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_区司法局上半工作总结

2020-02-27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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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司法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及年初工作目标任务,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维护稳定这一中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群众满意率作了一定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普法宣传效果明显

(一)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多样

1.普法活动主题明确、针对性强。3月15日,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牵头,质监局、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移动公司等单位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市东风广场及乡镇集贸市场举行了大型的 “消费与民生”为主题宣传活动; 4月份,联合市公安局、工商局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5月份,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发放资料2000多份;6月26日,与市禁毒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在城区东风广场展出宣传版图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2.普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展板、图片、编发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征订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法律咨询、座谈会、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修正案》、《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森林法》、《禁毒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据统计,1-6月份,共有50多个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余万份,出动宣传车30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40余场次,出板报、宣传栏160余期,报刊、电视、网络宣传50余次,发放自编各类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册、便民服务联系卡600余张,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

(二)重点对象学法得到加强

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环境得到净化。5月中旬,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文化执法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局等几家单位,对市一中、二中、七中、宜阳小学、双蹲小学等13所中小学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整治,对3家不合格网吧进行了整改,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全市各中小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载体,广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同时,针对中小学生不同特点,采取班团活动、编写法制手抄报、法制讲座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力开展了以防灾减灾、禁毒、“四自”教育等为内容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3月,市住建局组织全市各建筑企业负责人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等建筑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

规;4月,市质监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深入。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进村、培训农村“两委”干部法制知识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4月份,市司法局组织干部下到各村举办村干部、村民法律法规知识讲座40余场次。

(三)“法治常宁”创建举措创新

自2010年开展“法治常宁”创建工作以来,我市把“法治常宁”创建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创新特色亮点工作上下功夫,积极打造了一批特色工作。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法律服务呈现新亮点。我局派出9名律师,组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服务律师团,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指导各乡镇建立了“农村产权改革矛盾纠纷预测、排查、调处机制”。

2.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惠及普通百姓。今年上半年我市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其中已结案312件,超额完成了衡阳市下达我市全年的工作任务。

3.专项法律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护航。我市采取明确一位局领导及一名律师进驻的方式为重点工程和规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共为35个规模企业、14个重点工程无偿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巩固基点,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今年初,我们以“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各种力量,力争实现“大调防、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一大批重大案件得到有效化解。4月21日上午弥泉乡与桂阳县光明乡交界的粗石岗处,发生一起挖掘机跌入山崖造成机毁人亡的重大案件。弥泉司法所王所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初步调查得知家住衡阳县界牌镇长车村福利组的农民工万某,受罗某、曾某招用,从事驾驶挖机的工作,上午11时左右,万某按施工方要求在驾驶挖机作业时,连人带机坠入40余米深的山崖,造成机毁人亡。死者家属到达后,情绪非常激动,提出赔偿金额80万元的要求。对方无法接受,调解陷入僵局。受害方家属看到这种情况,准备将尸体抬到政府机关去请愿。王所长是一直陪伴他们做好说服工作,一边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最终让受害方家属冷静下来,愿意继续接受调处。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发租房、施工方工作,要求他们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4月23日,弥泉司法所邀请公安、安监、综治等部门一起对此次事故进行联调。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受害方降低了赔偿数额,与挖机发租方、施工方达成调解协议。挖机发租方、施工方一次性支付了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50万元。死者家属随即把尸体运回了老家安葬。上半年,我们以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

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542起,成功调处532起,成功率达98.1%,其中防民转刑5起,防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起,防群体性上访10起,防群体性械斗6起,确保了全市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

(二)以基层建设为重点,夯实司法行政根基

我们坚持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强化司法所工作职能的重点内容来抓。一是司法所制度得到规范。各司法所按照与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局考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局制定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步入了有章可循、规范运行轨道。同时全部司法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的通知》规定制作并悬挂了单位名称和司法徽。二是基层力量得到加强。凡新进入司法行政队伍工作人员一律安排到基层司法所工作,同时把一些政治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入到基层一线,基层力量得到了倾斜。全市27个乡镇(办事处)有司法助理员81名,政治、文化、年龄结构不断优化。三是司法所工作条件得到改善。全市已有16个司法所新建了办公用房。司法所办公经费基本由市财政预算;一些司法所配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绝大部分司法所均按照规范化司法所装备的要求,配备了齐全的办公桌椅、书柜、档案柜、常用法律法规工具书籍,有力

地保障了各项基层司法业务的开展。对一些司法所办公用房缺陷进行维护。上半年,我局已拿出资金解决了罗桥司法所和三角塘司法所房屋漏水及外观较陈旧的问题,给司法所改装了防盗门。

(三)以“三帮一促”为载体,落实安置帮教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湘办发〔2011〕3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衡阳市刑释解教人员安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我市各级安帮组织从今年3月开始,安排3年时间,积极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帮助思想教育转化、帮助培训安置就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主题帮教活动。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教育方针,采取超前教育、跟踪教育、引导教育等形式,促进刑释解教人员从思想深处转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上半年,我市书面接收“两释”人员档案72人,网络接收“两释”人员1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85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半年来,我市“两释”人员重新犯罪率、重新劳教率为零。

