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浙江建筑业改革开放30周年总结(正式稿)_改革开放的思考与总结

2020-02-27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1020浙江建筑业改革开放30周年总结(正式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改革开放的思考与总结”。

浙江建筑业改革开放30年回顾与思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经过近3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性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浙江建筑业作为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经过30年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已经成为浙江省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富民安民的基础性产业、科技进步的创新型产业、文明建设的窗口性行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浙江建筑业主要发展历程回顾

30年来,浙江建筑业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基本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1978-1987年,以经营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初步发展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展了农村承包责任制、废除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等改革试点,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农村经济马上活跃起来,通过短短的三、四年就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建筑业也在同一时间迈入了改革的步伐。

1979年,全省恢复承发包制度;1980年开始实行利润分成;同年5月,国家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有关问题的规定》,确定施工企业实现的利润按“五五”分成,超额部分按“二八”分成,有效地调动了施工企业的积极性;1983年实行了利改税制度,同年,国务院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1984年5月,《人民日报》刊发了邓小平关于建筑业改革的重要论述,确立了建筑业是一个重要产业部门的认识;同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承接施工任务由行政下达计划改为实行招投标承包制,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监督改为实行社会监督,拉开了建筑业改革的序幕。全省有组织地推行了建设工程招标承包制,使建筑业成为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的重点逐渐从农村转向城市,以搞活国有企业为中心环节全面展开;1985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1984-1987年,全省实行招标承包的工程项目占全省新建项目的1/3以上,基本上打破了行政分配任务和区域封锁的旧框框,施工企业可以跨省跨地区承揽工程。推行招标承包制以来,有力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生产方式和经营机制的变革,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化,项目管理机制应运而生。同时,施工企业跨地区承揽工程,也促进企业实行和强化项目管理,从而使深化项目管理工作成为施工企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期间,不少建筑队伍纷纷进入上海,浙江建筑业市场开拓由此起步。1986年3月,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管处成立,出省施工企业管理得到加强。1987年10月,国家计委等3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改革国营施工企业经营机制的若干意见》;同月,国家计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批准第一批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试点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了全省建筑业体制改革。

这一阶段,建筑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10.28亿元增长到1987年的55.58亿元,队伍数量超过3000家,从业人员达到67万,通过这段时间的发展和积累,为浙江省建筑业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1987-1994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快速发展阶段

经过近十年的改革开放,全国经济蓬勃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80年代中期,一些城镇建筑队伍随着业务和人员的扩大,先后发展为县镇级建筑公司,不少人员赴上海、杭州从事建筑劳务。随着经营方式从包清工转为包工包料,经营效益和技术力量得到提高,企业取得较大发展。当时,全省建筑业人员近40万人,其中国营建筑企业占了8.25%,城镇集体建筑企业占了25.93%,农村建筑工程队占了65.82%。随着温州、台州等地的服装行业、副食品行业等涌动着发展民营经济的潮流,不少建筑施工企业也逐步开始进行改革探索。

90年代初,象山、上虞、绍兴、东阳等县政府出台了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建筑业改革走在了前面。像象山县采取“并、拆、引、转”,推动建筑业改革:“并”就是将县级建筑工程公司所辖的基层工程队由由松散型管理变为紧密型企业,所有工程队均与所属乡、镇脱钩,一批工程队合并建成县级建筑公司;“拆”就是把两家辐射广、管理难度大的大公司拆建为8个独立企业,像象山县二建拆分为宁波华丰、宁波华厦、象山县华锦和象山县二建(现龙元建设集团),象山县建安实业公司拆分为象山县市政(现宏润建设集团)、象山县浙东、宁波聚实和原建安实业公司。拆分后的8家公司。“引”就是通过与外商合作,引进外资,走外向型路子。像象山县六建在1993年引进香港外资20万美元,组建宁波精达建筑有限公司;象山县四建与香港叶林公司合资组建宁波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引进外资250万元。“转”就是不少大、中型企业根据《企业法》,开始进行转制。象山县市政建设公司率先改为浙江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后,象山县二建转为浙江象山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华丰建设公司转制为宁波华丰建设集团公司,象山县建安实业公司转为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通过内部深化改革,实行分级承包、项目管理、风险抵押等举措,企业活力加强,管理水平、经营效益、产值规模都得到大幅提升。与此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质量监督,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建筑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机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许多施工企业改变原有的生产关系,破除管理层次过多、行政建制过死和施工生产要素固定配置的束缚,全面推行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的新型企业机制,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建立劳务、材料、设备、资金和技术的内部市场机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优化经营管理层和施工作业层,并将材料供应体制、劳务市场体制和设备租赁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建筑业迅速发展壮大。

