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精选8篇)_农民工自查报告

2022-05-30 工作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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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就业创业、执法维权、权益保障为重点,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自8月上旬起,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区5个涉农街道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调查(我区劳动年龄段内的**户籍农村劳动力共有43910人,占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3万人的60.2%。其中,本市务工30931人、外出务工429人、自主创业260人),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工作的基础数据。为扎扎实实给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探索农民工招用工新机制。

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做好招聘用工工作。今年,结合年初开展的“春风行动”,我们积极抓好农民工就业,先后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八卦洲、尧化、迈皋桥等街道举办规格不同的招聘会18场,免费为农民工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2000多份、“春风卡”1000余张,进场招聘企业92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8854个次。二是完善创业政策,做好服务。我们加大对八卦洲农民创业园、**创业一条街、栏江桥创业园、石埠桥新型工业创业园等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进行资金和项目扶持,符合条件的,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经复核和调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今年,共发放小额创业贷款62笔,总计2395万。三是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援助。我们设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做好求职登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据统计,今年农民工求职登记3185人,达成就业意向的1584人。同时,以困难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多样化援助服务。在金港科创中心开展“服务保障进园区”宣讲活动;以“关爱女农民工健康”为主题,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区已成立工会组织的物业公司的203名女会员和497名环卫工人赠送女职工**互助保险。

(二)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

一是科学统筹,整合资源。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我们把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到全区劳动力培训之中,科学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区培训中心为龙头、各街道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训网络。先后在**、**、**、八卦洲等街道开展育婴师、电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花卉园艺师等10余个培训项目,参训人数达2753人。据初步统计,参训的80%以上农民工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稳定就业率达95%以上,人均月薪提高近1000元。二是突出重点,提升层次。着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短期的基础知识和简单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回乡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真正地为用人单位培养实用人才,努力提高就业率。另外,针对新建的丁家庄、花岗两大保障房片区,我们及时开设保洁、绿化、保安等技能培训,提高了就业率。三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除了根据季节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我们还充分利用集市宣传、广播宣传、电视宣传、印发资料、发放书籍、现场指导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区职工培训中心平台作用,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职工周末学校的学习,参与各类技能比武活动。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我们主动与驻区企业联系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让参保单位、职工了解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隐患,每年都将组织力量,深入重点街道和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对全区企业,尤其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采取定期上门登记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全面排查,确保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保。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接到农民工欠薪投诉多达407起,为有效解决矛盾,我们要求公安、人社与住建部门联合办公,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已为3000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3835万元。另外,还主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精研磁性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案,确保涉案农民工利益得到维护。为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我们组织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招工单位50余户,纠正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48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20余件,共计费用0.56万元。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团、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等维权机制的作用,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维权培训、讲座、广场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四)加强公共服务,确保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类资源。

一是做好上门服务,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我们对全区人口状况、学校招生规模等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划分施教区,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开设“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子女就学及时登记,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据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6189人,其中小学接纳5114人,初中接纳1075人,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同时,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升学权益,根据省市招生文件,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报名参加市中考、全国高考等工作,全区没有发生一例中考、高考报名受到干涉和阻止的情况。二是拓展服务内涵,确保农民工享受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我们将计生工作融入到“新**人服务中心”。10月25日,联合市计生委、市住建委计生协会在燕子矶新城保障房建设工地开展计生药具发放、健康检查、安全防范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工欢迎。同时,完成马群等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计免门诊和“健康小屋”建设,方便农民工看病就医。今年,开展一类疫苗免费接种1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的儿童免费接种6.9万人次,接种率均达98%以上。三是落实服务政策,解决农民工城镇落户、住房等问题。我们深入工地,社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开设农民工落户绿色窗口,并按照规定,对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并优先办理。同时,对本区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留守困难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他们的实际住房困难。

