现象。设立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实行代办、协办、领办服务,实现了从“干部动嘴、群众跑腿”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质的转变。年初以来,累计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47万件,受到群众好评。

9、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工程建设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相结合,将任务细分为8大项37小项,明确了目标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查阅了2008以来的立项规划、资金拨付、土地审批等基础资料,确定109个重点监督项目。督促各牵头部门依据中央的《排查意见》对项目进行细致排查,共发现审批手续、质量安全、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等6个方面145个问题,全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11月,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同志高度评价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用制度加科技的模式防止市场交易违规行为等做法,并要求在全省推广大庆经验。

10、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及网上举报1477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93件,其中大要案101件,占案件总数的34%,处分党员干部262人,挽回经济损失1230万元。经多方论证,集办案、警示教育和干部培训于一体的办案场所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拟投资250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抽调公、检、法

等部门和机关干警35人次参与大要案查办。审理工作坚持“下审一级”,实施案卷“样板工程”,提高办案质量。

11、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全市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设臵、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23项工作任务全部达到了规定要求,夯实了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完善市、县(区)纪委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落实“双重管理”有关规定,对9个县(区)纪委领导班子、56名在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核。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等3个单位增设了派驻机构。启动信息化建设,提高了信息化水平。组织编撰了《大庆纪检监察工作五十年》,回顾发展历程,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介绍了派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一年来,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如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

还不强,法规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度还不够,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和办法还不多,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明确了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准确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准确把握国情、省情和市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基调是“巩固、深化、创新、提升”,巩固以往成形做法,深化已有工作成果,继续坚持创新创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总的要求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9

制为牵动,以构建有大庆特色的惩防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十个载体”建设,巩固发展“三风建设”成果,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大庆提前五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载体是一种媒介、方式、平台和手段。采取载体建设的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可以把工作从无形变得有形,从宏观变得具体,从定性变得定量。“十个载体”建设是我市落实省纪委反腐倡廉“八项工程”的具体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也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思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牢牢抓住并叫响“十个载体”建设,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三风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从2008年开始,我们在全市进一步加强了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三风建设”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内容,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惩防体系建设在大庆的具体化。通过三年的实践,我们不断总结提炼,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今年,在“三风建设”上,党风建设

重在落实责任。去年11月,中央颁布施行了重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新修订的《规定》与1998年的《规定》相比,充实完善了责任内容、监督考核措施、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方式等,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新《规定》的学习贯彻,继续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指导县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继续组织由市级领导带队开展专项检查和勤廉测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实施办法》,明确检查考核对象、内容、方式、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具体规定,使检查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大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加强对违反责任制规定行为的追究,警示和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所担负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政风建设着力搞好建设。把政风建设的重点从开展一般活动向构建服务体系等方面转变,着力构

建长效机制。行风建设突出服务民生。把行风建设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切入点,通过专项治理、万人评议、查办纠风案件等手段,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以“作风建设”为载体,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市委把今年作为“全市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年”,并做出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决定》,提出了“行政提速、服务提质、执行提效、形象提升”的目标,明确了“抓落实、优服务、解难题、强素质、重廉洁”的措施。这是深化“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巩固提升“执政为民教育年”活动成果的有力举措。市委确定市纪委监察局为这项活动的牵头部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决定》精神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抓好落实。一是做好动员部署。市纪委将按照《决定》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决定》内容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千人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单位和部门要突出主体责任,及早动手,做好思想发动,把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上来。二是强化指导推

进。按照市委要求,努力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组织开展暗访、抽查、测评等工作,及时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建立定期例会制定,推动面上工作。三是抓好正反典型。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组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存在不思进取、热衷应酬、执行不力、脱离实际、贪图享受等问题的干部,给予通报处理。并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讨论和查摆,引以为戒。四是加大问责力度。采取阶段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决定》中“看发展、看服务、看绩效、看责任”的标准,检验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作风建设的成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行政效能告诫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没有达到要求和标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构建“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载体。今年,要继续加大“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没有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县区要抓紧建设,力争年底前所有县(区)、乡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

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实施市级分中心、县区服务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联网。有条件的县区将乡镇服务中心与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网络互通。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继续打好“服务牌”,探索更全面、更便捷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组织开展社会关注的“科室、窗口和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考核和“抓落实、促效能、强化执行力”活动,增强服务发展的意识和水平。

(三)以“四个基地”为载体,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是基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铁人纪念馆、市委党校、油田历史陈列馆和大庆监狱四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的作用,把“四个基地”建成大庆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载体。今年,要抓住铁人纪念馆列为全国首批廉政教育基地的契机,依托“四个基地”重点开展“百千万”系列教育活动。在市委党校开设100堂廉政党课,组织处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参加听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组织1000名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到大庆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听取现身说法、现场参观等形式,使党员干部受到生动直观、震撼心灵的警

示教育。组织10000名普通党员干部到铁人纪念馆和油田历史陈列馆,学习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接受会战历史和会战传统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创新创业意识,磨练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分层分岗廉政教育,研究不同层次和岗位党员干部的心理特征、面临的廉政风险等,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重点,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培训讲座等系列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四)以“四项制度”为载体,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建立和完善承诺制、报告制、责任制和追究制,促进廉洁自律。一是落实承诺制。继续践行领导干部“五项承诺”,深入开展“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活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组织全市县处级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采取不同形式,公开做出廉政承诺,并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向组织和群众表明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决心和态度。二是落实报告制。进一步完善《大庆市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办法,在县处级干部、处级后备干部、拟提拔对象中首先开展报告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制。督促党政领导干部主动承担起抓干部廉洁自律的主体责任,抓好分管战线或部门的廉洁自律工作,并将《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四是落实追究制。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8个禁止”和“52个不准”的行为,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领导的责任,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同时,要组织宣讲辅导、专题研讨、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入开展《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力争做到经常化。