这一阶段,除1990年建筑业产值增幅仅为个位数外(3.1%),其他年份都是两位数在增长。特别是93年,建筑业总产值增幅达到94.4%,是近三十年来建筑业增幅最大的年份。到1993年底,建筑施工企业接近3000家,从业人员达到97万,建筑业增加值占到全省GDP的5.6%,建筑业已经初步确定了支柱产业的地位。与此同时,企业也树立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积极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认证体系,实行质量否决制和奖惩制度,建筑工程优良率不断提高。1994年,在首次开展的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评选中,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现宏润建设集团)、绍兴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现中成建工集团)分别捧杯。此后每年我省都有企业荣获“鲁班奖”,特别是1996年以后每年获奖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真正走出了一条“质量兴业”之路。

(三)1994-2005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的巩固提高阶段

1994年7月,省政府专题召开了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张启楣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万学远省长在第二天召开的部分县、市长座谈会上对建筑业发展提出了“六个意识”的要求,即战略意识、质量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科技和人才意识、改革意识。省政府还命名上虞、东阳、绍兴、诸暨、萧山、象山为“建筑之乡”,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建筑业的决定》,明确了加快发展建筑业的目标、方针和任务,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这是一次里程碑会议,为浙江建筑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之后,全省建筑业按照94年会议精神,积极调整结构:一是调整组织结构。大力发展企业集团,努力形成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和专业化劳务分包三个层次协调发展的企业组织结构;二是调整经营结构。实行产业为主,多业并举的方针。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主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建筑工程咨询、监理、房地产、建材等产业,拓宽企业经营范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三是调整专业结构。主动向“高、大、新、快、难”发展,向交通、市政等专业发展。

1994年11月,省人大颁布了《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建筑业地方性法规,它比国家《建筑法》(1997年颁布)早了三年。此后,1995年5月省人大颁布了《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它比国家《招标投标法》(1999年颁布)早了四年;同年8月颁布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它比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颁布)早了五年;1997年1月颁布了《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999年6月颁布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一系列建筑业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对规范和推动建筑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1997年5月,省政府命名了上虞、东阳、绍兴、诸暨、萧山、象山、温岭、嵊州为“建筑之乡”,再次肯定区域经济对建筑业的带动作用。同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的通知》、《关于加快省属企业改革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企业改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深化和完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企业通过评估、核销、剥离、提留,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处置、产权界定和量化、公有产权的出让等,深化改革。同时,各地在改制过程中十分重视优化和调整结构。一方面,构筑多元产权结构,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和其它优质资本,迅速壮大企业注册资本和净资产,提升企业实力。同时,通过退出少量的公有资产,吸引多元主体投资,壮大企业规模。另一方面,优化股本结构,提出了“经营者多持股,经营层持大股,不提倡人人持股”的改制思路。通过深化改革,建筑施工企业明晰了产权,减轻了包袱,解放了生产力,提升了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1997年4月,“浙江广厦”股票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全国第一个上市的建筑业企业;1998年9月,通过“以兼并换身份,以资本拓市场”的举措,成立了广厦重庆一建。这是首例乡镇建筑业企业跨省区购并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建筑业的改革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国外建筑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挑战,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以2001年的新资质就位为契机,积极应对挑战,主动联合重组,顺利完成了资质就位。并在第一批资质就位中就有5家企业取得特级企业资质。到2004年底,特级企业数量达到11家,居全国前列。通过2001年开展的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等级得到提升,实力得到增强。次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283亿元,首次位居全国第一。此后,建筑业产值规模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2002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活动,并启动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优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积极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向房地产、勘察设计、建材、住宅产业化等上下游产业延伸,实行多业并举,提高嬴利能力。一些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收购、兼并、重组,拓展市场,推进企业发展。2004年6月,宝业集团在香港挂牌上市,成为我国首家在香港联交所H股上市的建筑企业。