(五)加强群体人文关怀,推动农民工尽快融入社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基本政治权利。建立社区农民工日常管理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区日常服务和管理范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均可参加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时,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重点,保障享有基本政治权利。在八卦洲街道成立全区首家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涵盖9家劳务公司,输出劳务派遣工3000多人,不仅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而且为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我们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组织书画作者到社区、村为农民工送春联;组织文化惠民文艺小分队演出20场,在时间、场地和内容上均以农民工文化需求为主,让他们融入其中;在全区30个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并设立农民工专用书架,深受他们欢迎。三是关怀农民工子女、留守妇女和老人。组织“文化惠民”小分队到明光金都子弟学校、宁燕民工子弟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并建立“爱心阳光书屋”;积极做好农民工家庭孕产妇保健及产后访视等服务,全年共为农民工等群体孕产妇建卡937人,产后访视930人次;开展对7岁以下农民工等群体子女健康管理8771人,新生儿疾病筛查99.03%,有效保障了留守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慰问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今年春节专门拿出25.1万元资金,走访慰问我区210名农村留守女性及单亲贫困家庭女性,解决他们生活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农民工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民工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许多技术课难以听懂,使培训难以有效开展。二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有待提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强,致使一些岗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三是建筑领域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的部分项目违法层层转包、分包,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非常困难。四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有的用工单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五是农民工的生活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住宿、饮食、饮水等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明年工作思路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2014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更新就业创业观念。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尤其是年轻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工树立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投身创业大潮。

二是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工作具体到岗到人,确保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合法权益等贴身利益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探索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培训与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结合,实行“企业订单、农民工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以区政府提出的“三千三万”为目标,将培训开展到厂矿车间、田间地头,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延伸服务,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主动掌握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和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动态监管目标。同时,人社、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要形成信息互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处处有人管,时时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以上是我区2013年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虽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我们有信心按计划、按步骤的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力争做到农民工“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环境有改善”,为建设美丽幸福**做出新贡献!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第2篇: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就业创业、执法维权、权益保障为重点,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自8月上旬起,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区5个涉农街道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调查(我区劳动年龄段内的**户籍农村劳动力共有43910人,占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3万人的60.2%。其中,本市务工30931人、外出务工429人、自主创业260人),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工作的基础数据。为扎扎实实给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探索农民工招用工新机制。

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做好招聘用工工作。今年,结合年初开展的“春风行动”,我们积极抓好农民工就业,先后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八卦洲、尧化、迈皋桥等街道举办规格不同的招聘会18场,免费为农民工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2000多份、“春风卡”1000余张,进场招聘企业92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8854个次。二是完善创业政策,做好服务。我们加大对八卦洲农民创业园、**创业一条街、栏江桥创业园、石埠桥新型工业创业园等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进行资金和项目扶持,符合条件的,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经复核和调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今年,共发放小额创业贷款62笔,总计2395万。三是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援助。我们设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做好求职登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据统计,今年农民工求职登记3185人,达成就业意向的1584人。同时,以困难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多样化援助服务。在金港科创中心开展“服务保障进园区”宣讲活动;以“关爱女农民工健康”为主题,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区已成立工会组织的物业公司的203名女会员和497名环卫工人赠送女职工**互助保险。

(二)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

一是科学统筹,整合资源。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我们把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到全区劳动力培训之中,科学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区培训中心为龙头、各街道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训网络。先后在**、**、**、八卦洲等街道开展育婴师、电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花卉园艺师等10余个培训项目,参训人数达2753人。据初步统计,参训的80%以上农民工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稳定就业率达95%以上,人均月薪提高近1000元。二是突出重点,提升层次。着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短期的基础知识和简单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回乡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真正地为用人单位培养实用人才,努力提高就业率。另外,针对新建的丁家庄、花岗两大保障房片区,我们及时开设保洁、绿化、保安等技能培训,提高了就业率。三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除了根据季节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我们还充分利用集市宣传、广播宣传、电视宣传、印发资料、发放书籍、现场指导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区职工培训中心平台作用,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职工周末学校的学习,参与各类技能比武活动。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我们主动与驻区企业联系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让参保单位、职工了解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隐患,每年都将组织力量,深入重点街道和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对全区企业,尤其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采取定期上门登记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全面排查,确保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保。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接到农民工欠薪投诉多达407起,为有效解决矛盾,我们要求公安、人社与住建部门联合办公,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已为3000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3835万元。另外,还主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精研磁性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案,确保涉案农民工利益得到维护。为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我们组织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招工单位50余户,纠正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48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20余件,共计费用0.56万元。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团、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等维权机制的作用,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维权培训、讲座、广场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四)加强公共服务,确保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类资源。

