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期末考试总结[推荐]_税法期末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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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是指仅由一个税种构成,或以一个税种为主并辅以其他个别税种的税收制度。,是指由各个不同税种构成的、内在协调互补的税收制度。,是指规定相关国家机关的税权分配的一系列制度。它主要包括税收的立法体制和税收的征管体制。
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制度。,本国纳税人的抵免额,不得超过其在国外所得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是相关主体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手段,逃脱已成立的纳税义务,或者避免纳税义务成立。从而减轻会免除税负的各类行为的总称。
用国外已纳的税款在本国应纳税款总额中依法进行抵扣。
其源于国内的所得征税。,也成饶让抵免,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应纳所得税税款中得到减免的部分,视同其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得到的外国减免的税款来地面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排,来尽可能取得更多的税收利益的行为。,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居于重要地位。,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一般是指同一征税主体或不同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征税行为。
许其将该项所得已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纳税的国外所得中扣除,从而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
而对其在国内的所得则按较高税率征税。
16.,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使税收收入得以保全而制定的各项制度。,是指在纳税主体未履行纳税义务,经由纳税机关采取一般的税收征管措施仍然无效的情况下,通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税收征纳秩序和税款入库的制度。
19,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收的一种商品税。
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亦称为销售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输入额(或称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又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4.,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6.,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
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8.,是以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对拥有或管理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9.,是以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的凭证为征税对象,而向凭证的书立、领受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简答题
1.简述税收的特征。
答:(1)国家主体性。国家是税收的主体,征税权只属于国家,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来行使。(2)公共目的性。税收着重以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国家公共职能为直接目的。(3)政权依托性。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税收作为把私人部门的部分收入转为国有的一种手段,只能以政权为依托才能有效行使。(4)单方强制性。税收并不取决于纳税主体的主观意愿或征纳双方的意思表示,而只取决于征税主体认识和意愿,因而具有单方强制性。(5)无偿征收性。国家征税既不需要事先支付对价,也不需要在事后直接偿还或给各个具体纳税人以相应的资金回报。(6)标准确定性。税收征收的标准相对明确稳定。
2.简述税收的基本原则。答:(1)
3.简述说法的特征。答:
(一)税法的基本特征,(1)税法的经济性特征体现在(1)税法作用于市场经济,直接调整经济领域的特定经济关系,即税收关系。(2)税法能够反映经济规律,从而能够引导市场主体从事经济合理的市场行为,不断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3)税法是对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它通过保障税收杠杆的有效利用,能够引导经济主体趋利避害。(2)税法的强制性特征体现在,税法能够把积极的鼓励、保护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审时度势,灵活规制,以实现预期的经济、社会和法律目标。
(二)税法的引申特征,(1)成文性。(2)强制性。(3)技术性。
3.简述税法的基本原则。答:(1)税收法定原则,也称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是有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以法律明确予以确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无法律根据,任何人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依法稽征原则。(2)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税收负担必须在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主体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在各种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主体地位必须平等。(3)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和执行必须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和税收行政的效率税法的调整必须有利于减少纳税主体的奉行成本和额外负担,以降低社会成本。4.简述税法适用的原则。
答:(1)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观和形式确定其是否应予课税。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注意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要素,以求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2)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征纳双方在履行自己的义务时,都应讲诚信,城市地履行义务,而不得违背对方的合理期待和信赖,也不得以许诺错误为由而反悔。(3)禁止类推原则。因为税法作为侵权性规范,必须保持其稳定性,因而应依文义解释,或参照税法的宗旨进行解释,而不得任意扩张或类推解释。(4)禁止溯及课税原则。在对某事时是否已符合课税要件存有疑义时,一般要做出有利于纳税人的推定。5.简述税法的渊源。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 6.简述商品税的特征。
答:(1)商品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2)商品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的流转额;(3)商品税的税负易转嫁;(4)商品税的征收具有累退效应。7.简述所得税的特点。
答:(1)征税对象是所得,计税依据是应税所得额;(2)计税依据的确定较为复杂;(3)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并用;(4)所得税是直接税;(5)在税款缴纳上实行总分结合 8.简述财产税的特征。
答:(1)征税对象是财产。(2)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3)计税依据是占有、用益的财产额。(4)财产税是辅助性税种。9.简述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答:(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产权在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时所立的书据。(3)营业账簿。即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包括即在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