这一阶段,除97、98两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建筑业增幅仅在4.5%和6.7%之外,其他年份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到2004年底,建筑业总产值已经达到了3895亿元,从业人员达到了271万人,出省施工比重占到34.6%(1346亿元),建筑业增加值(759亿元)占了全省GDP的6.5%,利税总额(217亿元)连续第7年位居全国第一,建筑大省地位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四)2005-至今,以增长方式转变为重点的创新发展阶段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省委提出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目标,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建筑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2005年初,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组织开展了《浙江省建筑强省评价体系研究》课题的研究并形成了报告。该课题通过总结我省建筑业在改革与发展中积累的经验,明确了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规律和方向。同年11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这是继1994年后又一次高规格的建筑业会议。陈加元副省长在会上提出了要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打造“建筑强省”的战略目标,并用“发展快、领域广、科技高、资源省、效益好、机制活”对“建筑强省”的内涵进行了概括。同年12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用10年时间(到2010年),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跨越的奋斗目标,并在五方面共提出了18条扶持政策意见。此后,各市、“建筑之乡”县(市、区)政府相继出台了推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建筑业的良好氛围,并产生了第一家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中天建设集团,产值101.65亿元)。与此同时,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空前的重视。特别是2004年下半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以来,企业的安全意识和水平得到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得到夯实。同年,在新修订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中,首次把“安全标化工地”作为“钱江杯”优质工程的前置条件,引导企业在加强质量的同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

2006年,我省通过调整建筑业产业组织结构,使高等级建筑业企业总量不断增加,特级企业达到了27家,到2007年初达到40家。同时引导骨干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大型企业产业集中度,2006年产值超亿元以上建筑业企业达到910家,共完成产值4827.72亿元,占全省总数的85.36%,并产生建筑行业规模最大的一宗企业并购案(宝业集团整体收购湖北省建总所属12家企业)。与此同时,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设担保试点、民工学校的推广,强化市场监管,建设和谐行业。2007年,建设部印发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标志着新一轮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正式起步。新的特级标准对企业提出了“科技进步水平”的要求。我省积极引导企业注重技术中心建设、工法申报、信息化管理平台创建。制订了《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并评出了首批8家建筑业企业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和86项2006年度省级工法。同时,逐步完成了项目经理向建造师的过渡工作,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至2007年底,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了6971亿元,从业人员达到了400万人,建筑业增加值突破了1000亿元(1052亿元),产值规模、利税总额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2008年至今后一段时间,建筑业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加快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外向拓展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科技进步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始终保持高位发展的良好态势,提前实现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越。

二、30年建筑业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一)行业规模迅速扩大,社会贡献不断提高

浙江建筑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10.2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6971.71亿元,增长678倍。30年来,浙江建筑业累计完成产值35747.5亿元,平均每年以26.85%的速度增长,特别是近三年,每年都以1000亿元左右的规模在递增,建筑业产值规模已经连续6年位居全国前列。建筑业增加值由1978年的6.5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052.8亿元,增长160倍。30年来,建筑业增加值一直占浙江省GDP的5.5%左右,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加强。实现利润总额由1978年的0.4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88.68亿元;上缴税金由1978年的0.1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13.41亿元,利税总额连续10年位居全国前列。30年来,累计上缴税金已经超过1000亿元,达到1085.95亿元,特别是近5年上缴税金都占浙江省地方财政收入的10%以上,有的市、县占到了20%左右。应该说,建筑业在推进城市化和城乡统筹进程、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市场领域不断拓展

