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调研报告(精选5篇)_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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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报告
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报告
城市作为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交通中心,人口密集程度高,居民呈现多民族化,其辐射、带动、信息传播功能远大于乡村,城市所发生的民族问题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和波及性。为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我局结合实际,成立城市民族工作调研组,深入全县四个社区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城市民族工作的现状
**县城市辖**四个社区,社区常住人口33643人,常住少数民族人口911人,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流动少数民族主要有彝、苗、回等民族,人口215人,占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
近年来,我县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民族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是城市多民族化现象凸现,民族构成趋于多样化;二是散居化趋势明显;三是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增多;四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日趋扩大;五是民族意识逐渐增强;六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方面的难题增多,落实民族政策死角多;七是输入性民族成份增多;八是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的宗教意识时有凸显。
二、我县城市民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量增加,文化的交流,导致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中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尊重民族风俗,出现伤害民族感情问题;二是城市少数民族的民族特点和正当权利容易被忽视问题;三是城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问题;四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五是城市民族企业发展问题;六是有的少数民族把生产生活领域中发生的一般问题民族化、宗教化;七是部分少数民族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淡薄。
三、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建议
针对民族工作的特点和问题,在工作中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1、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之中,积极主动解决民族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2、加大对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少、面广、大分散、小集中,少数民族的一些特殊情况易被忽视。因此,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的同时,还应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全县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在工作中注重把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使少数民族在就业、参军、升学等方面享有优惠条件。
3、加强党政部门从业人员的民族政策法规培训,提高他们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对涉及民族团结内容的材料,严格执行送审制度和程序,从根源上杜绝出现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件。
4、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普法特别是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教育。针对一些少数民族群众中存在的特殊意识强、法制观念差的问题,着重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教育。教育少数民族群众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公民,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出于对少数民族的照顾,但少数民族绝不能因此而自认为是特殊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解决,不能把和民族问题不沾边的事都往民族问题上拉;少数民族群众应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加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针对外来少数民族到我县城市经商、办企业的人数逐步增多,同时涉及民族方面的问题也在逐步增多的实际,民族事务部门、公安、旅游、工商、税务、民政、市场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引导,在对他们加强管理的同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使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56、建立城市民族工作信息网络。为了及时掌握城市民族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使党的政策能及时传达到居民,居民有困难能够及时反馈并得到解决,同时做到有情况能及时反映,发生问题能及时处理。
7、定期排查隐患,建立快速、高效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工作机制。一旦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发事件,保证能按预案迅速控制现场,果断处置。
8、大力推进社区民族工作。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细胞,少数民族生活在各个社区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促进民族团结,保持辖区内少数民族的民族传统习俗为指导,建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民族工作,为少数民族多办好事、实事,推进城市少数民族与社会各界的协调发展。
9、同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交朋友。城市里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知名人士相对集中,分布行业广、社会联系面宽,其作用不可忽视,要同他们交朋友、通信息,充分调动他们融洽民族关系、协助政府做好民族工作的积极性。
10、制定对城市民族企业和城市贫困少数民族的具体帮扶政策。《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对民族企业做了原则性规定,但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要对扶持城市民族企业的政策进一步的细化,使之更符合城市民族企业的实际。同时,在摸清城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状况的基础上,采取行政、政策等多种措施,通过对口帮扶、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城市中的少数民族弱势群体,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寻找“造血途径”,增强“造血机能”,积极支持和帮助城市贫困少数民族人口自主创业。11、树立典型,发挥城市少数民族人才优势,带动农村发展。城市的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具有窗口作用、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因此,要注意树立典型,示范引导,抓住城市中人才资源丰富的特点,发挥少数民族人才优势,支援农村发展,起到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的作用。/ 5
第2篇:民族工作调研
加强民族工作 实现同步小康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翻番”,强调要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我区提出了到2017年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小康”要求,为推进少数民族与全区实现同步小康,我区成立了专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调查整理、系统的研究分析,现就全区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民族工作基本情况
市中区地处乐山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一个多民族的散杂居区。全区共有38个民族成份,662812人,其中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895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59%,流动少数民族人员常年保持在1000多人。少数民族以彝、回、藏族为主,其中彝族1686人,占全区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3%;回族566人,占15%;藏族460人,占12%。
少数民族人员主要集中在社区、院校,少量散居在农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以小学和初中文化为主,有的甚至不懂汉语,因此多数人不得不从事那种不需要较多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行业,他们主要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或在建筑工地、工厂、餐馆打工,人均年纯收入普遍低于当地的汉族群众。来乐经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常年保持在500多人,主要来自新疆和阿坝州,在乐山城区经营点(含流动点)有20多个,主要经营烤羊肉串、兰州拉面、销售葡萄干、哈密瓜和饰品等。据调查,他们的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总体收入也较低,但大多数人认为与家乡相比,经济收入有所提高。
