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总结_财经法规经典总结

2020-02-27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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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应遵循下列步骤:

1、精读案例材料,找出违规的行为,作出明确判断。

2、引述法律条文;(过度语:根据有关规定)

3、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是会计的基本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法对我国境内办理会计事项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有普遍约束力。《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由国务院发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加资料)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会计核算依据(P14)理解 伪造:无中生有、以假充真;变造:歪曲事实、以假乱真;报送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利用伪造、变造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会计报表上的数据,使报表信息失真。假发票的开票方和索取方都是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注意伪造和变造的区别。)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财政部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始凭证,(看书理解P16)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凭据,如发票。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原始凭证名称;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3)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员的姓名;4)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5)经济业务事项名称;6)经济业务事项数量、单价和金额;7)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原始凭证的审核:(1)企业发生应该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如实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及时”一般最迟不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即一个月)。(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人员的法定职责。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3)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4)原始凭证的填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记录真实;手续完备;内容完整;书写清楚;填制及时等。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或填制人名称、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给其他应负担单位。记账凭证填制(P18)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序时、分类地记载和反映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账簿。包括序时账(即日记账)、分类账(包括总账、明细账)、其他辅助账(备查账)注意可用红色墨水记账的四种情形: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

他会计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1、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包括会计报表和其它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特别说明:财务会计报告比会计报表的范围更加广泛。会计报表又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附注所组成。(小企业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多选理解(P2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报告。

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记账本位币和会计处理方法见P25 会计监督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单位内部监督涉及案例见P27(死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 记住: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范畴 会计机构的设置:三个层次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单位的会计业务,具体影响因素:1)单位规模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需要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任职条件1.政治素质 2.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工作经历(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的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4.政策业务水平 5.组织能力 6.身体条件 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案例分析)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任出纳 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调转登记。在同一管辖范围内: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会计工作岗位设置需掌握的重点内容:(案例)1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

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2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3医院门诊收费、住院处收费、药房收费、药品库房记账、商场收费(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4)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5)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案例P48)

违反《会计法》及其它相关会计法律法制度的法律责任形式类包括: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票据出票日期的大小写理解P68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现金管理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1)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2)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案例P75—82)按用途不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意:(1)只有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需要核准,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不需要核准;(2)临时存款账户中,注册验资或增资例外,即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不需要人行核准;(3)QFII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判断题考点)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分析题12分P89)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出票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汇票的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1)见票即付;(2)定日付款;(3)出票后定期付款;(4)见票后定期付款。银行汇票属见票即付的汇票,自

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支票办理要求:(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2)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3)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4)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票据丢失的三种补救措施P90,商业汇票的保证P94 对流转额税类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记)

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记)P182 P185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按照一地(县、市)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认真记时间问题)

(发票开具与管理P187与专业发票P191灵活)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①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②销售免税项目;③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④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⑥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P19

5纳税人(包括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不设置账簿是指那些经营规模小,没有建账能力,而聘请财务会计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又有实际困难的,可报请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不设立账簿,但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等。针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纳税人有能力设置账簿但未设置账簿的,当税务机关难以根据掌握的材料计算其确切应税数额的,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税额方式。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记);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酬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问答题一:采购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各项规定;2必须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3必须尊重供应商的正当合法权益4必须遵守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秩序5采购人享有的其他义务。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其义务和责任包括(1)依法开展代理采购活动并提供良好服务;(2)依法发布采购信息;(3)依法接受监管和监督的义务;(4)不得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非法利益的义务(5)不得以

任何手竞争性谈判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义务。三: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询价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单一账户)(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账户)(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5)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五: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1)、包括单位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 2)、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3)、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

(一)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

(二)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三)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四)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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