一是做好上门服务,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我们对全区人口状况、学校招生规模等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划分施教区,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开设“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子女就学及时登记,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据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6189人,其中小学接纳5114人,初中接纳1075人,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同时,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升学权益,根据省市招生文件,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报名参加市中考、全国高考等工作,全区没有发生一例中考、高考报名受到干涉和阻止的情况。二是拓展服务内涵,确保农民工享受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我们将计生工作融入到“新**人服务中心”。10月25日,联合市计生委、市住建委计生协会在燕子矶新城保障房建设工地开展计生药具发放、健康检查、安全防范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工欢迎。同时,完成马群等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计免门诊和“健康小屋”建设,方便农民工看病就医。今年,开展一类疫苗免费接种1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的儿童免费接种6.9万人次,接种率均达98%以上。三是落实服务政策,解决农民工城镇落户、住房等问题。我们深入工地,社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开设农民工落户绿色窗口,并按照规定,对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并优先办理。同时,对本区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留守困难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他们的实际住房困难。

(五)加强群体人文关怀,推动农民工尽快融入社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基本政治权利。建立社区农民工日常管理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区日常服务和管理范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均可参加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时,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重点,保障享有基本政治权利。在八卦洲街道成立全区首家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涵盖9家劳务公司,输出劳务派遣工3000多人,不仅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而且为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我们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组织书画作者到社区、村为农民工送春联;组织文化惠民文艺小分队演出20场,在时间、场地和内容上均以农民工文化需求为主,让他们融入其中;在全区30个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并设立农民工专用书架,深受他们欢迎。三是关怀农民工子女、留守妇女和老人。组织“文化惠民”小分队到明光金都子弟学校、宁燕民工子弟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并建立“爱心阳光书屋”;积极做好农民工家庭孕产妇保健及产后访视等服务,全年共为农民工等群体孕产妇建卡937人,产后访视930人次;开展对7岁以下农民工等群体子女健康管理8771人,新生儿疾病筛查99.03%,有效保障了留守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慰问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今年春节专门拿出25.1万元资金,走访慰问我区210名农村留守女性及单亲贫困家庭女性,解决他们生活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农民工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民工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许多技术课难以听懂,使培训难以有效开展。二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有待提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强,致使一些岗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三是建筑领域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的部分项目违法层层转包、分包,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非常困难。四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有的用工单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五是农民工的生活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住宿、饮食、饮水等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明年工作思路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2014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更新就业创业观念。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尤其是年轻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工树立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投身创业大潮。

二是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工作具体到岗到人,确保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合法权益等贴身利益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探索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培训与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结合,实行“企业订单、农民工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以区政府提出的“三千三万”为目标,将培训开展到厂矿车间、田间地头,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延伸服务,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主动掌握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和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动态监管目标。同时,人社、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要形成信息互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处处有人管,时时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以上是我区20XX年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虽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我们有信心按计划、按步骤的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力争做到农民工“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环境有改善”,为建设美丽幸福**做出新贡献!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2月10日

第3篇: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一年来,xx市农民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人力资源保障厅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各县区、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民工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下面,按通知要求,将农民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情况

2016年以来,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计划,提高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推进“全面参保登记计划”实施等社会保险工作开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

(一)推进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确保足额支付。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发布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93%以上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进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完善欠薪案件处置地政府负责制,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制度。因“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农民工欠薪的,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举报投诉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6年,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全市共排查用人单位1207户,其中存在拖欠工资247户,涉及农民工1.56万人,追讨工资3352万元,其中建设领域清欠2641万元。对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交公安机关8起。

(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一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依法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劳务派遣经营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用人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必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二是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不得对农民工有任何歧视政策,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应参照本单位同岗位、具有相同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职工确定其工资待遇,与本单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做到同工同酬,特别是中央、省、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带头做到同工同酬。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服务,把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专项检查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相结合,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工同酬。

(三)努力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计划。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督促用人单位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及时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灵活就业的、特别是进城的年青农民自愿参保,并保障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是积极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督导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鼓励灵活就业的进城农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10月底,全市企业养老经办机构已为100224名农民工办理了参保手续。同时,积极做好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根据国务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我市积极做好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全市约有900多名农民工已经退休,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二是积极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作。早在2006年6月我市就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允许用人单位单独为农民工参保缴费,重点人群包括: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建筑业、纺织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民营、园区企业的农民工。近年来随着 “全面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为保证农民工应保尽保,农民工参保政策不断优化,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以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止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70.2万人,其中农民工约94800人,居民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已正常开展。农民工参加职工和居民医保后,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三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达18万人,转入经营地近10万人,两项合计较去年10底增加近6万人。发生工伤的农民工享受与其他城镇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工权益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局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等及时解答农民工的问题,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帮助。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市直及各县区本着方便农民工的原则,均设立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受理处,并由专人负责。对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均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快速机动,随时处理突发恶性事件。二是开通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适用简易程序的,则通过简易程序从速处理。落实便民利民仲裁措施,实行“便民仲裁”和“阳光仲裁”。在劳动仲裁中,“阳光”操作,坚持仲裁“程序、信息、结果”三公开,努力为争议当事人提供文明优质服务。2016年1-3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48件(含上期未结案9件),涉及劳动者788人。其中当期受理涉及农民工争议101件,涉及农民工116人。通过调解和仲裁,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722.56万元。三是开通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目前全市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网、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专网、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网点的三级网络服务机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根据农民工的特殊需要,xx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及时指派,保证农民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年来,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6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

