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总结_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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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内部控制”培训总结
李克强总理4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并进一步扩大试点,今年8月1日逐步在全国推行,这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同时,随着形势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在推进和执行的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困惑与难题;如何制定全面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如何解决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覆盖的真空地带?都需要不断有效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和运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一系列新税改制度要求下,抓住机遇,积极应对增值税的扩围,充分掌握税改政策的发展方向、要点内涵和操作运用,及时调整运营策略,交流借鉴改革试点行业的做法,切实做好“营改增”准备和实施,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确定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内部控制”高级培训班。
经学校同意,我于9月5日参加了在宁夏银川举办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内部控制”培训。课程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庞金伟教授和郭永清教授讲授。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北京市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今年4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今年将把此前部分地区开展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向全国扩围,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纳入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根据测算,扩围推广后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的营业税将被取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庞教授给我们重点讲授了企业纳税实务调整,财务部门“营改增”初期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一、“营改增”后增加的税目
新增加的税目有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等4个税目;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广播影视服务等7个税目。
二、税率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中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税率为6%;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同样都为3%。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
超过一般纳税人销售额(500万以上)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肥、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提供应税服务年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一下,同时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的企业有1/3为一般纳税人,2/3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简易计税方法。(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通过此次的培训学习,我对“营改增”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的学习及教学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