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有偿补课自查总结.12.7_有偿补课自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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萩芦中心小学治理有偿补课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我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我校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了以林金顺校长为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领导小组,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上级要求有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每周一例会,不知此项工作。每周一督查,由包片行政干部一人结对一校下乡,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填写表格,由所在地校长与督查人签名,分管副校级签名后,备案存档。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再次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含校外开办 “托教”中心,我校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1、召开教工大会。学校于12月7日上午召开了全体教工大会,传达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师〔2016〕72号 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把文件精神通过微信传发给每一位老师。并设立校长信箱和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0594-3960260,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3、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正之风。
4、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金钱观的认识,要求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5、我校将不定期组织行评监督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住所,通过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按时整改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在全校掀起“树形象,学优秀,做贡献”热潮。
三、通过广播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的活动。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现象。
四、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思想及行为动态。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总之,品德修养是教师形象的关键,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6.12.7
萩芦中心小学“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成立萩芦中心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金顺(萩芦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郑文灶(中共萩芦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陈金俊(萩芦中心小学副校长)郑骏飞(萩芦中心小学副校长)蔡惠海(萩芦中心小学工会主席)
组 员:
汤玉和(萩芦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林长青(萩芦中心小学总务处主任)张金涨(萩芦中心小学安保处主任)陈丽清(萩芦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柯建鸿(萩芦中心小学总务处副主任)许庆龙(萩芦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陈志荣(萩芦中心小学工会副主席)郭凤琴(萩芦中心幼儿园园长)
邱赛英(萩芦中心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黄少敏(萩芦中心小学语文教研员)
吴峰遗(萩芦中心小学数学教研员)
卢元祥(萩芦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员)郭瑞霖(萩芦中心小学会计)陈志伟(萩芦中心小学出纳)詹丽芳(萩芦中心小学统计员)
周俊锋(萩芦中心小学财务会计)
杨开新(萩芦中心小学党建工作负责人)郭景燊(萩芦中心小学团支部书记)
傅碧分(萩芦中心小学女工负责人)
郑双萍(萩芦中心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员)
许丽红(萩芦中心小学安全协管员)
办公室主任:郑骏飞(兼)举报电话:0594-396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