(一)着力构建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五个平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全委会工作报告中,均把返乡创业服务站建设列入重要日程,提出2016年全民创业的主题是返乡创业,要求每县区至少建立一处返乡园;市委办公室下发菏办发[2016]56号文件,将“返乡创业”列入科学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市人社局坚持本土创业保存量、返乡创业求增量,结合我市160万在外务工的人力资源优势,把返乡创业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点,着力构建返乡创业服务五个平台,吸引大批xx籍农民工等人员回乡创业。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带领人社、发改等部门,相继在杭州、上海、成都等地多次举办“返乡创业、建设xx”座谈会和招商引资活动,发放了精心制作的返乡创业政策“大礼包”。今年以来,全市返乡人员领办创办企业12773家、个体工商户2.7万家,占新登记市场主体的79.6%,带动就业12.6万人。一是打造返乡创业服务站平台。2015年5月以来,人社部门联合县区政府,依托当地商会先后在全国22个重点城市建立了返乡创业服务站。今年9月7日,市委书记孙爱军出席在四川成都举行的xx市投资环境说明暨企业家恳谈会,为xx返乡创业(成都)服务站揭牌。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周到的创业服务,吸引xx籍在外贤能志士纷纷回乡投资兴业,涌现出了xx市创业实训孵化基地总经理候兆允、“陈氏四兄弟”等一大批返乡创业典型。二是打造返乡创业园区平台。今年以来,大力开展返乡创业园区建设。要求每县区至少建立一处返乡创业园,并将返乡创业工作列入市委科学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各县区都成立了专门的返乡创业工作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园区项目推进工作,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推进措施。1-9月份,全市筹建返乡创业园区16家,园区建设计划总投资53亿元,已投资31.1亿元;规划厂房面积166万平方米,已建成厂房面积108万平方米;园区完全建成后可容纳近1000家企业,已有501家企业入驻,其中返乡创业企业405家,占入园企业的80%,带动就业6869人。三是搭建返乡创业服务接待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xx市返乡创业服务接待站,为返乡创业人士免费提供住宿、临时办公场所,协助返乡企业注册落地等。四是搭建微信服务平台。依托xx创业大学打造了“菏商汇”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22个城市返乡创业微信朋友圈,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在外人员的返乡创业服务网络。五是完善县乡基层就业创业平台。按照“工作任务落地,服务职能下沉”的要求,2015年,第二批从市县两级人社系统两批抽调各17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乡镇人社所“第一副所长”,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下沉。进一步完善县乡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二)大力实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扶贫计划。按照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我市农村有建档立卡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口67345人,其中有就业愿望的42536人,有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8979人,有创业愿望的7744人,有创业担保贷款需求的1474人。对此,我们按照“能转尽转”、“愿培尽培”,变“输血”为“造血”的原则,用足用好有关政策,加大各项工作措施力度,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更加充分就业,收入水平明显稳定上升。一是狠抓转移就业扶贫。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打造定户动员、定向输出、定岗接收、定期跟踪“四定”有组织输出模式。市、县(区)人社部门的公共招聘网站开设专区,筛选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加大岗位信息定向推送力度,实现村企“点对点”人岗对接。截止10月底,全市共转移就业30956人,完成有就业愿望人数的72.8%。二是强化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对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由政府开发公用设施维护、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全市建档立卡需公益安置农村贫困人员1917人,止10月底,全市共托底安置727人,完成任务的37.9%。三是打造农村“扶贫车间”就地就近就业模式。目前,全市建成扶贫车间1688个,直接安置和辐射带动7.8万名贫困群众就近就业,基本实现了人人有岗位,四季有活干。四是狠抓助推创业扶贫。鼓励农村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积极创建创业型乡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贫困人口新开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政策。经多方协调,今年给鄄城争取了2000万元的扶贫车间奖补资金。五是加大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扶持。止目前,全市共考察认定符合申请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的企业18家,共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就业118人,其中已发放创业扶贫担保贷款8家,2070万元;正在进行办理的10家,可发放3000万元。六是狠抓精准培训技能扶贫。精准培训计划,精选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做到每个培训项目和各培训流程的学员、时间、内容、地点、课时、师资“六到位六落实六精准”,让贫困户劳动力切实掌握生产技能,实现技能扶贫。止10月底,全市共培训5237人,占建档立卡有就业创业培训需求人数的58.3%。七是狠抓联包村户精准扶贫。做好村集体帮扶工作。每月组织人员到帮扶村实地了解生产生活情况,研究落实好帮扶项目,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为帮扶村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完善增收措施,确保帮扶期间村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协调贫困村“五通十有”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做好贫困户的脱贫工作。针对全市所有贫困户,按照“一户一案”的要求,每周组织人员到联系的贫困户家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制定并落实好脱贫方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指导和培训该户学会1-2门实用技术,帮助解决就业和社保问题,为该户发展提供资金、技术、购销等方面的服务。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对其成员看病、上学等困难给予支持和帮助,协调解决惠农、民政、计生等政策措施落实。

