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精选4篇)_宗教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2022-07-13 工作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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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11年市州林区

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科学评价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族宗教工作实绩,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的基本原则、办法、目的和对象

(一)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合理,权责明确,赏罚分明。

(二)基本办法: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自身考评与省集中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三)基本目的:规范事务管理,强化责任监督,促进争先创优,提高工作水平。

(四)考评对象: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

二、考评的组织领导

成立省民宗委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处长(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和援藏工作(60分)

1、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点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鄂发„2010‟28号)和《湖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鄂政发„2010‟76号)精神,并于当年11月底以前写出专题报告报省民宗委。【5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将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及法律法规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扣0.5分;

2、贯彻鄂发„2010‟28号和鄂政发„2010‟76号文件没有具体举措扣1分;

3、贯彻民宗政策及法律法规未写出专题报告扣0.5分,超时限10天内上报专题报告扣0.2分。

2、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地党委或政府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工作会议、常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听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本地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方

面的困难和问题扣2分(是否召开会议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辅证资料为依据,下同);

2、每多开一次会议且解决了民族宗教工作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0.5分。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地方就民族宗教工作设立配套资金的,按规定足额设立并落实到位。【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市州政府(财政)未根据散居少数民族人

口数量设立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扣0.5分;

2、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

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扣0.5分;

3、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民族教育补助专项经费扣0.5分;

4、相关市州未按省有关文件要求设立其他民

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每少一项扣0.3分。

4、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 3

教育力度,争取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同时,民宗部门负责人每年到当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族宗教课一到二次。【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

★考评标准:

1、未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扣1分;

2、宣传教育无资料和活动记载扣0.5分;

3、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未开设相关课程扣

0.5分;

4、民宗部门负责人当年未到党校或行政学校

讲授民族宗教课扣0.5分;

5、民宗部门负责人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

族宗教课达一次以上,每超过一次加0.2分。

5、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服务和管理工作。【2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将城市民族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计

划扣0.3分;

2、未制定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工作措施扣0.3分;

3、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扣0.3分。

6、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月”及“民族一家亲”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616”和“1+1”等各项工作。【4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政法处、经济发展处 ★考评标准:

1、未按要求开会研究、制定民族团结宣

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扣0.5分;

2、未按计划和方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落实扣1分;

3、未按年度建立“616”和“1+1”工程项目数据库扣0.5分(没有工作任务的不纳入考评范畴,下同)。

7、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团参加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切实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继续推进“民族助学工程”;积极支持省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争取取得好成绩。【4分】

★考评单位:社会发展处

★考评标准:

1、按要求需组团(含所辖县市)参加省少数

民族文艺汇演而未组团扣1分;

2、未及时将民族助学资金拨付到位扣0.5分;

3、未按要求及时组织民族中小学生参加民

族助学工程“手牵手”活动扣0.3分;

4、对民族助学工程每年资助的学生未及时建立系统的档案资料和开展信息跟踪工作扣0.4分。

8、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项工作,并在年底分别写出工作总结报省民宗委。【4分】

★考评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考评标准:

1、未开展任何贯彻实施《条例》专项活

动扣1分;

2、未按要求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扣0.5分;

3、没有制定“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扣1分;

4、没有按有关要求和方案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扣0.5分;

5、未按省民宗委的相关要求开展“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的有关工作扣0.5分;

6、在12月底以前未将开展上述工作和活动的总结材料报省民宗委扣0.5分。

9、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宗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民宗发„2010‟55号),实现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认真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抵御渗透,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4分】

★考评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考评标准:

1、未按鄂民宗发„2010‟55号文件要求

实现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扣1分;

2、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导致宗教领

域发生不稳定现象而不利和谐湖北建设,每发生一次扣0.5分。

10、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民宗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全省援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援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援藏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的计划实施,进一步完善援藏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市州民宗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涉藏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涉藏工作的情况。【5分】

★考评单位:援藏援疆处

★考评标准:

1、市州党委政府没有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援

藏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扣0.5分;

2、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未制定援藏工作计

划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扣1分;

3、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未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每少报一项扣0.5分。

11、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县(市、区)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执法主体建设,主动做好争取和协调工作,确保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

1、所属县市区按要求均设立了民族宗教工

作机构并都达3人以上加1分;

2、所属县市区未按要求设立民族宗教工作

机构,每有一县(市区)扣0.3分;

3、所属县市区设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但

未达3人以上,每有一县(市区)扣0.2分。

12、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同时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区民族宗教干部开展业务培训。【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