浙江建筑业企业积极调整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资质结构日趋合理。全省建筑业企业由1978年的2000家左右,增加到2007年的5200家。其中,特级企业达到40家,一级企业达到414家。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1978年,全省80%以上是乡镇集体建筑业企业,到2007年,全省95%以上是民营建筑业企业。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浙江建筑业企业发展势头迅猛,逐步从单一的小土建施工向综合的大土木建设拓展,并参与了包括奥运“鸟巢”、北京机场候机楼、上海地铁等重大工程在内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城市标志性工程的建设。30年来,浙江出省施工总产值由1994年的117.1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046.4亿元,增长26倍;出省施工产值占全省建筑业产值的比例,由1994年的24.9%,增长到2007年的43.7%。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目前已经形成了产值规模超百亿元省外区域市场8个。与此同时,境外承包工程也取得长足进步,44个国家有在建工程。

(三)块状经济成效显著,企业实力不断加强

30年来,浙江省政府命名的12个“建筑之乡”,无论在完成产值、利税、出省施工上,还是特级企业、上市企业、产值超亿元企业数量上都占到了全省总量的50%以上。特别是上虞市、绍兴县、东阳市2007的产值都超过了500亿元。“建筑之乡”区域集群效应日益加强,在推进建筑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先后有12家建筑企业成功上市;近年来评出的“中国承包商6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中,浙江建筑业企业都占到15%以上。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创“鲁班奖”数量由1994年的2项,增长到2007年的10项。自“鲁班奖”评优活动开展以来,浙江省共创出84项(另有25项参建项目),获奖数量占到评出“鲁班奖”总量的10%左右。

(四)民生工作有效推进,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浙江建筑业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25.25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400.67万人,每年以10.44%的增长幅度增加就业岗位。其中,75%以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从事建筑业工作,不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来自于建筑业,这为有效地转移和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城乡统筹发展作出了贡献。近年来,浙江省组织开展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活动,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推广了民工学校建设,加强了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加强了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人数每年都大幅下降,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0年来,浙江建筑业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条例,相继建立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健全了施工、安全许可制度,实施了市场与现场、质量与安全的联动机制,全面推行了工程量清单招标,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三、浙江建筑业改革开放主要经验

30年的改革开放,浙江建筑业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各级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思想活跃起来,使一切建筑业改革的潜能发挥出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建筑人的创造活力,使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不断涌流。总结不同发展阶段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是“六个坚持”:

(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改革的进程,就是思想解放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建筑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断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浙江建筑业企业在实践中铸就了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建筑企业家们则发扬“说遍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走遍千山万水,历经千辛万苦”的“四千”精神,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拓创新。实践证明,每一次思想解放都带来了改革实践的重大突破,推动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

(二)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行业主管部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来引导和推进行业进步。浙江较早就出台了《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浙江省政府分别命名了12个“建筑之乡”,充分发挥区域块状经济优势,带动建筑业发展;浙江率先在全国推进建筑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较早成立了政务办理中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同时,通过“抓大放小、扶强育专”,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三)坚持群众首创精神,调动改革的积极性

改革既要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又要充分扩大社会参与度。实践证明,一系列影响重大的改革措施的推出,都是以基层单位的人民群众创造的具体改革经验和做法为基础和依据的。从“最低价中标”到“合理低价中标”,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到“招投标统一平台”,从“班前教育”到“民工学校”,浙江建筑业的改革始终尊重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基层的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扩大整个行业的参与度,调动和发挥广大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行业不断改革发展。

(四)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活先发优势

建筑业在全国是较早放开竞争的行业之一,而浙江企业的体制改革又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政府较早出台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提出了企业改革中资产核销、提留、剥离等意见。在良好的改革氛围中,我省建筑业同其他行业一样,迅速转换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机制,95%以上企业都改制成为民营建筑业企业,形成了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动力十足的先发优势。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并在浙江产生了全国第一家上市的建筑业企业(广厦)和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建筑业企业(宝业),产生了许许多多民企成功兼并、控股国企的事件,产生了“一业为主、多元经营”发展模式。