三、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菏政办发[2014]5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责任分解任务目标,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方面都做了卓有成效工作。一是人社部门大力实施 “春潮行动”。以人社部门为主,依托职业院校、技术学校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全市建立职业培训机构104所,通过招标评估认证挂牌46处劳动就业培训基地。今年1—9月,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16503人,创业培训913人。二是教育部门大力实施 “素质教育培训计划”。成立了社区大学(xx信息工程学校)、社区教育学院(各县区职业教育中专)、社区教育中心(各县区乡镇中心学校),扩大和巩固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阵地,确立了xx信息工程学校等14所学校为xx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试点单位。截至2016年10月,全市共培训农民工36726人。三是建设部门大力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方面实施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在温暖工程”,2016年共完成各类培训52个班次,参训3014人,合格率98%。四是扶贫部门大力实施 “雨露计划”。2015年以来,选取了xx技师学院、xx信息工程学院、牡丹区职业技术学院、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四个培训基地,投入130万元,共对216名贫困户家庭学生进行每人每年3000元共计2年的补助。五是商务部门大力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继续实施千名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工程,强化养老、育婴等方面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在xx家政职业学院、山东省xx信息工程学校、xx技师学院、xx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四家省家政服务培训单位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其他家政企业开展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提高部分农村家庭收入。2016年以来,培训农民工1000多人,培训合格率98%以上,上岗就业率95%以上。六是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统筹试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鄄城县试点工作管理。目前,鄄城县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我市将在试点基础上,加快全市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统筹管理进程,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职业培训质量。

四、推动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情况

(一)率先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户籍制度精神,早在2014年初,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孙爱军书记为组长,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就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全面调研和文件起草工作。市公安局作为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牵头单位,选派精干力量,全程参与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期调研论证和各类文件的起草工作。先后召开座谈会10余次,走访群众300余人次,制作发放调查问卷12000余份,收集群众意见建议60余条,掌握了户籍制度改革的第一手资料,并形成了6000余字的《xx市户籍制度改革调研报告》。经过半年的不懈努力,于2014年6月25日在全省第一个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菏政发[2014]14号),标志着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迈入新阶段。

(二)有序推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充分考虑了进城务工人员到城镇落户的真实意愿,并根据我市中小城市特点,确立了以“市区突破、县域放开、城镇聚集”和“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框架,把“两个合法稳定”(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作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实行更加积极灵活的户口迁移政策,大幅度放宽城镇落户条件,降低城镇落户门槛,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吸引农民工到城镇落户,扩大城镇公共服务覆盖面,充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全覆盖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民生警务平台提供垂询服务,在线答复办理条件、流程;在假日期间加班加点,擦亮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让办理户籍的广大农民工少跑路、快办事。同时组织全市户籍民警,深入农民工聚集居住地走访服务,主动办理居住证2800多个。

(三)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随着户籍改革步伐加快和深入,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也在积极迈进。止今年9月底,全市共流转土地面积206.76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18.5%。8县区建立县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大厅;163个乡镇建立了乡级流转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大厅或在乡镇综合服务大厅设立窗口,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搭建服务平台。9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163个乡镇办事处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土地承包纠纷。