1、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扣0.5分;

2、未举办一期相关培训班扣1分;

3、未按省民宗委的通知要求积极选派民

宗干部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扣0.5分。

13、抓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当年7月10日前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向省民宗委上报书面材料,次年1月10日前对前一年工作进行总结(或绩效考核情况)并向省民宗委上报书面材料。【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上报半年工作小结扣1分;报送半年工

作小结超时限:5日以内扣0.2分,5日以上扣0.4分;

2、未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扣

2分;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超时限:5日以内扣0.4分,5日以上扣0.6分。

14、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市、州民宗委(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各类信息不少于30条,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各类信息不少于15条。【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条扣0.2分;

2、各地信息经我委采用上报:

①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纸质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加0.2分,被其门户网站采用每条加0.1分;被中办、国办纸质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加1.5分,被其门户网站采用每条加1分。

②被省民宗委领导批示每条加0.2分;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领导批示每条加0.5分;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每条加2分。

15、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市、州民宗委(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篇,市州扣1.5分,直管

市、林区扣3分;

2、各地撰写的调研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和国

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开展的调研报告评选中按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予以加分;

3、各地撰写的调研报告在省民宗委开展的调

研报告评选中按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予以加分;

4、调研报告在省部级及以上主流报刊发表按

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予以加分。

5、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

家宗教局领批示加1分。

16、积极向《民族大家庭》杂志投稿,市、州民宗委(局)当年不少于5篇(其中恩施州不少于8篇、宜昌市不少于6篇),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不少于3篇。【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民族大家庭》杂志社)★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篇市州扣0.4分,直管

市、林区扣1分;

2、各地上报稿件(信息稿件除外)被《民族

大家庭》杂志每采用一篇加0.3分。

二、认真做好政务值守、重大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理工作(15分)

1、抓好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有关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和移动电话联络畅通,最迟在放假前一天将值班安排表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将值班安排表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每发生一次扣0.2分;

2、经抽查,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和重大

活动期间单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主要负责人移动电话不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1分。

2、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联络畅通。【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经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

负责人手机无故不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1分;

2、经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负

责人手机因故(手机停电、欠费等)未能保持联络畅通(但固定电话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05分。

3、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重要突发事件事发后最迟不超过1小时口头报告省民宗委,随后3小时内以文字材料报送省民宗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后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口头报告省民宗委,随后1小时内以文字材料报送省民宗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发生重要(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隐瞒不报(含漏报),每发生一次扣1分;

2、发生重要(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超时限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扣0.2分,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扣0.4分,4小时以上扣0.6分;

3、一般性突发群体性事件超8小时报送情

况扣0.3分。

4、坚持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方面的矛盾纠纷,每月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政法处)。【4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按要求上报当地不稳定因素和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超时限报送情况:2日以内扣0.1分,2日以上 5日以内扣0.2分,5日以上扣0.3分;

2、未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迟报一次扣0.2分,漏报一次扣0.3分。

三、认真做好领导批示及相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工作(10

分)

1、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按时限要求向省民宗委报告贯彻落实情况。【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上报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超时限报送情况:3日以内扣0.2分,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

2、对省民宗委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和反馈。【4分】

★考评单位:机关各处室

★考评标准:

1、未办理和反馈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超时限办理和反馈情况:3日以内扣0.2分,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

3、省民宗委通知召开的各类会议无故缺席,每发生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扣0.5分。

3、对省民宗委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按要求及时办理和反馈。【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办理和反馈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超时限办理和反馈情况:3日以内扣0.2分,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

四、认真做好党建、文明创建、纪检监察、保密、信访、文秘等工作(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切实做到本单位无违法案件、无违纪案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责任事故,努力建设一支不出问题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3分】

★考评单位:纪检监察室

★考评标准:

1、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扣0.5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扣0.5分;

3、未按规定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及干部

选拔进行监督检查和民主测评扣1分。

2、加强保密工作,不出现密件明传、密件网上传递或发布等事故,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密件明传每发生一次扣0.5分,严重泄密

一票否决;

2、密件网上传递或发布每发生一次扣1分,严重泄密一票否决。

3、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省民宗委转交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对转交的信访件不予回音,每发生一件

扣0.2分;

2、在当年12月31日前对省民宗委转交的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未进行总结并上报书面材料扣1分。

4、认真做好文秘工作,严格按照鄂民宗发„2009‟9号文件规定的格式办文,办文格式规范、质量较高。【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按规定的格式文头制发文件扣1分;

