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_党代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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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材料之--
开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1月1-日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惠仁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4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 %。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
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 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及各有关单位的协助下,认真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了“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切实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做出了不懈地努力。
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792件;已审结1694件,结案率
达95%;未结案件98件,与上年的同期166件相比,未结案率下降了41%。
(一)严惩刑事犯罪分子,不断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共受理刑事案件247件393人,已审结245件391人,审结率达99%。与上年的265件相比,案件受理数下降8%。在判决发生效力的243件388人中,判处5-15年有期徒刑的7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13人,宣告无罪的5人,其中适用缓刑的83人,并处罚金的2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59万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我院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除恶务尽,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二是抓住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审理此类案件127件221人;三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案件,并特别注重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四是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坚持了青少年案件审理的特别程序,审理少年犯罪案26件49人,给服刑犯人回复帮教信21封;五是注意不断探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包括财产刑在内的各种刑罚方式。六是配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首次试行了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死刑执行文明化方式。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为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我院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在审理涉及国企改制、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中,依法加强协调和加大审判力度,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96件,审结872件,结案率达97%。诉讼标的金额达2284万元。受理督促程序案件86件,所申请支付标的金额共为970万余元,已办理完毕86件,结案率达100%。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的精神,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对国企改制中兼并、承包、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依法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注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及时审理借贷、购销、加工承揽、租赁、金融纠纷案件,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实信用和契约原则的建立,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调处农副产品、农业资料购销以及农业生产中的经济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是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和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贯彻意见》,依法及时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纠纷案件,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共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342件。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短时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14件。积极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共依法受理土地承包类案件19件,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村民农户较多,存在着村民自治原则与土地行政法规的协调统一关系等问题;在村民自然人身份变更、妇女改嫁、户口变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等标准上,现有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我院在审理中,坚持合法、公平原则,既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从稳定农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角度做出裁判,并在审理中就此类案件做出调研分析,提出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了重视肯定。
六是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在办案中,注意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使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28%,还注意加强与各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和业务指导。
(三)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理行政诉讼案2件,其中违法经营盐业案1件;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15件;在行政审判中积极宣传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努力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重监督”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申诉案件12件,已审结12件,结案率达100%。并严格对上诉被改判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审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方案,严把案件“出口关”。聘请了政协八名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陪审员,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为维护裁判的既判力,我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以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为目标,在推进执行工作的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方式改革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极构筑有效执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努力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办理了一大批当事人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00件;已执结431件,执结标的共计为1918.4万元,执结率达86%,同比上升了9%;未结案7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未结案率下降44%。
上一年中,针对传统执行案件运行模式上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导致执行权滥用的问题,我院开展了执行案件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离改革,实现了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再移交执行局执行,加强和完善对执行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申请执行人告知书》、《关于执行权分离行使的若干规定》、《执行案件质量检查》等制度。
执行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于的各种执行手段,以查封、扣押、委托拍卖、分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对符合发放债权凭证的及时予以发放等措施,多管齐下来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采取限期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通过对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强制
化。不断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全年当庭宣判率达到57%。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坚持当事人举证原则,坚持给原、被告及时发送举证通知书,还对部分案件有选择地进行开庭观摩,扩大教育影响面。
(二)加强举证指导,实施司法救助。为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和全面、诚实地完成举证,我院制作了《举证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南》等文书指导当事人诉讼,对当事人掌握相关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坚持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公正。全年准予缓交、免交诉讼费达24万余元。
(三)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增加审判透明度。运用“法官论苑”、“执行动态”、“民商事审判动态”园地和在《法律与生活》、《荧屏传真》电视栏目做节目,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法官干警积极着手调研,撰写论文和信息报道稿件,先后投稿100余篇,其中80多篇被院内外宣传媒介采用,在让社会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也宣传了法院的正面形象,夯实了法官干警执法理论基础,使法官干警的庭审驾驭、调查研究等能力都有了提高。
(四)改进基层法庭办案形式,加强行政管理。我院改进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办案形式,尝试远程立案,实行巡回法庭就地办案,给大庄、东山、小龙潭三个基层法庭配置传真机、打印机,便利法庭收案后,及时传往院机关立案庭审查,统一立案;并建立了巡回审案小组,定期到基层人民法庭所在地就地开庭审案,在方便和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又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案件质量。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全体法官干警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做的工作与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审判力量不足,执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宣传广度不够,调研力度不足以及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提高,装备亟待改善等等。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断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加以解决,以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004年工作意见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落实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的具体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4年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结合人民法院总任务,我院要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犯适用缓刑应视案情作具体分析,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调处好婚姻家庭纠纷,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树立执行迟缓也是执法不公的观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和速度,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
二、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继续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以建立院党组的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制度、尽快完善院资料室、健全微机局域网络等具体措施,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强化法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学习好法律法规,促进法官朝专家型和复合型方向发展。
以完善我院审判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开展 “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活动,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执法的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
三、深化法院改革,确保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大立案,并突出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审判工作中。
要进一步规范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管理,使审判方式朝着简便、快捷方向改革,充分发挥有限司法资源的作用。根据案件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要多调解少判决,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推行“首问责任制”;与电视台、报社、市无线广播电台等媒体加强联系,以开办“天平时空”等影视栏目,结合简报、工作动态、法官论苑等形式,拓展信息辐射面,延伸审判效果;对于因征地拆迁、企业改革职工利益受损、拖欠职工工资福利、执法人员违法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要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公正、高效审结和执行;并且多做协调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的和
谐稳定。
各位委员,新的任务在激励着我们,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下,继续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主旋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将我市全面快速建设成为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