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_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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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闻长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宝安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07年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光明新区管委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法院按照区四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五年来,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共办结各类案件222158件,比前五年上升90.08%,收结案数量一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其中,2011年受理各类案件46152件,办结44597件。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年均结案率达到96.25%。2011年,区法院以占全市法院13.8%的法官,办结了全市24.6%的案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09件,分别是全市和全省平均水平的约1.8倍和4.1倍。办案质量显著提升,服判息诉率从2006年的72.2%上升到2011年的87.05%,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从2006年的19.4%下降到2011年的9.4%。
一、坚持标本兼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根据我区社会治安实际,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犯罪,切实增强社会安全感。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宣告缓刑,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尽可能增加和谐因素。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24116件,34863人被定罪判刑。
调解优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健全完善“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审前调解、判前调解以及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尽可能地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最大限度地运用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对于敏感的群体性纠纷,注重提前介入、辨法析理、依法疏导,避免矛盾激化。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4591件,调解撤诉结案68695件。调解结案率由2006年的34.4%上升到2011年的69.1%,呈现出诉前调解数上升、受理案件数下降,调解结案数上升、判决结案数下降“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连续两年在全省法院调解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坚持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与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统一,对行政诉讼案件加大协调处理力度,促进官民关系和谐。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26件,协调结案66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20件,其中因当事人自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准予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178件,执结382件。
拓展职能夯实和谐稳定基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法院外网、法官说法等平台发布司法信息,传播法治理念;在全省法院率先开通官方微博,强化司法与网民的即时互动,已吸引37.5万名网友关注;选派34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参与调处纠纷4320起,提升社区、企业法治化管理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完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建立司法联络员制度,拓展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在各社区和一些企业选聘司法联络员238名,一对一确定联络法官,受到市中级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二、坚持服务大局,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全力服务辖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大局,主动跟踪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司法对策。建立非法撤资逃债应急审理执行机制,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案件实行重点监控。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五年来妥善处理339家倒闭企业案件,为政府和房东追回垫付的工资1.5亿多元。制定《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特区一体化发展的工作要点》,积极推进特区法律适用一体化,依法支持有利于特区一体化建设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协同应对金融危机,形成应对金融危机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采取“债转股”、“分期履行”、“活查封”等方式放水养鱼,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大力协助党委政府解决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等事件,实行提前介入,依法快保全、快调处、快执结,五年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5481件,及时化解大量劳资纠纷。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审结合同、票据、股权、信用卡等商事纠纷案件40762件。大力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审结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06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5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成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机制,五年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96件,其中2011年审结1403件,比2010年上升61.45%。
大力参与社会建设。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和推进建立具有宝安特色诉前联调制度,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人民调解员全面进驻法庭,与区司法局、劳动局、卫生局、交警大队等12家职能单位和行业协会建立联调关系,推动矛盾纠纷简便、快速、和谐、多元化解,2011年5月以后导入诉前联调矛盾纠纷3813件,调解成功2416件,一批矛盾纠纷在诉前便得到化解,2011年区法院受理案件下降10.47%。省委政法委在宝安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诉前联调工作经验。在全市率先建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和医患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推动我市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积极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与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支持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法庭工作日或法庭工作点,推进司法与基层综治工作的衔接。认真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建立涉诉信访案件督办报告和责任倒查制度,通过院领导约访、中层领导轮值接访、“直通车”、领导包案处理等多种方式,化解了一批信访矛盾。五年来,在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信访投诉案件下降43.2%。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五年来发出32条司法建议,为有关单位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建言献策。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群众司法诉求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回应群众对民生热点问题的关切,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年来共依法妥善处理住房、医疗、消费、人身损害等涉及民生案件20394件,同比上升141.69%。妥善调节婚姻家庭关系,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案件4871件,同比上升132.51%。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五年来共审结173件,判处刑罚265人。积极探索建立劳务工救助、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设立涉诉信访基金、关爱劳务工基金,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现实困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完善立案窗口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指导诉讼、释法答疑、案件查询、费用结算等“一站式”诉讼服务。推行网上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双休日立案、网上咨询等措施,设立全市第一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增设公明、观澜法庭,沙井、西乡、松岗等3个法庭审判大楼建成使用,人民法庭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沙井法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保证有理无钱者打得起官司,五年来缓减免诉讼费872万余元。
切实兑现胜诉权益。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主动执行制度,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行。实施财产强制申报、公开曝光、悬赏举报、“五查一告知”、边控和机场布控等措施,有效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掀起“执行风暴”,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955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出境、拘留等措施,对6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五年来共执结案件81821件,涉及标的金额46.35亿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表彰,执行局被荣记集体一等功。
四、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针对案件数量庞大,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实际,大力推进矛盾纠纷繁简分流、快速处理机制改革,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快调”机制,在全市首创审前调解制度,对案件在立案后、移送庭审前进行“全过滤”,平均调解结案周期为5个工作日,受到市中级法院的肯定和推广;建立“快审”机制,对小额民商事案件试行速裁,对简单民商事案件和刑事简易程序案件,确定专人负责,快开庭、快审理、快宣判。适用“快审”机制审结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平均周期分别减少到36天和16天;建立“快执”机制,设立速执组,由专职执行员对所有新收执行案件“过滤”排查,执行难度小、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先行快速执结。2011年,2639件执行案件以“快执”机制执结,平均周期为21天。
建立健全少年审判帮教机制。深入探索少年审判工作规律,设立专门的少年综合审判庭,统一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建立少年犯庭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推行符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圆桌审判方式,提高未成年人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建立少年犯帮教档案制度,创新帮教机制,在全国率先引入社工、义工力量从事帮教工作,通过“双工联动”推动帮教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与有关企业、部门联合设立改造基地,提供免费职业能力培训,帮助少年犯提高自立能力,破解异地缓刑少年犯监管无门的难题。五年来,共帮教未成年人罪犯4112人,其中3人获得帮教后考上了高等院校,省高级法院在我区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区少年审判帮教经验。
健全完善公正裁判形成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对办案重点环节和审理期限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警示。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完善科学评价案件质量指标体系,建立常态质量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和专项指标评查相结合的质量评查机制。实施“标准化办案”工程,开“标准庭”,办“标准案”,统一裁判标准,努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强化信息化管理,通过网络视频、在线监控检查庭审质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管理。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确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精细化量刑方法,开展各方量刑意见辩论,增强量刑公开性,提高适用刑罚的公信力。