2、制发的文件格式不对,每发现一次扣0.1分。

5、各市州林区民宗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扩大全省民宗系统的影响,提升全省民宗系统的形象。【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

1、没有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扣1分

(是否参与以有关争创申报文件、材料等为辅证);

2、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工作

成效显著:

①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等为准,下同)加6分;

②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3分;

③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1分; ④受到当地其他单位和部门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0.5分。

四、考评分值权重设定

考评分值总分设定为100分,其具体分值权重比例设定如下:

(一)委目标办组织相关人员按《2011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对各市州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80%;

(二)委领导对各市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10%;

(三)委机关各处长(主任)对各市州工作完成情

况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5%;

(四)各市州民宗部门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打出相应得分,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5%。

五、考评等次设定

考评等次按最终得分情况设定,其中:特等奖一名,奖励8万元;一等奖三名,奖励6万元;二等奖六名,奖励4万元;三等奖六名,奖励2万元;达标奖一名,奖励1万元。

六、考评一票否决事项

各市州民宗部门或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1、因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4、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5、在信访工作中因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等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的;

7、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

8、因主观原因导致工作失误而使本单位受到上级领

导部门通报批评的。

七、考评要求

(一)各考评单位和被考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考评工作,严肃认真对待目标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部门要认真做好目标考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于次年1月10日前报省民宗委目标办。

(三)机关各处室对所承担的考评任务要指定专人负责,建好台账,认真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于次年1月10日前报委目标办。

(四)委目标办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市州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考评,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委务会议审定。

八、附则

(一)因时间原因或其他因素而未纳入当年计分的纳入下年度计分。

(二)扣分以扣完该项基准分为上限,加分以不超过该项基准分1倍为限。

(三)在本责任书考评范围之外因某方面的工作十分突出、具有显著特色等需要加分的,由市州民宗部门或机关相关处室向委目标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翔实的说明材料,经委目

标办初审后报委务会议审定。

(四)本细则由省民宗委目标办负责解释。

(五)本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第2篇: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帮助下,**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市、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散杂民族地区特殊性,采取因地制宜抓重点,突出特色创新路的工作格局,凝聚全乡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发展难题,全乡呈现出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经济基础稳步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人口分布情况

**距县城24公里,497平方公里,最高海拔2380米,辖21个村委会,191个村民小组,365个自然村,境内居住汉族、彝族、苗族,少数民族行政村总442户1886人,占总人口的7%,彝族269户1164人,苗族192户715人。主要分布在河勺民族村委会的雨今等7个村委会10个村民小组。抓住建设开放性西南“桥头堡”难得的历史机遇,乘势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既是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富的契机,也是不断创新民族工作新要求。

二、增强责任感,真抓实干

1、切实增强使命感。一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宗教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沐副乡长为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有专职的民族助理员,针对全乡点多面宽实际,每半年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一次,并且配套落实了2000元民族工作经费。为确保民族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年初,乡分别与涉及有民族村的7个村委会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层层分解,狠抓落实。乡“四班子”领导以身作则,勇在“督查”上谋良策,在“务实”上下功夫,在“求新”上抓突破,在“发展”上见成效。一年来,仅民族助理员就调研撰写《**乡境内宗教调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少数民族搬迁问题》等三篇报告,更好地为党委、政府领导提供决策民族工作依据。

2、教育引导改变一代人。结合深化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低碳、新农保宣传教育等实践主题,乡党委、政府利用党校、会议、视频讲座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针对民族村分散的实际,采取入基层,与村民谈心,探讨产业调整等多种形式,宣传学“八荣”弃“八耻”、“三德”、“三观”、民族政策,受教育面达96%。

3、调结构,建支柱产业。围绕乡“五大目标、四大战略”发展思路,做大做强烤烟、万寿菊产业,积极发展蚕桑、中药材等后续产业,不断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发展生产力,提高科技含量。2016年全乡烤烟产值突破亿元大关,其中民族村烟叶收购总计万公斤,产值万元,比2016年的847.01万元增万元。民族村中以德威一村增幅较大,烟叶收购产量万公斤,产值万元,均价19元,户均万元,是历史以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自然灾旱和困难挑战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

