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小结_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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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2012年基本工作总结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2012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争创优秀服务窗口为目标;努力创新管理服务理念、拓展管理服务方式,丰富管理服务内容,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以奠定和谐社会的基础为根本,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努力把工作方式向“服务型”转变,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目标计划,切实做好老年证的发放及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特别是努力促进每个无子女家庭的幸福和谐,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收养服务的需求。深化“亲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实践,积极配合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社会团体的申请受理工作,优化民政窗口服务形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基本权益。
工作中始终坚持加强规范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认真对待、依法办理”的原则,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窗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我窗口一至十月份共得到群众赠送锦旗9面,连续3次在双月考核中被行政服务中心评为优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的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这条主线,紧紧围绕“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这一主题为指导,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把我们的窗口建成为民服务的便民窗口、形象窗口,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全年共受理各类办件1219件,其中正式办件619件,其中办理老年优待证550件,老年证办理做到每月及时报送,若有特殊情况及时调整报送时间,每次办结统一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发放到群众手中;二是,受理收养登记申请69件,发放收养登记证32件,等待办理的37件,其中包括3件病残弃婴收养。收养登记所需材料做到及时审核及时报送,每月同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及时联系,互通信息做到所有资源共享;还有就是(1)按照09年国家民政部下发的“民发132号”文件规定暂时不予受理的,以及未经过计生部门审核的约150余件。
(2)按照《收养法》之规定不符合收养条件,计划生育部门按照超生罚款过后,要求我窗口给予办理登记的事项大约还存在800--1000件左右;三
是,办理咨询事项600多件,由于民政工作的特殊性,在窗口咨询的内容基本涉及民政局所有工作,凡是来民政窗口咨询的各类办件,对群众的一般诉求则按民政法律法规在窗口解释、答复,特别和特殊的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分别报送相关科室负责人解释、答复,至今没有一件因窗口处理不公越级投诉,没有一件因窗口解释、答复不满意而在窗口发生矛盾冲突,所有事项办结完成率100%,真正做到了在窗口受理,在窗口办结这一宗旨。
三、统一思想,提高服务意识;抓好落实强化联动,不断完善审批服务体系。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窗口工作人员从提升素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争创一流业绩等方面进行承诺,挂牌上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强化与部门之间的联系,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主动与业务部门进行联系,让各项审核材料在窗口能够得到解决,切实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四、为领导献计献策解决现存的已经在窗口登记的实际非法收养弃婴的问题。
(一)积极参与乡镇调研收养工作,切实解决了收养弃婴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相关的工作。比如在协调解决本区域内残疾弃婴收养问题方面,我们和计生部门相互协调充分认识,在有关问题上依照法律法规等国家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了病残弃婴的落户问题。
(二)在解决事实收养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上,还有待于加大工作力度,在工作中还要积极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防范事实收养的工作机制,并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
五、健全收养登记申请表册,积极推进收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各项法律法规及新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对于收养的认识和理解。
2012年,我们窗口逐步完善对收养登记系统的构架、数据库结构、登记和统计分析的模块功能进行系统的升级。通过升级,一方面更好的为收养登记业务服务,使登记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另一方面,升级后注重加强对收养信息及时上报的功能,增强国家民政部及省市民政收养工作业务之间的联系,特别是为上级机关提供更加详实的登记资料,为科学的分析决策提供有效手段。使信息管理更加便捷与通畅,使信息管理为社会服务,形成资源共享。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