二、开展民族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宣传,促进民族团结
团结、稳定是发展的前提。近年来,市中区把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手段,制定下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学校、会议、党政网、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族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模范事迹。各民族在弘扬民族精神的同时,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抓项目,带动经济发展
1、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主要手段。市中区通过政策引导、争取资金、项目引进等措施,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通过实地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连续四年每年向省、市民委争取了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万元,扶持剑峰乡、白马镇、青平镇少数民族群众发展基础母牛和肉牛养殖、村道建设等。以上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带动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转变观念,依靠科技增收致富;另一方面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积极为少数民族企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民族政策。申报少数民族龙头企业“四川罗城牛肉食品有限公司”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并积极向上争取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推动少数民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2012年该公司被四川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评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企业”。
(三)抓维权,保障平等权益
1、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衣食住行、婚娶殡葬等方面,切实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文件标准执行,在征兵、升学等方面按照优惠政策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优惠,对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职工给予每人每月5元的伙食补助。二是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八届区政协委员安排少数民族5名,其中:回族3名、藏族1名、蒙古族1名,区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1名,目前我区有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领导干部4人。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征用九峰镇明月村5.4亩土地作为回民墓地,使得党的民族政策“穆斯林群众去世后可以实行土葬”落到实处。
2、引导基层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群众的政策服务。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家庭办理低保、子女上学、就业培训等相关手续,帮助他们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在医疗保险上,与全区汉族群众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利用基层资源,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寓教寓乐的活动,逢重大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节日,开展联谊、走访慰问等活动,引导少数民族同胞参与,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归属感。
三、存在问题
(一)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有不少少数民族群众缺乏敢闯敢拼的市场意识,对新的发展路子难以接受,有的甚至习惯于“等、靠、要”,习惯于传统农作物的种植,导致经济来源单一,土地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致富步子慢。
(二)民族经济发展水平滞后。清真食品行业是城市民族经济的主导行业,虽然近年来得到一些发展,但市中区目前还没有符合清真条件的屠宰牛、羊的屠宰场,屠宰牛基本上集中在杨湾乡,屠宰羊的活动分散在市区城乡结合部,选址布局不尽合理,基本是在自家宅基地上进行生产,环保设施落后,屠宰加工水平偏低,大部分以传统作坊式的生产方式进行屠宰活动,在部位分切、细分包装方面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肉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与市中区地处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核心区不相适应,从源头上制约了清真食品行业的发展。乐山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每年来乐旅游、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不计其数,目前市中区境内还没有一家上规模的回民餐馆,现有的回民餐馆接待能力较差,不能满足国内外回民游客的饮食需求,同时经济效益也不尽理想。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加上一些人员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使得户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其情况难以掌握,在管理和服务上难度加大;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外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违反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行为也呈日益增多的趋势,如牛咡桥、黑桥一带少数民族群众占道经营、销售管制刀具现象,相关部门虽然多次送法上门,但收效甚微,还有发展状大趋势。再加上一些人员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遇事易抱团,使得城市管理执法的难度增大。
四、对策建议
(一)解放思想,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要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还得从解决群众的教育问题着手,扶贫先扶智,只有素质提高了,认识到位了,思想开放了,观念更新了,才能找到脱贫致富的路子和方向。在民族教育工作中,一是抓好学校教育,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素质,特别是要重视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二是抓好社会教育,要充分利用相关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发展信心,形成各民族间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抓好科技文化知识学习,让群众掌握实用技术和致富本领,提高群众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机构网络 一是在中心城区,以街道、社区为单位设臵一名兼职民族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涉及民族工作内容的第一手资料情况收集、整理、上报。二是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应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民族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三是应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信息台帐,及时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员动态,加强与公安、工商、城 5 管等执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提升服务和管理效能,优化各部门协同合作模式。
(三)合理规划,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的特点是能够在较小的区域内聚集很多的生产要素,这其中就包括劳动力这个最活的要素。城镇化程度越高,对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越强,产生的辐射效应更强。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须推进城镇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会相应增加,随着留在农村的农民数量的减少,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会相应增加,劳动生产率也会随之提高,经济收入会明显提升,这样才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长期、稳定、协调发展,推进小康进程。