4、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格局。一年来,**乡党委、政府按照“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战略目标,“六五”普法要求,因族定举措,紧扣增进团结,构建和谐,正面引导和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和衷共济。在宗教方面,从“民族利益无小事”着眼,有针对性地对全乡范围内信教群众进行摸底调查,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控制、管理。在平安创建上,自始至终坚持贯彻落实沾民宗[2016]27号关于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要求,卓有成效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正确处理、分流、化解好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年初至今,已调处涉及民族民事纠纷3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置/ 6 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5、用好税返。**境内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有经济基础脆弱、有整体人口素质偏低、有农业基础设施制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乡“六步决策”、村“一事一议”原则,全乡一年一度的民族村烤烟税返32万元,90%以上资金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在严重自然灾害面前,各民族行政村大兴修建水窖工程,共建254口,11260立方米。在抓基础建设上,河勺民族村委会共建246个7308立方米,建8万元大蓄水池1个546立方米;雨今山边田水库除险排漏投入2万元;雨今至天生桥三村公路拓宽、维修2公里,投入2万余元;新村至德威集镇砂石路面5公里,争取扶持资金3万元;小海子苗族村村庄循环砂石路面4公里,投入万元,其中扶持立项8万元。法土大槽子苗族村村庄道路硬化投入万元,硬化656平方米,维修公里砂石路面。其它民族行政村结合实际需要大兴“山、水、林、田、路”等综合治理,发动组织群众修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的路,修事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路,实现畅通、安全、适应农村建设的交通运输网络。

6、大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乡党委、政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致力于把大众化、诚信文化内容通俗化,激发全乡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德威一村,充分利用在德威集镇优势,创办起德威一村文明公民学校,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利用活动广场,开展彝族火把节活动;小海子苗族村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挥业余演出队优势,宣传群众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渣子树村,在村民中掀起“兄弟情、手拉手”科技应用活动,遵照传统世俗,全村民共同聚集在一起,每年举行一次丰富多彩的祭山活动。新联村在大年初一、初二拉开民族歌舞联谊活动,成为增进民族团结,教育子孙后代,鼓舞群众积极向上,营造一种社会文化“求变”传播新思路。关中山村组建的妇女小伙歌舞队,从大山深处唱出了苗家幸福美满生活,在乡组织举办的“七一”建党歌咏比赛上荣获第四名,并代表**两次参加县里举办的各种文艺活动展示。各村民小组,通过不同内容形式,逐步提升公民社会公德,形成谋发展的强大活力。

三、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1、主要经验。**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主要是**乡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领导,深刻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规律和特征,分类指导,具体分析解决实践问题,把各族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的结果。其次是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和决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各兄弟民族间相互加深交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2、存在问题。在梳理、分析、总结经验上,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上,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 6 期,**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十分艰巨,这主要体现在:(1)农业基础设施脆弱,自我造血功能有待强化;(2)产业无法形成规范化,农业增效理念有待进一步引导,破解发展速度任重而道远。

第3篇:某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XX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一依照上级要求,我们对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进展民族经济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治理为主线,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和宗教“四争创”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进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咨询题,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乡镇有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专干,行政村有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治理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治理组织,确定有政策法规宣传员和信息员,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每年年初镇政府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XX镇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镇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治理。

三是建立和落实民族宗教五项工作机制。即: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了镇抓村、村抓户的纵向工作机制和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文化、科学、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横向工作机制;建立培训教育机制,镇、村开设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课程,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镇民族宗教办加强对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培训与教育;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峻后果的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消除机制,镇、村每月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研究和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进展,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镇政府每年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经济社会进展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民族村经济进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民族村经济社会进展提供支持和关心。镇民族宗教事务局每年对民族经济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进展意见。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和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一是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档案,由民族宗教界人士协商、推举,确定了全镇民族宗教界重点代表人士,定期走访、慰咨询,加强联系。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多层次的培训和教育,定期召开学习会、座谈会,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三是做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登记、备案。加强外来传教人员的治理。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依法进行房产权属登记。教育、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四、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治理。一是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传教、家庭私设聚会点、乱塑神像、乱建寺院等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现象,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对全镇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促进了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健康和谐。

三是建立了村管小组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每月例会制度和重大咨询题应急处理机制,乡镇、村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每月进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五、切实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宗教活动整治工作,会同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以及自封传道人、非法传道人等各种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0日

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二依照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对本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省市委、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全然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差不多方针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新区教育进展筑牢思想保障。

一、深入了解政策充分利用校会,级部会、班会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让教师和学生知晓“教师和学生什么缘故不能信教?”,“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要求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不断提高政治鉴不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文明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开展自查、排查活动接到通知后,校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方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级部、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排查)小组,对我校教师、学生有无参加宗教活动等现象进行排查。通过明察暗访、询咨询认真、细致的排查,发觉我校师生无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三、提高了认识我校要求教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校宣扬宗教。要求老师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