五、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提升队伍司法素养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双尊”活动,引导干警尊重当事人和代理人在司法活动中的人格与尊严。建立司法行为礼仪指导标准,明确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工作秩序和司法礼仪巡查,及时纠正不良行为。落实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案,先后制定、修订管理制度96项。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庭室”,争当“学习型标兵”活动,培养专家型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和调解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纠纷化解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大力加强业务培训,进行岗前培训、晋职培训和专题培训,积极开展疑难案件讨论、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开展岗位练兵、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激励法官加强实践学习,提高法官法律适用能力和司法水平。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五年来公开招录了86名高学历的法律人才,提高了法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努力维护司法廉洁。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实行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登记查处制度。完善廉政监察体系,在6个人民法庭和执行局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审判执行活动的日常监督。完善举报线索核查机制,通过涉诉信访、举报、媒体监督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六、坚持接受监督,努力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开展工作,及时主动报告法院工作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执行和行政审判的专项工作监督,研究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设立专门的联络工作室,建立联络直通车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释法答疑等活动,增进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五年来收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49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新闻舆论监督,重视收集网络舆情,及时改进工作。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制定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的实施方案,推出 28 项司法公开的举措,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首创邀请司法监督员列席审委会制度,尝试案件裁判决策过程的公开。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3734件(次),有效发挥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参与电台、电视台和报社法制节目,网络现场直播庭审,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先后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多年名列第一,并荣立集体二等功;在“奋力实现排头兵目标年”竞赛活动中,综合得分稳居全市法院前列,共有103个(次)集体和287人(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政协、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并恳请大家今后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与区委、区人大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审判工作还难以完全适应宝安区和光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司法应对措施有待完善;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化解社会矛盾的成效不好;有的法官公正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审判管理和内部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极个别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严重损害队伍形象;案件处理难度加大,涉诉信访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当事人信“访”不信“法”;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广大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压力巨大,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与效率,又使法院队伍持续科学发展面临挑战。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宝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区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区委五届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紧紧围绕人民满意这一根本标准,紧紧围绕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宝安这一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全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狠抓司法改革全面提高公正高效司法水平,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与素质,全力打造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现代化服务型排头兵法院,为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能动司法,服务中心工作有新作为。正确把握区法院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使命,及时调整工作重心,主动作为,“干”字当先,依法保障“十二五”规划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紧扣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特区一体化要求,对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实行专案制度,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按照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服务要求和民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提升企业运用法律应对经营风险能力。围绕创新型城区建设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企业逃逸应急处臵”机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尽量减少企业倒闭对社会的冲击。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光明、龙华新区的新情况,增强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努力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和谐司法,化解矛盾纠纷有新成效。畅通诉讼渠道,有诉必理、有判必公、有执必果、有访必接,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针对我区劳务工较多、诉讼能力较弱的实际,大力加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各项便民为民措施,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诉前联调工作室为平台,拓展联调单位范围,整合调解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和谐化解矛盾,注重调解协议的实际履行,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以及政策调整对民生的影响,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着力解决群体性矛盾,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立足审判,参与社会建设有新举措。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坚决保护合法行为,坚决制裁违法行为,强化司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社会的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积极探索参与社会建设的新方式、新途径,完善司法服务网络,促进法官进社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司法联络员制度建设,探索在矛盾纠纷较多的企业以及医疗、交通、物业管理等行业设立法官工作室,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就地化解。强化行政诉讼协调力度,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社会建设法治化水平。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申诉人救济机制,促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积极向社会提供司法资讯,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的指引功能。开展“司法建议年”专项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依法加强社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四是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监督有新气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邀请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旁听庭审等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及时反馈回复。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裁判公开、审务公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健全案件信息电话、网络查询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区法院官方微博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和数量,保障其依法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权。
五是解放思想,推进法院改革有新突破。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构建审判质量、效率和绩效管理体系,实行精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推进民商事案件小额速裁试点、轻刑案件快处工作,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臵,完善人民法庭布局,努力改善法庭办案条件,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少年审判改革,试行未成年被告人认罪轻处、前科封存制度,加大帮教力度,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协调有关部门将刑释解教人员、非监禁刑罪犯纳入社区矫正范围。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联动威慑机制和集约分工机制,努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六是强化管理,提升司法能力有新进展。加强班子建设,着力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班子的表率作用。把廉政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管理的首位,加强党纪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创新廉政管理机制,完善定期轮岗、审务督察和错案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完善培训体系,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学历教育、挂职锻炼、专项培训、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比等多种形式,大力提升法官的职业技能、群众工作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建设符合法院特点、具有宝安特色的法院文化。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大力培养队伍严谨细致、公正廉洁、勤于学习、文明亲和的良好作风,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水平,努力夯实人民法院的工作根基。
各位代表,正确有效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区法院将在区委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要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宝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