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石狮_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

2020-02-27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法制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石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与2017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要求,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常态,以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加强执法培训、执法管理、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等,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0月,公安部下发《公安部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公发〔2016〕9号),命名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我局榜上有名,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连续五次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县级公安机关。

一、以实战为根本,加强执法培训,民警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以实战实用为出发点,领导带头学法,通过改造教育设施、加大培训力度和落实奖励措施,全面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

(一)依托学习基地开展执法培训。依托建成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学习基地强化执法培训。学习基地配备有双投影仪、连接公安网的笔录本电脑、书架等。依托学习基地开展法制半月夜谈,把《刑事诉讼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 1 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以及新出台的法律等作为必训内容,采取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执法能力测试、法庭旁听、法律业务知识竞赛、沙龙论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培训。另外,市局执法考评组多次在学习基地进行案件考评、点评以及集体研究。今年来,在学习基地共举办学习培训活动25场次,参训民警达2600多人次,集体研究疑难案件227起,民警办案水平大大提高,全局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二)出台奖学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出台奖励措施,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民警,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一次性给予3千元奖励,获奖人员纳入法制专业人才库进行管理、培养和使用。同时规定,对未通过基本级考试的,将不得参与执法办案,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通过落实一奖一惩,营造了积极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局民警基本级考试合格率达到99.2%,其中执法民警基本级考试合格率达到100%;执法勤务类机构、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和案件审核人员中级考试合格率100%;有24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二、以精细为追求,完善执法制度,执法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原有5方面75项执法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应对执法新形势、新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至今已建立健全5方面87项执法制度,使民警的每个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一)对不完善、不合规定的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如在落实《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指导意见》过程中,发现部分办案单位不分情形,对涉酒人员一律移送医院进行醒酒救治及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问题,制定了《关于移送醉酒人员到医院醒酒救治及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规定(试行)》;针对交通类警情职能管辖分工不明,存有争议的问题,出台了《部分交通类警情职能管辖分工指导意见》,明确了非道路范围车辆发生事故管辖权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车辆挡道类警情的管辖分工、涉及动物(宠物)的交通事故的认定,从而提高接处警效率;为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制定了《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工作规范》;针对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立案追诉标准有新规定,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案件行政处罚指导性意见》等。

(二)对新出现的问题通过调研,制定新制度堵塞漏洞。如针对涉案财物规范管理的需要,出台了《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入出库管理流程》、《保管人员工作守则》、《关于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的职责分工》,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各个环节无缝衔接、高效运转;针对个别办案单位在办理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过程中存在不及时立案侦查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公、检、法之间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协作配合,建立检察监督与公安、法院内部纠错衔接互动机制,联合制定《公检法内部纠错衔接互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此外,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吸毒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实施控制下交付的通知》、《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等制度。

三、以规范为目标,严格执法办案,执法流程化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案件推诿、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该局将规范执法办案作为推进公安法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使每个执法行为都在规范中运行,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一)建立三张清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责任清单。经过梳理,全局共有各项行政权力334个大项1024个小项、行政审批53项、公共服务36项,这些已逐项编制运行流程图、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对外公布。全局所有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均按要求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或设立的分中心,并按规定缩短办理时限,人员到位,使群众办事实时、便捷。

(二)建立受立案监督中心。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部署要求,建立了受立案监督中心,即在法制大队加挂受立案监督中心牌子,与法制大队合署办公,增配2名民警、2名协勤人员,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其主要职责有:警情监督、立案审查、破案监督、卷宗移交和分析统计。受立案监督中心的成立有效解决了不如实受案、不如实立案、降格处理、虚假破案的问题,协调处理各办案单位之间以及本局与其他公安机关之间的立案管辖争议,统计分析全局执法的主要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经统计,2016年9月1日0时至12月1日0时,共编发受立案周通报10期,受立案月通报3期,全局共接报违法犯罪类警情5955起,其中已受理为刑事案件2276起、行政案件2209起、其他处理1117起、无处理意见353起;共立刑事案件2338起,共破案1102起;9月份已立案情环比下降22.23%,同比下降32.13%;已破案情况环比下降17.55%,同比下降25.46%。10月份已立案情况环比下降16.13%,同比下降46.32%;已破案情况环比上升0.99%,同比下降30.38%。11月份已立案情况环比上升11.46%,同比下降37.51%;已破案情况环比下降28.92%,同比下降46.79%。

