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总结验收_项目验收技术总结
148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总结验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项目验收技术总结”。
吉中医药发[2011]148号
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
研究专项课题验收及总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2000-2007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进行验收总结的通知》(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1‟17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家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简称:课题)验收及总结工作,现将课题验收及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验收工作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2004-2007年度待验收的课题(名单见附件1)全部参加验收。
(二)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专项完成情况报告表、课题研究技术资料(包括反映课题进展的典型照片、图片、图
例等)、课题任务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验收的提交专家验收意见及相关材料。
(三)验收相关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于2011年10月21日前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逾期未报或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技术资料者,视同验收不通过。对于撤销和终止的课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任何科技项目。
二、课题总结工作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2000-2007年度立项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名单见附件2)全部参加课题总结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需提交一式三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专项负责人调查表》。
(三)涉及承担2项以上(含2项)局课题的单位,还应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专项实施情况总结”,一式二份。
(四)上述材料(附电子版)请于10月21日前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表格下载
课题验收及总结所涉及表格、总结要求,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1.2004-20072.2000-2007
主题词:中医药 课题 验收 总结 通知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10月17日印发 校对:李欣欣份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