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史征编总结_组织史编纂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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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史征编工作总结
在中共碑林区委的重视和市委组织部的关怀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广征、核准、精编、严审、及时”的编纂方针和尊重历史,求真存实的原则,坚决按照市委组织部征编工作安排部署,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精心编纂的工作态度,抓住中央党史工作会议召开这一契机,进一步加快组织史征编工作步伐,经过全体征编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我区组织史资料第四卷续编工作任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提早安排
2010年初,我区召开组织史征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区组织史第四卷续编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区组织史资料第四卷续编工作的安排意见》,《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党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为党史工作的重要任务。基于以上认识,区委组织部把组织史征编工作同干部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等对待,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总结。除一名副部长分管外,还把征编工作列入部务会议议程,不定期的研究讨论,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今年初,我们及时召开组织史征编工作会议,要求全区所有涉及组织史征编工作的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到会参加,并指定一名组织史报送资料负责人,落实工作责任,具体工作坚持“三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全区所有涉及组织史征编工作的部门领导和征编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市委有关组织史征编工作的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二是安排到位。要求各单位、特色,我们在总结前四卷本编写经验的基础上,广征博纳,精选资料,精心编纂,严审细核,确保质量,力争编出精品。在材料征集上,严把“三关”,即:征集单位把好“源头”关,要求所有报送资料内容要翔实,依据要充分,所有征集资料都要附其来源的复印件,并由纂写人员签名;主管领导把好初审关,组织史资料纂写好后,由各单位主管领导首先进行审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报送;征编组把好验收关,按照谁编写谁验收的原则,由编写组主笔人分别从收录范围、体例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源头提高了组织史资料的质量。
三是考证落实。组织史征编人员对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在准确性上下功夫,以查阅摘录原资料为依据,逐个进行审核,看机构名称是否与公章一致,领导人任免时间是否与人事任免文件相符,组织机构的变化是否与区编委的统计相符等。对有差错或遗漏的资料重新查阅档案,再次进行核对,直到准确无误。先后共查档1320件,摘抄资料1000余份,共计10万多字。
三、精心编纂、反复修改、精益求精
组织史是我们党的组织建设的唯一历史记载,对其准确性,权威性,可靠性,科学性的要求勿庸臵疑。我们征集的资料,所写的组织史,必须体现这种准确性,权威性,科学性。只有这样,组织史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实用价值和历史价值。因此,我们在征编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要求,精心编纂。
一是强化精品意识。我们认真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组织史征编办提出的“精心编纂,精益求精”的要求,反复强调速度要服从质量,不能把问题留在定稿出版以后。要
四、完成发行任务,做好收尾工作
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们及时的与出版社进行了联系,对组织史第四卷续编资料进行了出版。为确保发行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决定将宣传、发行工作融为一体,作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制发了发行工作通知,将发行第四卷续编本的数额具体到部门、单位,分配到人。二是召开发行工作会议,由区委领导和部长进行动员,提高对发行工作的认识,增强利用、保存区组织史资料的自觉性。三是由征编办的同志组成发行小组,集中时间,采用电话联系的办法,逐个落实发行工作。我区的组织史第四卷续编资料出版后,不到1月时间就顺利的完成了发行任务。按照市委组织部征编办的要求,在部内档案室封存了200本,以后又全部移交档案局。至此,我区组织史第四卷续编工作基本结束。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组织史是党的组织建设历史的有形记录,对其准确性,权威性,可靠性,科学性的要求勿庸臵疑。目前,我区组织史征编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组织史征编干部队伍经验不足。组织史工作有它的特殊性,既需要有一定政策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又需要有一定工作经验,而我区组织编写人员和基层上报资料人员普遍过于年轻,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二是缺乏经常性的资料收集机制。我区组织史资料一直没有专门的收集和整理人员,都是兼职干部进行编写,而组织史资料时间跨度较大,干部又流动较快,导致资料收集不够系统和完善。三是极少部分资料收集人员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个别资料收集人员收集资料时不够细心、文件依据不够充分,给资料上报工
三是建立组织史编纂长效机制。组织史编纂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庞杂的工作,要求要有一名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专职人员来收集材料,而实际中,各基层单位包括组织部征编办,征编人员都是临时借调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边学边干,造成征编队伍不稳定,影响组织史的成书质量。为此,我们决定建立组织史征编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征编工作的日常化和制度化,在历史的时时刻刻进行准确的记录,实现组织史准确和客观的目标。一是建立组织史资料兼职联络员制度。要求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市属驻区党关系在区上的企事业单位都要有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机构、人事、及重大活动等相关资料的征集、核实和上报工作。二是定期报送资料制度,规定资料联络员要定期报送一次基础资料,及时的对本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和收集,为编写高质量的组织史打好基础。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撰写组织工作大事记提供可靠保障。由组织部牵头,定期组织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人事局、编办、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经贸局等单位有关人员举行一次联席会,通报全区和本系统机构、人事变化情况及在全区性重大活动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四是建立资料归类存档制度。将平时征集的资料进行严格分类,按照单位性质和时间顺序,分门别类进行规范保存,同时,将平时收集整理的资料定期录入微机,实现资料保存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四是不断加强征编工作队伍的建设。在编纂队伍的配臵上,采用以老带新的办法,解决好新老同志在业务上的交替衔接,保留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老中青相结合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