(三)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在人员、场所、经费、装备上为法制部门提供有力保障,由法制部门负责对全局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统一审核、统一登记、统一送卷;对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统一接收、统一发放或移交;对法院刑事判决书统一接收、登记、发放;对打击处理的各项数据统一统计、涉案财物统一协调处理、疑难问题统一联系检法相关业务部 5 门研究,形成全局一个出口,执法办案更加顺畅,既节省警力又提高办案质量。

(四)积极探索跨部门涉案财物(物证)管理中心建设。积极推进跨部门涉案财物(物证)管理中心试点建设工作,建立公检法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将证据要素贯穿管理始终,实现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流程化。一是主动向石狮市委政法委汇报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难点和问题,赢得政法委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并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定《石狮市加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方案》,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落实了刑事诉讼法“物随案走”的规定,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移送顺畅、处置及时。二是根据《石狮市加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方案》关于公检法三部门关于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物证)管理中心职责分工要求,该局负责公检法三家共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软件升级研发工作。9月8日,会同检察院、法院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技术交流会,针对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流程及功能提出了具体建议和需求,新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必须增加登记移交(移送清单、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移交反馈)、退回补充(反馈)、申请出库(能完成文书制作、上传法律文书)等功能模块;并对原有系统的软件功能的界面进行重新设计,并能在报表统计的功能模块自动生成相关统计表格。目前,该局经过前期组织人员赴浙江省学习考察和论证后,已完成了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的开发,并完成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竞争性谈判议价,下一步,将抓紧管理平台的安装、调式、培训工作,争取早日运行。即检察院、法院配置计算机,通过光纤连接到该局机房公安网交换机,并通过配置该交换机及分配专用帐号,绑定Mac和IP地址,落实专人专机,就可以安全地访问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落实刑事诉讼法“物随案走”的涉案财物管理模式。

四、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执法管理,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注重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各类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执法质量。今年以来,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0起,其中维持9起、未结1起;发生行政诉讼案件5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其中均在办理中。

(一)执法管理委员会强化执法管理。执法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在法制大队。研究制定了《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明确执法管理委员会和执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会议召集以及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执法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制约机制,整合管理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掌控全局的执法质量和执法问题。

(二)加强法制员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规定法制员履行执法监督质检员、执法培训小教员、公共关系代言员、执法制度管理员、警民关系辅导员、警情研判参谋员、执法档案监督员、化解矛盾调解员等八大职责。二是在凤里、湖滨、灵秀、宝盖四个市区派出所推行法制员派驻制度,承担所派驻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其人事组织关系隶属法制大队,参加法制大队例会,其管理和考核以法制大队为主,派驻单位协助。三是制定《法制员岗位考评办法》,奖优罚劣,年终对各单位法制员按不少于20%的比例给予嘉奖;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专兼职法制员在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时优先考虑,极力调动法制员工作积极性。