(四)政策资金扶持,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和开发项目上的扶持,用足用活现有政策,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一是可在区境内选址建现代化牛、羊定点屠宰加工中心,依托现有少数民族企业“罗城牛肉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对杨湾乡原屠宰牛的经营户以及其他屠宰羊的经营户进行整合。规范牛、羊肉定点屠宰,既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高产品品质,又可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非物质遗产苏稽跷脚牛肉品质的提升,促进全区优势产业的壮大和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可谓是一项一举多赢的惠民工程。二是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就业的引导,帮助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困难户、城市改造建设中的拆迁户进行自主创业,为他们提供培训机会,帮助他们小额融资贷款,在办理各项手续以及经营过程中酌情减免有关费用,让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通过发展经济尽快脱贫致富。同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企业帮家庭,汉族群众帮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群众互帮互助的办法,携手并进,共同发展,齐奔小康。
2013
乐山市市中区委统战部
年10月 7
第3篇:民族团结调研报告
关于民族团结的再认识
民族团结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一种追求,它对凝聚人心、整合社会起着重要作用。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加强民族团结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国策,是符合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情感和意愿的大举。面对总体稳定、局部动荡的世界政治格局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
一、民族团结是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有序的政治局面的保障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各民族只有同心同德、携手共进,才能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有序的政治局面,形成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和牢固的向心力,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国际国内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加强团结,保持统一,才有希望和前途。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把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关系到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能否取得胜利的高度。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他说:“我们的国家现在是空前统一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迅速地改变了旧中国的面貌。祖国更加美好的将来,正摆在我们面前,人民所厌恶的国家分裂和混乱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国的六亿人民正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地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时期中华民族关系的特点,丰富了民族团结的内容。1982年9月,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明确指出:“我们一定要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加强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加强同全世界人民的团结,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推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奋斗。”“我们不是有个口号叫中华民族大团结吗?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维护民族的大局,不管抱什么政治观点,包括骂共产党的人,都要团结。”“各族人民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要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在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世纪之交对民族团结问题的重要性作了新的概括。1992年1月,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什么事情都办不成,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从谈起。”
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民族工作根本任务,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2005年5月,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把解放思想引向深入,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着眼于国际大环境和世界发展的总趋势,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的阶段。民族团结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我们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
二、民族团结是增强综合国力和中华民族凝聚力,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
在我国历史上,不同阶段的鼎盛时期证明了民族团结的强大威力。秦始皇统一中国,是战国时代人心所向的结果;汉朝、唐朝建立后,对内联合各兄弟民族,搞好民族团结,对外加强与各国的友好往来,成就了“汉唐盛世”的辉煌,一个强盛的中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中国之所以能在统一的状态下向前发展,是因为追求团结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心愿。崇尚团结的思想深入中华儿女心中,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当今世界各国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经济、科技、军事实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重要尺度。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科技实力,没有民族凝聚力来贯穿,终究形不成合力,形不成强大的国力。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内核。国内各民族团结,则经济发展,综合国力强大,否则就会导致矛盾激化,经济倒退。因此,我们必须把民族团结纳入到提高综合国力的范畴,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只有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实现建设更加繁荣富裕的社会主义中国的愿景。
要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就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的要求。要继续开展“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认同、对中华民族认同、对中华文化认同、对社会主义道路认同)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普及民族知识,使各族干部群众懂得维护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树立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当前,还存在着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虽然我国各民族在政治地位上实现了平等,但由于历史、地理、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经济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因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引发的冲突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因缺乏对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民族风俗习惯的了解而在工作中有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对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造成了伤害;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同国际上的反华势力相勾结,制造民族矛盾,鼓吹民族分离;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极力挑拨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破坏我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稳定是大局,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历史和现实的斗争经验告诉我们,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民族分裂主义是危害国家统一、影响民族团结的主要危险,没有对民族分裂主义的坚决斗争,就没有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就没有稳定与发展。这些年来,我国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强化各项治本措施,确保了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不断开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新局面。
第4篇:民族团结调研报告
关于县民族团结的调研报告