(五)以“双述双评”为载体,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

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今年,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双述双评”活动,适时召开全市“双述双评”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乡镇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级两委委员的监督。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巩固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在全市推广林甸县述职述廉进社区的做法,同时抓好廉政文化、纪检组织、行风评议和干部监督进社区,推进“五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我市的《实施细则》,将市属企业投融资担保、产权股权变化、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列为监督重点。继续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推进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

(六)以“十项公开”为载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落实《关于加强

监督,全面推进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十项公开”为载体,不断探索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有效方法。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督促“十项公开”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健全公开目录,完善公开形式。全面梳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的公开信息,实现静态信息100%上网。全面改造升级信息录入发布查询系统,实现动态信息实时更新。探索推广实时QQ在线服务、数字电视、手机短信等公开形式。落实公开工作综合协调、情况反馈和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季度汇报、半年自查和年末互查的推进机制。对公开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负责人采取效能告诫。组织召开“十项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选树先进典型,推进公开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要健全完善已有的监督办法,巩固工作成果。贯彻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做好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维护审计结果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廉政保证金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新加入和退出人员、涉及扣除人员的审核把关。健全完善“千人联系点”制度,对联系人进行调整充实,召

开座谈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切实发挥其作用。根据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项监督。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开展重点监督。与新闻媒体、市民群众等开展联合监督。

要巩固“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把多年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经过提炼形成制度。围绕警示教育、分层分岗教育、干部培训等工作建立教育制度。围绕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工作建立监督制度。围绕拓宽案源渠道、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严守办案纪律等工作建立惩治制度。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对制度执行不力甚至违反制度的要追究责任。

(七)以“万人评议”为载体,深化行风建设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关注民生、执纪为民的理念,始终把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继续深化“万人评议”活动,进一步调动部门和行业抓行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认真搭建评议载体。按照群众性、实效性和导向性要求,进一步改进“行风热线”节目,使节目更加贴近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成为评议工作的信息反馈渠道。结合信息化建设,建立专门的“万人评议”网站,利用网站将参评部门的工作职能、评议情况、整改措施等向社会公布,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二是丰富评议的方式方法。在做好年底集中评议的基础上,采取网上评议、手机短信评议等方式加大日常评议力度,增强评议工作的经常性、时效性和客观性。三是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把评议结果“差”的部门、单位和行业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把评议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及时进行督办、查处和反馈。针对教育、医疗、征地拆迁、涉农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纠风典型案件。要认真贯彻全省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会议精神,着力完善八大平台。在全市开展“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软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座谈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了解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情况,加大对违反经济发展环境“十禁止”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适时通报。

(八)以“四个市场”为载体,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

四个市场实施统一监管,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我市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一是要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充分利用好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完善制度加科技的模式,创新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方式方法,有效遏制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细化政府采购的制度、标准和流程,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作用。三是要逐步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监管,着力打造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要继续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发挥10个监督检查组作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查,把工程的决策立项、环境评价、规划审批、土地手续、开工许可等作为治理的重点。探索实施建设工程并联审批,一口受理,同步推进,减少环节,压缩时限,保障建设工程手续的办理规范、合法、高效。加强对房产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会同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容积率、工程质量、房屋预售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强化对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建立健全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制度、专项督察制度和落实反馈制度。围绕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十大民生工程”、农村“双十工程”等,开展大事实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困群体救助、就业援助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各项专项执法监察。开展换届期间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九)以“9+1”制度为载体,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 “9+1”制度是贯彻上级纪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关于规范案件检查程序、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是确保规范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重要保障。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和办法符合办案实际,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今年,要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一是拓宽案源渠道。通过接待信访、责任制检查、万人评议、执法监察等工作,获取案源线索。定期召开反腐

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审计等成员单位要互通信访动态,互通案源线索。严格执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和移交制度,提高线索利用率和成案率。二是完善“两规”制度。制定《关于依法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实施细则》,对使用条件、审批程序、安全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充实“两规”陪护人员库,建立一支由派驻纪检干部为主体、市区两级青年后备干部作补充的陪护人员队伍。积极推进办案场所建设,提高办案科技化水平。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任务,集中精力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坚决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问题和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注意查处发生在基层重点岗位的案件;把查办案件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三风建设”结合起来。重大案件坚持审理人员提前介入,缩短审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要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确保安全办案、文明办案。

(十)以“三个一队伍建设”为载体,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

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一身正气做人、一心一意为民、一丝不苟干事”为队伍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化“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省纪委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活动载体和方法创新,建立健全具有纪检监察机关特色的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约束激励作用,促进干部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等各方面素质的提升。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加快建立市、县(区)纪委内部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及工作流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工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三是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结合地方党委集中换届,优化纪委领导班子结构,保持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稳定。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加强重点高中、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的途径和办法,推进纪检监察组织的全方位、广覆盖。四是加强能力建设。

研究制定加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干部竞争性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积极开展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重点抓好新进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和乡镇、街道、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注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践能力培养和锻炼,对委局机关、派驻机构的年轻干部和县(区)纪委监察局优秀干部实施双向挂职,为干部成长进步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推进“金纪工程”建设,继续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纪检监察基础工作水平。

同志们,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清晰,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为我市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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