(三)继续深化“铁案工程”建设。一是打造“亮剑台升级版”,在每月评选最优最差案件时,将日常案件审核、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被检察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做出证据不足(或无罪)不捕不诉的案件;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的案件;被上级考评发现存在问题的案件纳入推荐范围,拓宽参评案件的来源,增强评比实效。今年以来,共开展“亮剑台”8期,评选出最优卷宗15件,最差卷宗16件,落实奖惩29人次,其中7名民警被扣除全部或部分月份绩效奖金,有力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升。同时,将“亮剑台”评议编成《亮剑台执法提示》,供民警学习借鉴。二是实施“千案巡查”,指派不同单位的法制员相互交叉巡查个案,在考评的广度和深度上做足文章,建立实时、动态考评机制。三是开展“千案考评”,每月抽调法制大队民警及部分办案单位法制员组成执法质量考评组,从省厅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各办案单位上一个月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各2起,进行网上交叉考评,结果通报,得分情况作为各办案单位年度案件质量的考评成绩,形成常态考评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执法办案积分制。下发《石狮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执法办案绩效积分制度的通知》,将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果等纳入积分管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着力落实执法奖惩,对年度办案绩效积分累计前5名的民警予以报功,此举破解了长期以来民警产生的“办案越多存在问题越多”的困惑,以及不愿意办案、怕办案和案件数量、质量无法同步考评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铁案工程”工作意见要求,该局对执法考评发现的问题,区别情况下发《执法问题预警通知书》(黄牌警告)和《内部执法过错意见书》(红牌警告),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整改,对执法问题较多、执法质量较差的单位限期改变落后面貌,切实解决整改不到位问题。同时规定,受到黄牌警告的,给予打招呼一次;受到红牌警告,或者受到黄牌警告三次的,给予告诫一次;受到告诫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和民警个人的执法质量考评情况、奖惩情况分别记入执法档案并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挂钩。今年以来,共有7名主办民警受到黄牌警告,分别给予打招呼一次。

五、以信息为支撑,强化执法保障,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需要各种保障,而信息化是关键。

(一)加强法制部门自身建设。大队每月从工作思路、履行职责、创新意识等方面对民警进行绩效考评,评出法制之星,相片、姓名、得分一并公布上墙,考评结果直接与奖金、评先评优挂钩,从而为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公安部法制局将该局确定为调研联系点,法制大队发挥主力军作用,完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课题,如撰写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谈法制部门的案件审核》、《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使用》、《在案件法律审核中统一刑事案件出口的几点思考》等文章被法制局刊物采用。

(二)依托公民警校开展法治教育。为将法治教育、防范提示、安全文化宣传渗透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去,增强全社会的规则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以公安部大连会议精神为主线,针对石狮人文现状,投入近300万元在石狮一中建成集科教、展示、宣传、体验、互动于一体的石狮市公民警校,使之成为石狮重要的法制、科教宣传平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展示基地。目前,经与市教育局沟通协调,每周五下午将有固定一批在市素质教育基地集训的中小学生到公民警校参观学习。今年来,共有中小学生到公民警校参观学习38批、2577人次,社会群众56批,1057人次。

(三)依托服务平台完善信访机制,服务群众解民忧。大队创新公安信访工作方式,自主研发触摸式的“石狮市公安局公安信访自助服务平台”,设有相关信访法律法规咨询台、信访事项约访领导预约台、查询本人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查询台,全面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既方便和满足群众对公安信访部门的服务要求,又克服了信访工作警力不足与工作量大的现实困难。同时,不断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夯实了公安涉法涉诉工作根基,确保信访形势呈现持续平稳向好局面。今年来,我局受理来信来访216件,其中办结(化解)195件。在今年全国、省、泉州三级“两会”、“澜湄峰会”和 “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泉州)海上丝绸品牌博览会暨第十九届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2016石狮国际时装周、第八届海峡论坛系列活动、第十四届海交会和G20峰会厦门会议期间均没有因涉警环节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起的群众聚集、越级访,也没有因涉警环节信访问题处理不当造成其他负面舆论影响。

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健全完善执法培训体系

1、强化法治观念。落实党委中心组定期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法律专题学习;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探索建立竞争上岗法律考试制度,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提升法律素养。以新修订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省厅编制的《接派警工作手册》、《派出所民警执法执勤手册》、《侦查犯罪规范手册》)等为主要课程,以一线执法民 11 警、法制员、法制人才为重点培训对象,每月至少开展两次执法培训活动。

3、完善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出庭应诉制度,公安行政诉讼案件分管领导应出庭应诉,影响重大的案件单位主要领导应出庭应诉,强化应诉意识,提高应诉能力和水平。

