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总结_教育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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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12年上半年社会管理创新和群众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余发[201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市教育局认真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和群众工作,踏踏实实做了一些事情,为今后更好开展工作,现将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发挥工作职能,落实工作制度和责任
1.充分发挥市直教育系统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19个小分队和四个专项工作小组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运转协调、务实高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在工作中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积极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落实。
2.加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管理。一是下发了《市直教育系统2012年创新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实施方案》(余教办字[2012]33号),坚持贯彻落实领导(部门)挂点联系制度、群众工作特派员制度、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驻村包点和定点扶贫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服务水平。二是对挂点帮扶村(居)有五保户、低保户、计生困难户、优抚对象、贫困学生、上访户等重点户,安排得力干部,优先落实帮扶措施。三是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在春节期间局机关和市直22所学校(园)的县级领导干部深入到社区、村镇等联系点对281家困难职工家庭、困难村民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共投入资金63400元。
3.建立健全领导定期走访、接访工作制度,落实重大纠纷包调处领导、包调处责任、包调处时限“三包”责任制。把信访、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对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问题以及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信访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二、积极开展“大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完善调解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认真履行本级综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职责,加强本级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和督查,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年级组)、大事不出乡(学校、科室)、难事不出县(教育局)、矛盾不上交”。
2.加强行业矛盾纠纷调处。以《新余市教育行政调解办法》(余教字„2011‟16号)为指导,推行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组织,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努力促进教育和谐稳定。
3.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班级每周、年级组每半月、学校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排查;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社会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将排查面覆盖到单位各个部位,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留死角。上半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51条,并整改到位。注重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定期排查、信息报送、案件分流、调处反馈、督查通报、责任查究等制度,做实矛盾纠纷例会、督办、销帐、回访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健全工作台帐。
三、加强综合治理,提高社会管理效率
1.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整治。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学校周边治安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今年上半年,在学校及周边地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0O余人次,车辆3OO余台次,检查牌机室、电玩、网吧等娱乐场所400余家,旅店业370余家,治安处罚5家;检查出租屋435O余家;排查校园周边居民楼326栋,施工工地67处,责令施
工工地停工3处,取缔非法摊点138处(个);查处违规网吧3家、扣押主机3台、吊销经营许可证1家、现场销毁赌博机8台;收缴淫秽光盘65张(盘)、盗版光碟150余张,盗版书刊1600余册、其它非法出版物1200余份。共出动监督人员112人次,检查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34所、食堂37家,学校周边餐饮单位31家,初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3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7份,责令整改7家,立案查处5家,收缴不合格食品20公斤。对校车安全隐患展开了联合执法,共检查学校200余所,自购、租赁校车300余辆,现场查处、扣押超载车辆17辆,下发整改通知9份,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期间,市综治办下发督办单4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督办单6份,要求涉及成员单位和学校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创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服务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管理,依法、阳光和规范招生,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解决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12000余人上学,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和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二是教育民生工程超额完成。为义务教育阶段13.6万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758名,资助金额281.85万元;资助考入大学家庭困难的学生612名,资助金额306万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12478名,资助金额935.85万元。
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在全市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以“学习雷锋好榜样”为主题的“六个一”教育实践活动。即读一本关于雷锋事迹的书,讲一个关于雷锋事迹的故事,开一次学雷锋精神的班会,写一篇感受雷锋精神的心得体会,做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参加一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雷锋榜样进校园”、“雷锋
精神大家谈”、“雷锋事迹在身边”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雷锋精神真正深入到每位学生的心里,成为自己学习、行动的指南。在市直各学校举办了37场“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主题教育报告会,收看收听讲座人员达5万多人次。
2.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自护教育。今年以来,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申报,并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标准,各学校定期开展了安全教育日、防震减灾日活动能够,定期开展了安全教育宣传周、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和灭火器的使用培训。联合团市委开展了“轻松备考12355与你同行”中高考减压阳光行动,市直各中学都建立心理咨询室,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维护了学生心理健康,提高了学生心理素质。
3.加强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帮教工作。转发了新余市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强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余社管办发(2012)1号),加大了留守儿童、单亲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和管理帮教,对市直学校有“网瘾”需要重点帮教青少年进行了摸底统计,形成花名册。
4.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我局联合市委政法委610办发放《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资料300份,揭露了邪教的丑恶与残忍,有力地增强了学生抵制邪教的法制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1.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对民办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常规、学生学籍、教师教育等方面的管理与公办学校的管理同部署、同安排、同要求。督促各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配合格的专兼职教师,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2.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宣传的管理。对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民办学校
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之前必须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备案的内容一致。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市教育局社管处、督导处依法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活动,对民办学校超过核定计划招生、欺诈招生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六、完善舆情引导机制,正确引导社情民意
1.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有效途径,大力加强面向群众的党的方针政策和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会的主流和支流,理性看待社会公平正义,正确认识腐败问题,增强守法、用法意识。
2.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和引导。坚持疏导为主、虚实结合,强化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注重通过网络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清理网上有害或不良信息,防止因网络恶意炒作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加强单位网络管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运用网络加强正面引导、疏导社会情绪的能力。
3.加强重大问题新闻宣传和引导。建立健全各级党政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重大事件、热点问题新闻报道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党政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和进展,及时发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党政对有关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立场、态度和主张,对新闻媒体、网络及社会舆论有关新闻报道、评论和舆论监督进行必要的回应,牢牢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在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中,市教育局积极开展好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到实处,狠抓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对强民办学校的监管,完善舆情引导机制,正确引导社情民意,为教育的稳定、和谐平安新余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活动,加强对需要帮扶的对
象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小分队和专项小组工作制度,力求帮扶方式上取得突破创新。
二、发挥市教育系统的优势,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和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三、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四、继续加强对社会舆情监管和引导,为教育、社会稳定做好宣传教育。
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