五、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情况

(一)加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工作。我市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xx入学,享受包括加入团组织、参加高中阶段考试、两免一补,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一是落实政策,保障就学权利。全市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始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按照“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由流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二是完善入学办法,简化入学手续。早在2011年6月,我市教育部门就对随迁子女入学做出明确规定,监护人只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对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学生安排就读学校,学校不得拒收。2014年以来,贯彻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2〕11号文件精神,要求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全市初中学生一样依据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三是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资助体系。在全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一校舍建设标准和师资配备标准,改善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同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贫困学生资助范围,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政策。四是完善管理办法,实现同等待遇。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网络,将申请子女学籍纳入统一管理,严格实行随迁子女就学同等编班、同等享受教育资源、同等参加各种教育活动,与本学区儿童少年一视同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据统计,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达7000余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共有6000人,涉及接受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87所。

(二)加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推进农民工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健康管理服务。全市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农民工为重点,为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三是强化计划生育服务。今年,全市目标人群实现城乡全覆盖,将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流动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全免费,目前,全市共建立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发放服务点32个。四是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农民工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全市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农民工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开展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五是强化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全面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全市正在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暨健康促进活动,培养流动人口健康意识,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截止10月底,全市落实各项服务人数6329人,其中女性3194人(已婚育龄妇女2830人),男性2241人,儿童894人。全市落实城乡居民健康档案4535人,健康教育服务3288人,落实预防接种服务854人,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402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347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330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125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67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590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13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7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900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448人,药具发放601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80个。

(三)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市政府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方式、申请条件等,将农民工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之中。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式上,加大对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园区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建设职工公寓式公租房,并享受上级有关政策优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群体的住房困难。截至目前,市区内已有10多家企业在企业园区投资建设了3000多套公租房,面向企业职工出租。在城区内购买小户型的商品住房,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中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或农民工的住房难问题。目前,市区内通过财政投资在中富奥斯卡春城、交通家园、水岸嘉苑三个商品房小区内购买了119套公共租赁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市区内在康馨雅苑、滨河新城、和谐家园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964套。这些公租房建成后,将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农民工家庭出租。二是加强农民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2015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户籍改革情况,将落户城区内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凡是符合城区内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允许已落户农民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租赁补贴。同时,鼓励工程施工类用人单位向施工现场农民工提供宿舍,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环境。

六、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在主城区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管理服务办公室,目前,xx市主城区79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中65%的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服务办公室或窗口,充分利用人社、统计、公安、司法、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协助做好农民工流入和流出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健全社区农民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农民工社区管理水平。同时,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帮助其融入城市社区生活。

(二)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建设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开展针对性服务活动。我市图书馆2014年正式对外开放,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群体提供阅读、借书、专家讲座等服务。市博物馆、鲁西南民俗博物馆、晋冀鲁豫革命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各县区乡镇文化站已经全部建成,一半的行政村建有村文化大院。全市范围内已启用的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博物馆及纪念馆落实免费开放政策,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组织了系列关爱农民工专题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青年农民工有益活动。邀请部分在菏务工农村青年及企业青年职工代表参与座谈会,倾听青年农民工心声、了解他们实际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搭建起共青团与青年农民工联系交流的平台,让青年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同时,以非公企业青年农民工群体为重点,开展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提升青年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依托市级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加快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力度,帮助困难青年农民工解决个案问题;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为抓手,联合安监部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岗位练兵,增强青年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建设工地、大型工厂等青年农民工集中地发放大礼包,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等生活常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共青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团属资源,做好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工作。团市委机关带头示范,与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牡丹区一完小、开发区实验小学进行了结对,在开发区实验小学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活动。机关团干部与学校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定期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活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学生送去学习用品和各类书籍;筹措建立xx市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组织青少年法律讲师团、开通12355热线,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物资帮扶、法律维权、心理疏导等关爱。同时,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全市志愿服务队伍、xx学院志愿者等开展农民工子女假期自护教育,提升他们的自理自护能力;捐建留守儿童活动站,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共捐建省、市、县三级“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56所,配备了电视机、电脑、电钢琴、投影仪、乒乓球台等文体器材。活动站通过集中开展课外辅导、文化娱乐、心理疏导、济困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引领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根据省统一部署,确定单县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四)妇联开展农民工子女关爱行动。市妇联多次深入单县调研,帮助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并在单县新建一所留守儿童活动站。努力优化家教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家长学校、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妇女儿童家园等网络优势,通过举办“百场家庭教育报告会”、组织收听收看“农村父母课堂等,广泛宣传普及家教知识。2016年,市妇联开展了关爱活动,近10万名农村家长受益,有效改善和优化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环境。一是继续打造“花城巧姐”品牌。针对我市留守妇女、老人、儿童较多这一现状,妇联部门精心打造“花城巧姐”品牌,最大限度凝聚妇女手工爱好者,扩大“花城巧姐”影响力,并带动5万余名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创业就业。同时大力实施“巾帼电商行动”。今年以来,基本形成了“淘宝+自营商”、“乐村淘+体验店”、“互联网+基地”“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妇女电商发展格局,成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二是继续打造“巾帼家政”品牌。我市巾帼家政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市巾帼家政已发展12个直营连锁加盟店,7个服务站点和一个培训学校,营业面积达2400多平方米,管理队伍近30人、服务人员700余人,年营业额近千万元;各县区妇联通过联办、加盟、扶持、指导等形式,建立了10个“妇”字号家政服务中心,全市巾帼家政产业化发展日渐成熟。今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安置留守、失业失地妇女1000余人次。