4、完善案例讲评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要积极开展案例讲评活动。法制大队依托《泉州公安法制》,选编典型案例,评选精品案例,强化教育指导;各执法办案单位利用早会、交接班会以及值班备勤等时间,积极开展以案(事)例讲评为主的岗位练兵活动。

二、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5、细化执法执勤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推动完善细化交警、消防、治安、出入境、监所等窗口单位执法制度和服务标准。

6、健全法制员工作制度。落实省厅、泉州市局法制员建设规定,形成符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以法制室为依托,派驻法制员、专兼职法制员和辅警组成的管理体系,落实绩效奖惩,充分发挥法制员职能作用。

7、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落实省厅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积分工作规定,建立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并重的执法办案激励机制。

8、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由法律专家、执业律师等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规定》和《泉州市公安机关公安人才库法制专业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制专业人才在案件审核把关、法律咨询、出庭应诉、帮助民警维权等方面的作用。

9、全面建立警律警检警法新型协作制度。加强与检、法、司、律、法律研究等部门机构的定期沟通联络,进一步健全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推行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营造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氛围,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三、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体系

10、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落实《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和《福建省公安厅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受立案监督中心工作,完善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对受案立案环节的监督,确保有案必受、立案必办、逃犯必追、有赃必缴。

11、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加强刑事技术、网侦、技侦、图侦等专业侦查手段建设,严格落实现场必勘以及证据采集、比对要求,增强科学取证能力;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违法行为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规则。

12、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制度。联合检、法部门,出台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制度,建立公检法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衔接机制,节省诉讼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3、落实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措施。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会见权等方面的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会见程序,完善预约会见制度,为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四、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14、整治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考评机制,持续开展以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使用、案件网外流转为重点的执法信息化专项考评,狠刹执法乱象,规范执法行为。

15、完善执法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全面落实“三个百分之百”(涉案人员物品百分之百进场、执法办案百分之百安全和场所管理百分之百规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看守所“五化建设”,拘留所参照“五化”标准,深化“平安监所”创建,确保监所安全。

16、全面公开执法信息。通过公告栏、宣传材料、信息屏终端或者电话、互联网受理及查询等方式,依照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行政、刑事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信息,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审核和备案类事项的网上受理、审批、告知,提供在线预约、咨询、申请、受理等服务,提升执法公开效果。

(五)健全完善执法责任体系

1417、落实执法责任。以办案单位为主体,充分发挥相关警种、部门的案件审核把关作用,落实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执法责任,实行办案人员、分管领导、审核指导部门执法过错捆绑追责。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冤假错案责任倒查制,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执法办案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对造成冤假错案的,实行“一案双倒查”,既倒查追究办案人员又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18、落实刚性问责。完善局党委对执法问题突出,执法质量、执法工作长期落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

19、落实监督责任。法制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三级考评,推行网上执法巡查,突出对重大问题、实体问题的动态监督。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实行执法办案“双督查”,一方面督促法制部门整改该督不督、该纠不纠、该究不究的问题,另一方面直接督纠执法不公、执法违法违纪的问题,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守住执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20、健全执法奖惩机制。将执法质量、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明确奖惩依据、范围、对象、措施和标准,将工作成效与领导干部、民警提拔使用、立功受奖和单位评优评先等挂钩。

(六)健全完善执法保障体系

21、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示范单位培育机制、动态管理机制、指导服务机制,持续开展全国全省泉州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申报评选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动各单位达到“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标准的全覆盖,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花、整体提升。

22、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的核心工程,持续深化法治文化进警营生活、进办案场所、进接待场所、进监管场所的“四进活动”,充分运用多种传播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打造公安法治文化阵地。

23、强化经费装备保障。积极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争得理解,获取支持,持续加大投入,为全程执法记录、同步录音录像、网上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场所和监所升级改造等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繁重的公安执法工作需要。

《法制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石狮.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法制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石狮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 工作总结 工作思路 法制 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 工作总结 工作思路 法制
[其他工作总结]相关推荐
    [其他工作总结]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