学校保持良好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树立科学人一辈子观。四、总结经验,做得更好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会认真学习和领会宣讲报告的精神实质,并把成果转化到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教育活动中去,转化到今后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正确的政治立场,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坚强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进学校的跨越式进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三为进一步科学评价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族宗教工作实绩,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依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治理责任书》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实施细则。一、考评的差不多原则、方法、目的和对象(一)差不多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合理,权责明确,赏罚分明。

(二)差不多方法:平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自身考评与省集中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三)差不多目的:规范事务治理,强化责任监督,促进争先创优,提高工作水平。(四)考评对象: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

二、考评的组织领导成立省民宗委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治理责任书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处长(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一、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和援藏工作(60分)

1、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专门是要重点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鄂发〔2010〕28号)和《湖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繁荣进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鄂政发〔2010〕76号)精神,并于当年11月底往常写出专题报告报省民宗委。【5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1、未将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列入本年度工作打算扣0.5分;

2、贯彻鄂发〔2010〕28号和鄂政发〔2010〕76号文件没有具体举措扣1分;

3、贯彻民宗政策及法律法规未写出专题报告扣0.5分,超时限10天内上报专题报告扣0.2分。

2、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地党委或政府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工作会议、常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听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本地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咨询题。【4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未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困难和咨询题扣2分(是否召开会议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辅证资料为依据,下同);

2、每多开一次会议且解决了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困难和咨询题加0.5分。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地点就民族宗教工作设立配套资金的,按规定足额设立并落实到位。【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1、市州政府(财政)未依照散居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设立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扣0.5分;

2、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本级少数民族进展资金扣0.5分;

3、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民族教育补助专项经费扣0.5分;

4、相关市州未按省有关文件要求设立其他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每少一项扣0.3分。4、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争取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同时,民宗部门负责人每年到当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族宗教课一到二次。【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

★考评标准:1、未制定宣传教育打算和方案扣1分; 2、宣传教育无资料和活动记载扣0.5分; 3、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未开设相关课程扣0.5分;

4、民宗部门负责人当年未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族宗教课扣0.5分;

5、民宗部门负责人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族宗教课达一次以上,每超过一次加0.2分。5、认真做好都市民族工作,专门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服务和治理工作。【2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1、未将都市民族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打算扣0.3分; 2、未制定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服务和治理工作措施扣0.3分; 3、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扣0.3分。

6、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及“民族一家亲”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616”和“1+1”等各项工作。【4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政法处、经济进展处 ★考评标准:1、未按要求开会研究、制定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打算和工作方案扣0.5分; 2、未按打算和方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落实扣1分; 3、未按年度建立“616”和“1+1”工程项目数据库扣0.5分(没有工作任务的不纳入考评范畴,下同)。

7、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团参加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切实做好一般高等院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推进“民族助学工程”;积极支持省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争取取得好成绩。【4分】 ★考评单位:社会进展处

★考评标准:1、按要求需组团(含所辖县市)参加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而未组团扣1分; 2、未及时将民族助学资金拨付到位扣0.5分;

3、未按要求及时组织民族中小学生参加民族助学工程“手牵手”活动扣0.3分;

4、对民族助学工程每年资助的学生未及时建立系统的档案资料和开展信息跟踪工作扣0.4分。

8、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治理两项工作,并在年底分不写出工作总结报省民宗委。【4分】 ★考评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考评标准:1、未开展任何贯彻实施《条例》专项活动扣1分;

2、未按要求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治理试点工作扣0.5分; 3、没有制定“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扣1分;

4、没有按有关要求和方案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扣0.5分;

5、未按省民宗委的相关要求开展“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的有关工作扣0.5分; 6、在12月底往常未将开展上述工作和活动的总结材料报省民宗委扣0.5分。

9、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宗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咨询题的实施意见》(鄂民宗发〔2010〕55号),实现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认真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抵御渗透,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4分】 ★考评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考评标准:1、未按鄂民宗发〔2010〕55号文件要求实现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扣1分;

2、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导致宗教领域发生不稳定现象而不利和谐湖北建设,每发生一次扣0.5分。10、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民宗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全省援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援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援藏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的打算实施,进一步完善援藏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市州民宗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涉藏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涉藏工作的情况。【5分】