七、加强农民工工作统筹协调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xx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总召集人、召集人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人社局长、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xx市农民工工作总联络员由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长兼任。各县区也按照市的统一要求都成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或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农民工监测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解维俊市长专门作出批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目前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通过自查找出了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按照省里要求,借鉴兄弟市地做法,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正在有序开展。

三是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段,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在劳务市场、车站广场等农民工密集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点,免费发放农民工适用的《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案例》等法律手册和资料,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民工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市场需求与求职者的选择还有错位和差距,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仍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农民工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区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心不强、协调难度大;由于经济欠发达,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健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导向作用。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共服务。

第4篇: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市妇联2012年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2012年,市妇联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促进女农民工就业和自主创业,为全市农民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视对女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年初,在《吉安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2012年工作意见》中要求抓好妇女的教育培训,并明确培训内容和目标,为提高我市女劳动者的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1月8日,在《井冈山报》发出全市妇女积极投身全民创业活动倡议书,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全市各级妇联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优势,积极配合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结合主导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动员妇女踊跃参加培训活动。全市采取联办或自办等方式,培训妇女 人,通过培训,全市广大女劳动者的就业创业理念得到有效提升,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大大增强,涌现出一批高素质的女企业家和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创业就业基地。

二、积极配合人保部门开展“春风行动”,为妇女就业做好服务工作。全市各级妇联抓住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了2012年“春风行动”。从1月中旬启动到3月底共三个月时间,向全市公众发放了春风卡等宣传资料共计 份,举办招聘会 场次,名妇女达成就业意向。这次“春风行动”的开展为加快女农民工转移就业、促进困

1难群体就业、维护女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缓解我市招工用工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认真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解决妇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尽心尽力。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严格按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规定,对前来咨询或申请贷款妇女进行详尽耐心解说和指导,认真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工作,对符合申贷条件的妇女积极向市就业部门推荐。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妇联开展工作,不断拓展服务对象。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 名妇女获得贷款 万元,经妇联组织直接推荐的妇女有 名,贷款金额 万元,其中市妇联帮助 名妇女贷款 万元。

四、抓好家政服务员的培训,“红杜鹃”家政工作有起色。3月份,市人保局、市妇联、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共同举办了第二期“红杜鹃”家政服务培训班。通过家政服务理论知识考试和家政服务技能实践操作,评选出了我市十名优秀“红杜鹃”家政服务员,这是我市首次组织此项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出的优秀家政服务员中的前5名同志,在统一组织针对性训练后,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其中傅丽萍同志获得三等奖的好成绩。今年省里分配给市里 名家政服务员培训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和县(市、区)的要求,我们实际下达培训任务 名,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培训 名。

五、组织校企对接活动,为女大学生就业和女企业家招聘人才牵线搭桥。3月29日,市工信委、市妇联、市企业家协会共同举办了女企业家分会成立大会暨“相约春天梦想启航—优秀女

企业家进高校”活动。女企业家和女大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女企业家介绍企业发展情况和自己的创业历程,女大学生仔细聆听,不时发问。这次活动为企业招聘人才提供了便利,为女大学生就业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六、扎实开展劳动维权。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充分发挥广大妇干及巾帼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开展维权服务、举办法律宣讲课、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开展困难帮扶、创业就业服务、“12338”妇女维权热线宣传服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向有创业就业意愿和正在创业、求职的女劳动者发布劳动维权信息,包括劳动维权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使她们及时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引导用工企业诚信招聘、合法用工,提高企业维护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意识。“三八”期间,市妇联在市中心城区启动了妇女维权周活动,为女农民工维护权益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第5篇: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永新县滨江盛景小区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市建建字[2014]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我项目部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25日左右发放现金或转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不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