(四)以积极探索为准则,稳妥推进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新的工作职能。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衡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共同努力下,按照 “积极探索、依法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截至6月10日,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人,其中缓刑32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

三、立足发展,法律服务助推经济

(一)严把法律服务机构年检及律师、公证员的注册关。上半年共完成对公证处、兴常律师事务所、明正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年检及2名公证员、22名律师的注册工作。督促全市两个律师事务所完善规章制度,包括统一收案结案制度、财务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业务上要求有受理就必须有结果,并以此来强化工作管理,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法律服务收到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38家,办理各类案件265件,其中民商案件12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101起,受理外出农民工伤亡索赔案件10件,索回金额达300万元。刑事辩护工作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开展刑事辩护56件,律师意见被法院采纳的45件,律师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

(三)诚信公证,确保办证质量。半年来,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52件,其中涉外公证81件,各类承包合同公证26件,涉及金额1990万元,继承权公证45件,委托书公证26件,亲属关系证明17件,未受刑事处分证明20件,其他民事协议公证40件。为书写困难群众代书45件,接待来访群众56人次;处理来信120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5件,减免收费1.5万元,切实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宜诚司法鉴定所上半年出具各类司法鉴定文书596份。

四、降低门槛,法律援助惠及民生

(一)加大了宣传力度。今年1月份,我们在全市所有乡镇办事处显眼位置张贴了法律援助宣传挂图40幅;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法干警联村“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将《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程序的相关内容汇编成宣传资料300余份,向群众发放300余份。同时利用法律援助律师在重大突出信访案件的接访和处置活动中,适时宣传法律援助知识。

(二)健全了工作机构。局成立了“常宁市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全市27个乡镇、办事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了法律援助工作渠道。法律援助中心各办公室全部配好电脑、专用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硬件设施明显改善。

(三)规范了援助机制。援助中心建立了咨询接待制度,案件申请、审批制度,案件指派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办案补贴规定,档案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流程在办公楼大厅上墙公示。

(四)突显了工作成效。半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免费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其中已办结的案件有312件,并做到了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100%受理,无一起因未提供法律援助或办案不力等投诉的案件。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突出信访案件的接访和处置,上半年共会同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成功调处5起规模上访突出案例,得到政府及有关部

门的好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如吕宁红、刘真涛、朱晓云、陈素英和唐红宝五位律师所承办的294名志强瓷厂工人追索劳动报酬案。志强瓷厂老板汪某拖欠职工工资129万余元,职工多次催讨未果就到市政府集体上访,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局提供法律援助。我局周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主管法律援助的副局长刘健全程参与,五位律师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调查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汪某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在法律的强大压力面前,汪某全额支付了职工工资,使这起上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五、强化教育,队伍建设常抓不懈

(一)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今年初,我局班子成员分别与盐湖镇新铺村、玄塘村、盐湖村、枫山村等8个村实行“1+1”联村对接,开展村级组织建设活动。帮助村级组织制订工作规划,规范烤烟、油茶、种养饲业的发展。通过我们的联村活动,所联村的组织建设有了新的变化。如新铺村今年新建了沼气池31甲,修村级公路6.1公里;盐湖村的困难计生户落实了手术;玄塘村的环境得到了美化。据统计,我局共为“1+1”联村点提供各类帮扶资金58000元。

(二)干警包村大走访。为了落实常宁市政法系统“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今年初我局积极动员,迅速组织召开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会议进行大动员,就贯彻落实市政法委精神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

方案。组织全系统在编干警包各自老家村(居)共128个,开展了“1+1联村”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活动中,该局全体干警主动走出去,与老上访户、重点对象户、案件当事人、固定电话户、知名人士等“五必访”人员进行交流,广泛听取他们的要求和意见建议,谋求改进自身工作的方式方法。据统计,全体干警完成固定电话摸底2800部,走访上访老户、重点对象户、案件当事人、固定电话户、知名人士共400户,收集意见建议132条,慰问困难群众140户,发放慰问金75600元,解决实际问题17个。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3起。为走访对象进行了法制、政策形势、民调方面的宣传,及时解疑答惑,疏导了情绪。“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警风、行风的建设,群众满意率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今年上半年的民调结果显示,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在全省排名59位。

(三)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职工理论、业务学习计划,明确每周五为学习日并为全体干部职工配发了专门学习笔记本和学习书籍。实行局领导和中层骨干轮流上讲台授课的方式进行了学习。半年来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0余堂次,局干部职工学习风气日益浓厚。

六、下半年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是积极做好展“六五”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开展“法治常宁”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

二是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开展好“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矛盾纠纷专项化解活动,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同时力争下半年对全市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

三是建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根据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湘司法〔2010〕18号文件《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的若干规定》,组织召开一次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发挥各自的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

四是继续抓好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进一步完善整改,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理,制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五是继续推动法律为民办实事活动。主要从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行首问责任制、简化援助程序等几方面入手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总之,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加倍努力,力争在全省的年度民调中排名继续进位。

常宁市司法局

二O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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