★考评单位:援藏援疆处

★考评标准:1、市州党委政府没有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援藏工作方面的困难和咨询题扣0.5分;

2、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未制定援藏工作打算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扣1分;

3、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未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每少报一项扣0.5分。11、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专门是要重点加强县(市、区)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执法主体建设,主动做好争取和协调工作,确保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1、所属县市区按要求均设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并都达3人以上加1分; 2、所属县市区未按要求设立民族宗教工作机构,每有一县(市区)扣0.3分;

3、所属县市区设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但未达3人以上,每有一县(市区)扣0.2分。12、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同时有打算地组织本地区民族宗教干部开展业务培训。【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1、没有制定年度培训打算和方案扣0.5分; 2、未举办一期相关培训班扣1分;

3、未按省民宗委的通知要求积极选派民宗干部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扣0.5分。

13、抓好年度工作打算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当年7月10日前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向省民宗委上报书面材料,次年1月10日前对前一年工作进行总结(或绩效考核情况)并向省民宗委上报书面材料。【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未上报半年工作小结扣1分;报送半年工作小结超时限:5日以内扣0.2分,5日以上扣0.4分; 2、未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扣2分;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超时限:5日以内扣0.4分,5日以上扣0.6分。

14、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市、州民宗委(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各类信息非常多于30条,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各类信息非常多于15条。【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按要求每少报1条扣0.2分; 2、各地信息经我委采纳上报:

①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纸质信息刊物采纳每条加0.2分,被其门户网站采纳每条加0.1分;被中办、国办纸质信息刊物采纳每条加1.5分,被其门户网站采纳每条加1分。

②被省民宗委领导批示每条加0.2分;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领导批示每条加0.5分;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每条加2分。

15、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市、州民宗委(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调研报告非常多于2篇,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调研报告非常多于1篇。【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按要求每少报1篇,市州扣1.5分,直管市、林区扣3分;

2、各地撰写的调研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开展的调研报告评选中按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予以加分;

3、各地撰写的调研报告在省民宗委开展的调研报告评选中按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予以加分;

4、调研报告在省部级及以上主流报刊发表按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予以加分。5、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领批示加1分。

16、积极向《民族大伙儿庭》杂志投稿,市、州民宗委(局)当年非常多于(其中恩施州非常多于8篇、宜昌市非常多于6篇),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非常多于3篇。【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民族大伙儿庭》杂志社)

★考评标准:1、按要求每少报1篇市州扣0.4分,直管市、林区扣1分;

2、各地上报稿件(信息稿件除外)被《民族大伙儿庭》杂志每采纳一篇加0.3分。二、认真做好政务值守、重大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理工作(15分)

1、抓好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有关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和移动电话联络畅通,最迟在放假前一天将值班安排表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未将值班安排表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每发生一次扣0.2分; 2、经抽查,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和重大

活动期间单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要紧负责人移动电话不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1分。

2、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要紧负责人和办公室要紧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联络畅通。【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经抽查,单位要紧负责人和办公室要紧负责人手机无故不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1分;

2、经抽查,单位要紧负责人和办公室要紧负责人手机因故(手机停电、欠费等)未能保持联络畅通(但固定电话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0.05分。

3、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重要突发事件事发后最迟不超过1小时口头报告省民宗委,随后3小时内以文字材料报送省民宗委(第一时刻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及专门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后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口头报告省民宗委,随后1小时内以文字材料报送省民宗委(第一时刻报告当地党委政府)。【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1、发生重要(重大及专门重大)突发事件,隐瞒不报(含漏报),每发生一次扣1分;

2、发生重要(重大及专门重大)突发事件,超时限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扣0.2分,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扣0.4分,4小时以上扣0.6分;

3、一般性突发群体性事件超8小时报送情况扣0.3分。

4、坚持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方面的矛盾纠纷,每月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政法处)。【4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1、未按要求上报当地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超时限报送情况:2日以内扣0.1分,2日以上 5日以内扣0.2分,5日以上扣0.3分; 2、未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迟报一次扣0.2分,漏报一次扣0.3分。三、认真做好领导批示及相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工作(10分)

1、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按时限要求向省民宗委报告贯彻落实情况。【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未上报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超时限报送情况:3日以内扣0.2分,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2、对省民宗委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和反馈。【4分】 ★考评单位:机关各处室

★考评标准:1、未办理和反馈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超时限办理和反馈情况:3日以内扣0.2分,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

3、省民宗委通知召开的各类会议无故缺席,每发生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扣0.5分。