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民族工作讲团结、抓经济、求发展的思路已成为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全社会的共识,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民族关系日益得到了巩固和加强。目前,我县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稳定工作面临新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构建,对民族团结稳定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族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我县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增多,有些问题会反映到民族问题上来,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此,各级党委、政府从讲、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摆在首位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的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多形式开展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及法规宣传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规的宣传,纳入工作和“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由民宗局牵头,宣传、组织、统战、等部门密切配合,不定时对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的思想,宣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使“维护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四个维护的深入人心。特别在每年的民族团结宣传月中,大张旗鼓的宣传民族团结,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讲团结、讲互助、讲发展,努力创建团结友爱的。
在各民族中还强调:在热爱本民族的同时,更要自觉地强化热爱中华民族的意识,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尤其在广大群众和青少年中进行民族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小手拉大手,大小有共识,你我互尊重,大家团结紧”的宣传模式,努力营造各族人民相互尊重、团结互助的浓厚氛围。既教育了汉族群众尊重少数民族;也了少数民族尊重汉族群众。对少数民族群众不仅要讲关怀和照顾,也要讲义务和奉献;不仅要讲平等和团结,也要讲法制和原则,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规,积极承担社会义务。
(三)正确处理民族差异、宗教信仰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民族是一个范畴,时期民族宗教问题也将长期存在。民族之间、风俗习惯之间、信教与不信教之间的差异,受到了社会的认同和尊重,各民族群众团结奋斗,为改善生活条件而共同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关心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切实关心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农业、畜牧、交通、电力、民族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加快致富步伐,安排扶持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共建母亲水窖、沼气村、村村通公路、村村有电视专项举措解决了少数民族发展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扶持回族群众发展交通运输业,民族地区运输业已经成为当地的回民群众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改善山区民族小学的办学条件,充实加强师资队伍,提高少数民族子女的科学素质。、科技等部门积极开展科教扶贫、下乡、举办青年夜校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和。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衣食住行、婚娶殡葬等方面,切实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四)加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妥善处理民族群众间的矛盾纠纷,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的重要保证。县民族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定期对辖区内涉及民族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搞好预测,超前做好工作,提前化解矛盾,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对涉及民族问题的纠纷和事件,采取“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绝不简单地对待和处理。严格区分民族矛盾与非民族矛盾,不盲目地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经济纠纷和民事、经济、治安、刑事案件与民族问题混为一谈。同时,教育广大群众明事理、顾大局,以免被坏人利用,严防别有用心的人蛊惑人心,扩大事态。在处理民族间群众的纠纷和突发事件时,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善于把握时机,讲求策略,注意方法,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打击和孤立极少数坏人,防止问题复杂化、事态扩大化和矛盾性质转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坚持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都依法处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生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时,坚持依照法津规定和正常程序解决,绝不采取过激手段。建立民族矛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实行月报和零报告,并把这项工作纳入了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加以考核。
(五)重视和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民宗局是党和政府管理民族事务,处理民族问题的职能部门,在新形势下,担负着更加繁重的任务。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了民族工作机构的力量,完善工作职能,设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社会事务股。各级党委、政府也将民族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学习的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认真研究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了少数干部对民族工作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我局成立了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宗局积极牵头抓好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相关的重要事项,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民族工作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从全县民族地区来看,总体上民族团结,社会比较安定,但在一些接合部地区、热点难点地区矛盾纠纷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因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而引起的民族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或乡村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因土地、林场等归属使用原因引起的冲突以及城市化进程中,因经济利益引起的矛盾和冲突等。特别在接合部地区山林纠纷仍然阻碍民族团结前进的步伐。
二是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部分群众中偏激情绪和一些错误占了上风,遇事便以出格的言语、过激的行为、违法的手段向党和政府发泄不满,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随着城市化建设速度加快,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联的矛盾纠纷比较突出。
三是民族工作经费少仍然是遏制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向前推进的瓶颈。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专项经费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工作需要,机关正常运转都难以维持,根本谈不上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帮助。
三、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对策
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最重要的是增加一笔收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资本,就没主意,光从口头上宣传,口头上重视民族工作,那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浪费民族时间,对于民族地区发展,一样作用都不起。民族要讲团结,但民族也要吃饭,饭都吃不饱,就会饥寒起暴心,各种矛盾纠纷就会越来越多。为此要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必须加大民族地区经济扶持,就要增加民族工作经费,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加大拾遗补缺的作用。总之,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认真研究民族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思路,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就一定会未雨绸缪,见微知着,把民族方面的矛盾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定会营造出宽松和谐、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
第5篇:民族团结调研报告
关于县民族团结的调研报告
