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法制工作总结_建设局年度工作总结
市建设局法制工作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设局年度工作总结”。
2008年市建设局法制工作总结
景建法[2008]37号
2008年,在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殷切关注和精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市建设局法制工作,无论是在组织领导、建章立制、还是在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执法案卷填写等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调整充实普法领导机构。为适应建设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制定《关于调整市建设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景建法[2008]1号),调整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领导小组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给予组织上、经费上、人员上、交通上等全方位的保障。全局法制工作得到有力开展。
2、抓好年度计划制定和工作落实。2008年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重点,继续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将全系统建设法制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市建设局制定印发了《2008年市建设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景建法字[2008]3号),明确总体要求,确定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体系建设、加强行政许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执行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增强公仆意识、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工作及任务分解,将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和要求具体化,把工作任务布置落实到局系统各单位,使全局法制工作切实做到了有章可循。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年度法制工作取得实效。
3、重新进行行政执法委托。为依法加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适应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序、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专业法律法规规定,本局将城市桥梁、城市建设市场督察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权(包括依法管理、依法查处职权)委托给局属相关单位行使。《关于委托市园林管理局行使局部分执法权的决定》(景建法[2008]18号)、《关于委托市建设市场督察站行使局部分执法权的决定》(景建法[2008]19号)、《关于委托市桥梁管理处行使局部分执法权的决定》(景建法[2008]13号)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1、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建法[2008]2号)要求,2008年,再次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1996年以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统一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该废止的进行废止,对已失效的则公布失效,对保留的予以保留。保证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统一性。局法制办对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整理成文及时审查备案,并已分别于政府网和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自1996年-2007年止,市建设局有规范性文件43件。
2、依法清理行政许可,清理结果按规定公布并严格执行 依据国务院、省政府、省建设厅和市政府等行政许可清理标准,将本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整,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定期对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重新进行更改,已于11月在本局局域网上向社会公布。现有28项(审批13项、核准6项、审核6项、备案3项)。此外,还依法清理和规范了9个非行政许可事项。
3、对在岗执法人员进行信息审查。对本局法定职权合理界分到各执法科室、执法单位、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行政执法流程清晰,执法岗位已到426个。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和落实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4、抓好执法动态报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08]9号)要求,本局制定《关于做好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动态报送的通知》(景建法[2008]12号),要求全局重点执法单位积极做好行政执法动态报送工作,切实抓好全局行政执法动态信息公开工作。对逾期不报的,影响全局政府信息发送进度,追究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全局自2008年5月至11月,共有行政执法动态信息794条。
5、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立和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并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制定并实行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每年底以前,将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本年度局机关共制定和报备了5个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2005年以来市建设系统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和实施行政监督。根据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要点》(赣建法[2008]2号)和《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建法[2008]3号)等文件要求,市建设局认真部署,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结果表明,本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是规范的,行政执法活动是有力度的。
1、各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城市建设
(1)城管支队严格加大执法力度。几年来,城管支队共查处各类违章案1000余起,共处罚违法建设200余起,面积10000余平方米,共拆除违法建设400余处,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共取缔占道经营摊点3326处,共拆除水池427个、炉灶162个、飘沿雨蓬661处,共督促商家改装落地空调外机5000余台。同时,支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由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做到罚没款分离收支两条线。
(2)环卫局规范户外广告管理。今年我局共清理乱吊乱挂违规条幅2000幅余条,督促整改、修缮大型户外广告牌35处,拆除破损、违规设置了店招广告480余处,规范设置商业店招100余处,设置大公益性广告牌60余块近10000余m2,制作安装城市文明形象展示牌60余块。制作安装城市文明形象展示牌60余块。
(3)客运管理处认真举行听证。客运管理处运用听证程序,确保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平稳过渡。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向市物价局提出运用听证程序适当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的建议。2008年组织召开出租汽车换型、油价调整等工作听证会。与此同时,市客运管理处处理投诉共25起,对25名违规司机分别作出了警告和行政处罚的决定。
(4)招标办加大了招投标执法检查力度。2008年,通过一系列的举措,1-11月份,招投标项目50项,其中公开招标26个,邀请招标24个,工程总中标价62417.53万元,工程施工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的施工公开招标率全部都达到了100%,完成了年初既然定的工作目标,也使全市的招投标市场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获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监督管理。全年共下达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263份,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62份。约谈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相关主体方9次,加大了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处罚违法工程15项。全面布置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举办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程7项。全面开展了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装饰装修企业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延期工作,实现了对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3、认真开展执法案卷检查。为提高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促进城市建设执法队伍执法廉洁、公正、高效、透明。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景府办字[2008]16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职权的正确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市建设局切实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档案法》的贯彻执行的工作落实,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环卫局、城管支队、城市客运管理处、建设质量监督站、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建设市场督察站等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重点抽查。结果表明,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有较大进步,质量有较大提高,执法文书统一、规范、合法,切实做到了规范、有序,看到了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深度。
四、存在不足
近年来,我局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也清醒的看到依法行政工作与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些距离,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时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宣传方式不够深入广泛,一些领导干部规范执法意识不强等等。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
五、2009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开创我局法制工作的新局面,让法制工作在服务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大局中作出应有的贡献。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1、制定2009年度市建设局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为2009年本局开展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2、完善和执行相关制度。
3、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4、抓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