3、对省民宗委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按要求及时办理和反馈。【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未办理和反馈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超时限办理和反馈情况:3日以内扣0.2分,3日以上5日以内扣0.3分,5日以上扣0.4分。

四、认真做好党建、文明创建、纪检监察、保密、信访、文秘等工作(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制度建设,专门是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切实做到本单位无违法案件、无违纪案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责任事故,努力建设一支不出咨询题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3分】 ★考评单位:纪检监察室

★考评标准:1、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扣0.5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打算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扣0.5分;

3、未按规定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及干部选拔进行监督检查和民主测评扣1分。

2、加强保密工作,不出现密件明传、密件网上传递或公布等事故,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密件明传每发生一次扣0.5分,严峻泄密一票否决; 2、密件网上传递或公布每发生一次扣1分,严峻泄密一票否决。

3、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省民宗委转交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对转交的信访件不予回音,每发生一件扣0.2分;

2、在当年12月31日前对省民宗委转交的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未进行总结并上报书面材料扣1分。

4、认真做好文秘工作,严格按照鄂民宗发〔2009〕9号文件规定的格式办文,办文格式规范、质量较高。【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未按规定的格式文头制发文件扣1分; 2、制发的文件格式不对,每发觉一次扣0.1分。

5、各市州林区民宗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扩大全省民宗系统的阻碍,提升全省民宗系统的形象。【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1、没有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扣1分(是否参与以有关争创申报文件、材料等为辅证);

2、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成效显著:

①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等为准,下同)加6分;

②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3分; ③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1分; ④受到当地其他单位和部门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加0.5分。

三、考评分值权重设定考评分值总分设定为100分,其具体分值权重比例设定如下:

(一)委目标办组织相关人员按《2011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对各市州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80%;

(二)委领导对各市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10%;(三)委机关各处长(主任)对各市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5%;(四)各市州民宗部门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打出相应得分,其考评得分占总分值的5%。

四、考评等次设定考评等次按最终得分情况设定,其中:特等奖一名,奖励8万元;一等奖三名,奖励6万元;二等奖六名,奖励4万元;三等奖六名,奖励2万元;达标奖一名,奖励1万元。

五、考评一票否决事项各市州民宗部门或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1、因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阻碍的; 3、违反打算生育政策,出现打算外生育的; 4、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5、在信访工作中因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等而造成严峻后果的; 6、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的; 7、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

8、因主观缘故导致工作失误而使本单位受到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批判的。

六、考评要求(一)各考评单位和被考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考评工作,严肃认真对待目标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部门要认真做好目标考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于次年1月10日前报省民宗委目标办。

(三)机关各处室对所承担的考评任务要指定专人负责,建好台账,认真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于次年1月10日前报委目标办。(四)委目标办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市州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考评,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委务会议审定。

七、附则(一)因时刻缘故或其他因素而未纳入当年计分的纳入下年度计分。(二)扣分以扣完该项基准分为上限,加分以不超过该项基准分1倍为限。

(三)在本责任书考评范围之外因某方面的工作十分突出、具有显著特色等需要加分的,由市州民宗部门或机关相关处室向委目标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翔实的讲明材料,经委目标办初审后报委务会议审定。

(四)本细则由省民宗委目标办负责解释。(五)本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学校计划]下学期英语教研组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别详一、指导思想:

在教务处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协调好各备课组间的关系。仔细学习新的教学大纲,巩固进展爱校爱生、教书育人,富有进取精神、乐观积极向上的融洽的教研新风貌,在上届中招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为把我组的教研水平提高到一具新的台阶而努力奋斗。二、奋斗目标:

1、开展学习新大纲的活动,稳步扎实地抓好素养教育;

2、加强教研治理,为把我组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一具新层面而奋斗;

3、协调处理好学科关系,在各备课内积极加强集体备课活动,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各备课组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教研工作,即“统一集体备课,统一内容,统一进度,统一作业,统一测试”。

4、配合各备课组,搞好第二课堂活动,把创新教育理念灌输到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三、具体措施:

1、期初及期中后召集全组教师会议,布置教研活动安排及进行新大纲学习; 2、降实各备课组教学进度表及教学打算; 3、有的放矢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初一年组织学生单词竞赛;

初二年组织学生进行能力比赛;

初三年组织学生进听力比赛;

其中初一年有条件的话多教唱英文歌曲,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含介绍英美文化背景常识。