4.为农民工工资建立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清楚,明细。

5.本工程工程款分拨情况(1#楼9月份借记260万,1#楼10月份借记260万)。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

2014年12月16日

第6篇: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永新县滨江盛景小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市建建字[2014]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我项目部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25日左右发放现金或转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不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

4.为农民工工资建立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清楚,明细。5.本工程款分拨情况(1#楼9月份借记260万,1#楼10月份借记260万)。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2014年12月16日/ 1

第7篇: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实用标准文档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下面是的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2018〕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018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文案大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2018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2018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察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2018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察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实用标准文档

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2018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次,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40条,现场接受咨询60次,接受咨询人数1400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

四、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文案大全 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州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北做出应有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实用标准文档

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2】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文案大全 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18〕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18〕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实用标准文档

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当前,我国公务接待制度还不健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漏洞,出现一些公务人员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接待的情况。下面是的2018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文案大全 【2018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就我乡对三公经费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公务接待方面

我乡严格对照《雅安市公务接待费清理整改情况统计表》所列清理事项类别对我乡公务接待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1、我乡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并切实按 照该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2、严格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无超标准超规格,无非公务情况纳入接待;无赠送土特产、纪念品等情况发生。3、严格经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实行一事一结。

4、2018年的公务接待费开支低于2018年决算数和2018年预算数。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

我乡对公车运行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无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无违规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损赠车辆;无在专项项目经费中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18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低于2018年决算数和2018年预算数。

三、因公 出国(境)方面。实用标准文档

2018年我乡没有安排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

【2018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2】

接到贵局下发的通知精神后,我乡立即对截止2018年底的公务接待费等五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接到贵局通知后,我乡庚即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乡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二、各项支出清理情况 1、公务接待待费

我乡截止2018年底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24827元(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我乡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审批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有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共同签署的公务接待审批单,财政所才予以报销,并且尽量在乡伙食团就餐,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我乡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要素进行公务接待费报销。经查,我乡在清理期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2、因公出国(境)费用

我乡2018年没有该事项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3、培训费

文案大全 我乡截止2018年底共支出培训费31627元(年初预算数为15000元),培训费超支的原因:一是上级通知参加培训的人员次数较多,二是我乡是严格按阆财行[2018]1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参训人员费用的,而新标准较之旧标准有所提高,三是年初预算培训费时是按旧标准预算的。4、会议费

经查,我乡截止2018年底实际支出的会议费为16886元(年初预算数为35000元)。我乡对会议费采取召开会议必须经党委会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乡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全部简化的措施进行控制。5、差旅费

我乡差旅费在清理时间范围内总计开支92091元(年初预算数为11900元),差旅费超支的原因:一是上级通知开会办事的人员次数较多,二是我乡是严格按阆财[2018]169号文件和阆财行[2018]384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报销差旅费的,而新标准较之旧标准有所提高,三是年初预算差旅费时是按旧标准预算的。我乡差旅费的控制办法是:出差人凭上级通知或主要领导签批的《方山乡机关干部出差派遣单》(乡要求出差人在报销差旅费时将以上依据粘贴在《差旅费结算单》后面)出差开会办事,虽然标准提高了,但我乡是严格按贵局下发的文件标准报销差旅费的。经查,我乡在清理期间不存在审批领导违规审批差旅费的情况。

我乡截止2018年底以上五项支出共计165431元。实用标准文档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乡对严格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出了七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以上级通知或主要领导签批的《派遣单》出差,并且严格按贵局下发的文件标准报销差旅费,同时要求出差人将以上依据作为附件粘贴在《差旅费结算单》后面,领导不得违规审批差旅费。

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

五是加强对培训费的管理。一切均按上级通知按时参加培训,在报销费用时严格按阆财行[2018]384号文件和阆财行[2018]169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七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文案大全 和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是的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2018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实用标准文档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18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18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2018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文案大全 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18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18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3.镇财政预借40万。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2】

现将我县开展《2018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8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实用标准文档

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18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18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文案大全 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18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实用标准文档

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18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文案大全 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第8篇: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2016〕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016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XX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2016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2016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察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2014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察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2016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次,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40条,现场接受咨询60次,接受咨询人数1400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

四、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州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北做出应有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2】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16〕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14〕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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