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民族工作讲团结、抓经济、求发展的思路已成为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全社会的共识,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日益得到了巩固和加强。目前,我县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稳定工作面临新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对民族团结稳定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族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我县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增多,有些问题会反映到民族问题上来,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此,各级党委、政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摆在首位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多形式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由民宗局牵头,宣传、组织、统战、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不定时对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的思想,宣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使“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四个维护的思想深入人心。特别在每年的民族团结宣传月中,大张旗鼓的宣传民族团结,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讲团结、讲互助、讲发展,努力创建团结友爱的和谐社会。
在各民族中还强调:在热爱本民族的同时,更要自觉地强化热爱中华民族的意识,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尤其在广大群众和青少年中进行民族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小手拉大手,大小有共识,你我互尊重,大家团结紧”的宣传模式,努力营造各族人民相互尊重、团结互助的浓厚氛围。既教育了汉族群众尊重少数民族;也教育了少数民族尊重汉族群众。对少数民族群众不仅要讲关怀和照顾,也要讲义务和奉献;不仅要讲平等和团结,也要讲法制和原则,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义务。
(三)正确处理民族差异、宗教信仰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宗教问题也将长期存在。民族之间、风俗习惯之间、信教与不信教之间的差异,受到了社会的认同和尊重,各民族群众团结奋斗,为改善生活条件而共同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关心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切实关心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农业、畜牧、水利、交通、教育、电力、民族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加快致富步伐,安排扶持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共建母亲水窖、沼气村、村村通公路、村村有电视专项举措解决了少数民族发展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扶持回族群众发展交通运输业,民族地区交通运输业已经成为当地的回民群众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改善山区民族小学的办学条件,充实加强师资队伍,提高少数民族子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科技等部门积极开展科教扶贫、科技下乡、举办青年夜校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和培训。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衣食住行、婚娶殡葬等方面,切实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四)加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妥善处理民族群众间的矛盾纠纷,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保证。县民族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定期对辖区内涉及民族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搞好预测,超前做好工作,提前化解矛盾,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对涉及民族问题的纠纷和事件,采取“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绝不简单地对待和处理。严格区分民族矛盾与非民族矛盾,不盲目地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经济纠纷和民事、经济、治安、刑事案件与民族问题混为一谈。同时,教育广大群众明事理、顾大局,以免被坏人利用,严防别有用心的人蛊惑人心,扩大事态。在处理民族间群众的纠纷和突发事件时,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善于把握时机,讲求策略,注意方法,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打击和孤立极少数坏人,防止问题复杂化、事态扩大化和矛盾性质转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都依法处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生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时,坚持依照法津规定和正常程序解决,绝不采取过激手段。建立民族矛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实行月报和零报告制度,并把这项工作纳入了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加以考核。
(五)重视和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民宗局是党和政府管理民族事务,处理民族问题的职能部门,在新形势下,担负着更加繁重的任务。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了民族工作机构的力量,完善工作职能,设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社会事务股。各级党委、政府也将民族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认真研究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了少数干部对民族工作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我局成立了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宗局积极牵头抓好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相关的重要事项,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民族工作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从全县民族地区来看,总体上民族团结,社会比较安定,但在一些接合部地区、热点难点地区矛盾纠纷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因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而引起的民族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或乡村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因土地、林场等归属使用原因引起的冲突以及城市化进程中,因经济利益引起的矛盾和冲突等。特别在接合部地区山林纠纷仍然阻碍民族团结前进的步伐。
二是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部分群众中偏激情绪和一些错误思想占了上风,遇事便以出格的言语、过激的行为、违法的手段向党和政府发泄不满,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随着城市化建设速度加快,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联的矛盾纠纷比较突出。
三是民族工作经费少仍然是遏制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向前推进的瓶颈。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专项经费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工作需要,机关正常运转都难以维持,根本谈不上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帮助。
三、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对策
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最重要的是增加一笔收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资本,就没主意,光从口头上宣传,口头上重视民族工作,那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浪费民族时间,对于民族地区发展,一样作用都不起。民族要讲团结,但民族也要吃饭,饭都吃不饱,就会饥寒起暴心,各种矛盾纠纷就会越来越多。为此要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必须加大民族地区经济扶持,就要增加民族工作经费,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加大拾遗补缺的作用。
总之,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认真研究民族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思路,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就一定会未雨绸缪,见微知著,把民族方面的矛盾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定会营造出宽松和谐、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