4、各备课组降实好课外辅导打算,给学有余力的部分学生制造条件,积极备战英语“奥赛”。

5、要求各科任教师,积极主动及时地反馈教情学情,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出努力方向; 6、针对别同年段学生的别同表现,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寓思想教育于教学工作中;

7、降实本学期教研听评课工作安排。

第4篇:【工会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工会自检自查报告

【工会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工会自检

自查报告范文

工会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一年来,工会工作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党、政、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以为职工办实事为己任,努力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全面地履行了工会的基本职能。现将我所工会工作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两级工会组织。

自工会成立了各管理所工会分会后,又先后成立了分公司机关工会分会及服务区工会分会,并吸纳新会员100余人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级工会职能机构,有力地促进分公司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增强自身活力。并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会的相关要求,抓好工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构建长效化工作机制,夯实工会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水平,使分公司工会按章有序的高效运作,从而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吸引力、凝聚力。

(二)坚持政务公开,发挥工会监督功能。

在分公司党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分公司工会积极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召开座谈会,倾听干部职工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布置分公司、管理所、收费站三级“政务公开”公布栏。坚持了一月一次的定期公开工资、考勤、和伙食情况,及时公开公司各种文件精神。政务公开使职工对公司发展方向、管理的方法、整个工作的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的了解,全面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职工参与管理的意识,加强了分公司的民主建设和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也成为了一种无形的凝聚力,使分公司领导班子能把全局职工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保证了 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工会始终把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积极开展送清凉、送温暖活动,20XX春节期间,分公司工会通过走访慰问、摸底调查,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并向5户困难家庭,6名困难职工发放了慰问物品;

三八妇女节期间,工会专门为女职工发放了节日慰问品,召开女工座谈会,并组织开展了女工知识讲座等,进一步凝聚女工力量,激发女工“半边天”重要作用。7月组织开展了“送清凉”活动,为广大职工发放价值两万余元的降温防暑用品;

9月,又对全公司500余名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大家身体健康,安心投入工作。同时还开展了“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职工维权调研” “建好职工家、当好娘家人”活动真正让职工感受到家庭般温暖,不断提升工会在职工中的形象,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赞誉。

(四)工会工作丰富多彩,文化氛围浓厚。

为了进一步活跃分公司的文化氛围,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工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份,分公司开展了“读书月”活动,评选并收集优秀读书心得体会30余篇,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落实“书香企业”建设,完善职工书屋,先后建成书屋13个,其中一级书屋2个,二级书屋1个,满足了职工日常学习的需求。7月份,我公司选派队员在集团工会举办的第四届乒羽赛中,协同合作、顽强拼搏,取得了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11月组织开展了“职工文体活动日”进一步促进分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增强职工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展现了良好企业风貌。通过这一系列文体活动的开展,不仅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同时也培养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五)是深化劳动竞赛,推进职工队伍建设。

工会围绕分公司中心工作,大力开展评优选树典型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活动氛围,广泛推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培训等创争活动平台。为企业多做贡献,为社会提供一流服务,树立起分公司职工的良好形象。通过“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技术比武”、“文明服务提升月”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发挥职代会作用,深化企业民主管理 职代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长期以来分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扎实地推进职代会工作,对企业实施有效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是始终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听取和审议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决算、职工培训计划、职工薪酬方案、民主评议、选聘、任免干部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奖惩及评优树先、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及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充分履行职代会职权;

二是坚持完善和发展职代会制度,以职代会提案收集和落实为重要抓手,结合实际对职工反映的部分问题及时进行答复,回复率100%,对分公司层面不能解决的问题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集团工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将提案工作由定期向日常转变,逐渐实现提案征集工作的动态管理;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并推行了厂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增加了透明度,扩大了知情权,拓宽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形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工会组织自身的积极参与,**管理所工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各基层站所人员流动性大,不便管理;

职工入会意识不强,导致一些基层站点入会率达不到要求;

二是各基层站所工会小组长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开展后缺少总结和提炼;

取得的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

三是各项工作台账不够完善和规范,一些工作的开展痕迹化工作记录不够全面;

四是管理所工会工作人员较少,加之都为兼职的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不高,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培训和提升。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1、按照上级工会组织、管理所党支部要求,结合管理所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稳定职工队伍,保障管理所工作顺利进行。

2、政务公开工作要做深做细,对于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及时公开;

3、组织职工代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对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

4、组织女职工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

总之,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公司总工会的领导下,紧密联系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工会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的“第二家庭”和贴心人,使**管理所的工会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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