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总结_市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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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区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村委班子及各兄弟单位的大力协助下,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工作宗旨,认真落实区民政各项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低保规范化建设、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救灾救济等项工作成效显著,优抚安置及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建国以来村(社区)离职干部认定、民间组织、老龄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确保今年民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
1、组织培训民政干部、提高民政工作效率
我镇建立了基层民政干部学习培训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季集中一次学习民政相关政策,各村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按照青白江区低保规范化手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对本村居委会辖区内申请低保、五保或临时救助严格按程序规范化运作、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彻底改变了原来城乡低保“只进不出”的被动局面,做到了城乡低保根据实际“能进能出”,增强了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坚持随时核查和定期核查相结合,截止目前我镇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709户,1652人,城镇71户,99人,向低保困难
家庭发放成都市社会救助宣传手册800余份宣传低保困难救助
政策,各村社区悬挂低保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应的与民政相关的问题,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
2、加强低保信息、档案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低保,全部实现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所有
信息全部录入成都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对全镇城
乡低保困难家庭实施困难救助和医疗救助。实行分类救助,发放
低保困难家庭住院医疗救助40人次,救助金额7万余元,临时
救助50人,救助资金13000元。发放城乡低保金150余万元。
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为1631名城乡低保人员购买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加率100%。向1727名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发放
门诊救助172700元,为二级以上精神病重度残疾人18人发放门
诊医疗救助37000元,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得
到了有效保障,近期正在抓紧进行低保复核及调标工作,所有享
受低保人员信息和救助项目全部录入成都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3、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工作,改善农村低
保家庭住房条件
4月2日,我镇组织各村民政干部参加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
造相关工作会,组织大家学习了青民函[2011]7号《关于认真做
好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对象资格审批加快推进改造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并详细讲解此次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的申请、审
批程序,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农村低保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摸底
调查。今年我镇符合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条件并申请改造的有
230户,通过村组及乡镇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及时向区民政局申报,为帮助农村低保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有效帮扶。到目前为止,我镇上报的230户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资料已全部经民政局
审批并公示完毕。230户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中原址重建总户
数:158户,相对集中修建48户,结合土地综合整理24户。其
中原址重建158户已全部完工,相对集中完工的有11户,7户
入住五爱家园,4户入住花园中建节能房,牌坊村37户相对集
中已全部完工,以上信息全部录入成都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结
合土地综合整理的24户已经完成过渡安置工作,因上级补助资
金还没有完全到位,补助资金占未发放到户,等资金到位及时落
实。
二、认真做好五保、敬老院管理及老龄工作。
镇民政办积极配合区敬老服务中心开展敬老养老工作,认真
做好新增五保的调查审核工作,积极动员散居五保户入住清泉中
心敬老院集中供养。目前,我镇已有257名五保老人入住中心敬
老院,他们的医、食、住、行得到敬老院工作人员全方位的照料,敬老院所有老人无任何忧虑,健康快乐生活,幸福安度晚年。年
初对39名因多种原因不能入院供养的散居五保老人进行了走访
慰问,为五保老人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敬老院不定期开
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与清泉老年协会共同开展丰
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了老人的业余生活。为进一步搞好我镇
老龄工作,调整了老年协会班子,组建了老年文艺队和老年服务
队,使我镇老年人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
所为,确保社会和谐发展,将敬老爱老事业落了到实处。认真做
好90岁以上老年长寿金发放工作,1—10月发放长寿金约7万
元。
三、认真做好优抚和双拥工作
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
建全省双拥模范区的工作要求,我镇广泛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活
动,切实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申请审核工作,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优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优质服务,为12名符合条件的参
战退役士兵和一名带病回乡人员办理了重点优抚申请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定期定额发放补助。截止目前全镇共有重点优抚对象
127人、年发放补助金50余万元。随时关心和了解他们的生活、住房、医疗和身体健康状况。坚持走访慰问,注重发现问题解决
问题,将矛盾化解基层。在春节及八一期间给他们送去慰问品和
慰问金。按照上级要求对我镇247 名60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
兵登记审核工作,并为75名退伍证遗失人员查找档案资料、将
资料齐全的238份申请审批表上报到区民政局优抚科进行复核
审批。我镇重点优抚对象工作措施得力,落实到位,今年我镇无
一例重点优抚对象上访事件发生,为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
会环境稳定着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加大殡改宣传力度,深化殡葬管理工作
每年清明和立冬季节,我镇按照区民政局的相关要求,设宣
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悬挂标语等形式,深入
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
公墓管理条例》及国家殡改相关政策,使全镇广大群众对国家殡
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殡葬法律意识。1-10月 全镇死亡256人,遗体火化256具,火
化率100%,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了殡葬设施定点布局工作,协
调做好牌坊村公墓建设工作。
五、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
人员的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的民政部《救助管
理实施细则》,按照“自愿救助”和主动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老、弱、未成年救助人员实施特殊救助方式。今年救助10人
次,救助率100%。
六、重视信访工作,切实解决民政对象的实际问题
我们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自己的一件大事来抓,我们对上访
群众,本着热情接待、热心服务、耐心解答问题的原则,努力把
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不上交,不推脱责任。特别是全力抓好复
退军人维稳工作和灾后重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深入信访
一线,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确保了一方稳定。
七、2012年将继续做好民政各项工作。
青白江区清泉镇民政办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