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调研报告01_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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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人才队伍是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具活力的人力资源之一,农村基层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6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稳定和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基础上,通过改革农业科技服务体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一批农村人才逐渐成为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农民致富的导航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建设在倍受关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突出矛盾,通过调查,引人深思。
一、我区基本情况介绍:
我区各涉农单位村干部总计人数169人,其中男108人,女61人;其中小学学历3人,初中学历40人,高中95人,大专以上学历31人;三十岁以下5人,三十岁到五十岁118人,五十岁以上46人。
我区农村占地19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16万亩,林地面积16.2万亩,水面面积3万亩。总农业人口18852万户,人口6.93万;共有行政村55个,居委会1个,487个村民小组,劳动力2.6万人。
二、我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原株洲县农业局的干部有农业院校分配的干部编制
(2人)、农民技术员转编的全民合同制工人(7人),以及乡镇安排到农技站的临时工(4人)(没有编制,交接文中无名单)。全民合同制工人中友愿意分流的,农业局又参照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其买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让其分流(2人)。
2、原株洲县农机局的干部(3人)原来是属于农机局的编制,1992年4月农机站的产权喝农技员的编制划转到乡镇,由乡镇发放工资。乡镇发了几年工资后,1998年为其保留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发500元补助让其分流。
3、乡镇林业站(5人)的编制和工资关系一直在乡镇,县蔡振没有预算,乡镇任其自收自支,从他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交县财政的返还款中发放工资。
4、原乡镇畜牧站的技术人员则只解决户口(农转非),经济上自负盈亏。后来畜牧局从中招聘了部分人员成为专职防疫员,编制和工资关系转到县畜牧局(7人)。其他人员分流,每年凭交养老保险的凭证到畜牧局报销2000元养老保险金(10人)。
这些分流人员在乡镇是一批专业技术骨干,划转后心里都很忐忑,芦淞区将如何安置他们,是按株洲县的初衷,逐步解决他们的工作和待遇,还是能一次性解决他们的工作和待遇,还是会将他们撇下不管,他们心里都很不安。
三、我区基层人才建设的建议:
妥善安置这批分流人员的确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供领导参考:
1、参照湘政办发【2010】71号文件精神,对男年满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农技推广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提前离岗,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工龄连续计算,不占编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国家退休人员待遇。
2、张榜公示,让所有分流人员限期到位参加竞聘上岗,尽量争取一次性解决好分流人员上岗的问题,暂时解决不了的,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暂时继续为他们买好养老保险喝意料保险,有缺位时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