(五)坚持质量兴业,注重科技进步与创新

“质量兴业”是浙江建筑业发展的基础,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兴业”之路,坚持“鼓励创优,从严治劣”的方针,是行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多年来的创优实践不仅促进了企业的信誉、品牌建设,也促进了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大批“钱江杯”、“白玉兰杯”等省部级优质工程的创建,推进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行业主管部门在狠抓工程质量的同时十分重视技术创新,积极引导企业争创“省级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并率先在全国制订了“省级技术中心评价标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

(六)坚持“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 深入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充分整合资源,内外联动,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提高走出去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国际化水平,扩大对外承包工程规模,实现互利共赢。浙江建筑业企业都本着“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的精神,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不断开拓并巩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以及中部、西北、东北经济区块的市场建设,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方式,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实现企业规模和市场覆盖同步扩张,并出现出龙元建设集团在马来西亚承接了超100亿元的订单。

四、坚持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浙江建筑业转型升级 改革开放的浪潮推动了浙江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浙江省正处在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间,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正在发生一系列带有转折性、阶段性特征的新变化,在一定时期内浙江建筑业将面临世界范围的经济增长减缓和通货膨胀的双重压力,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和要素价格上升的双重压力,面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自身竞争优势弱化的双重压力,而建筑业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矛盾尚未解决。如何推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我们坚持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把改革开放的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浙江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动力。

(一)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创新发展能力

一是要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要积极调整建筑业产业组织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开展多元化经营,不断延伸产业链,鼓励和引导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合作、并购,逐步从单一的小土建施工向综合的大土木建设拓展,在谋求主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消除束缚资源配置的政策性和体制性障碍,逐步发展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能力为一体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要引导一批企业走专业化发展路子,走错位发展道路。要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是要努力构造创新型行业。要加快建筑业科技创新。建筑企业要成为科技投入、科技活动和科技应用的重要主体之一。加强自主创新和科技攻关,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积极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高新技术发展高附加值产业,改造和提升传统建筑业。

三是要努力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创新型行业的成长、发展,需要公共服务型政府提供优良环境的支撑。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撑、信息引导和优质服务,要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积极整合政府部门资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建筑业发展提供好服务。

(二)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持续发展能力。一是要树立品牌意识。品牌是企业的金名片。建筑业企业要把品牌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举措。企业只有通过品牌建设,才能摆脱以低成本、低价格,粗犷经营的模式,进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要积极创建自主品牌。品牌的内涵是质量,质量的基础是管理。建筑业企业要用心完成每一件建筑产品,努力实施精品工程,通过建筑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信誉度、用户满意度,来提升建筑企业层次和建筑产品档次,打造出属于自己的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和品牌。

三是要运用并保护好自主品牌。要立足于品牌的运用和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掌握更多的优质知识产权,努力提高品牌的经营能力。要让品牌和企业家的人品联在一起,和企业文化等软实力联在一起,和企业内在发展动力联在一起。通过品牌建设来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市场竞争力。

(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和谐发展能力。一是要健全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查处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强安全知识宣传,积极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是要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做到依法经营。要以民工学校建设为抓手,提升和保障民工素质及权益。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安全、职业卫生、职工日常的文体生活等。要关心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抓好农民工的培训、素质教育工作。

三是要企业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企业要在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对员工、对业主、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支持公益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既要遵章守法、照章纳税,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更要诚信经营,树立企业良好声誉;要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树立起建筑业企业良好形象。

《1020浙江建筑业改革开放30周年总结(正式稿).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1020浙江建筑业改革开放30周年总结(正式稿)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改革开放的思考与总结 改革开放 浙江 建筑业 改革开放的思考与总结 改革开放 浙江 建筑业
[其他工作总结]相关推荐
    [其他工作总结]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