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_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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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2012年,按照市局提出的“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的工作要求,坚持便民性、公益性、专业性、统一性的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我县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在中心现有水平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化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截至今年10月底,中心共受理分流人民调解229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27起(其中民事案件1313起,刑事案件106起,涉及人数1424人,挽回经济损失1144.155万余元),解答法律咨询3612批次(其中接待来访2103批次,涉及人数2196人),法律服务引导109件。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推进中心建设。我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以来,就得到了县领导和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一是中心定编。二是改善硬件设施。近年来,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县法律服务中心的接待人次逐年递增,目前的硬件设施已经无法满足业务需求。为了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受益人群,县司法局正在规划建造崭新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大楼。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先考虑上岗人员的合理配置,选拔服务意识好、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形成强强组合,并通过各种渠道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认真实践培训、考核、问责等机制,实现规范化的监督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的精干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统一着装。为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形象,我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实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仅体现了中心管理规范、有序,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形象,而且方便群众辨别身份,加强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同时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身份意识,促使他们进行自我管理和约束,增强工作责任感,提升服务意识。
二、整合资源,构建联动机制。加强司法行政部门法律管理、普法宣传、基层等各科室之间的整合,完善例会工作制度,实现内部资源的无缝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一是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减少
当事人的“讼累”,同时大幅度减低法律援助成本,增加弱势群体维权受益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良好社会效果。二是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工作对接机制。通过推行这一工作机制,扩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规模、壮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声势、丰富了法制宣传工作的特色,同时也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三是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单位工作对接。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信息互报工作互动机制、法律援助代理申请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方便当事人就近获取信息,提出申请。
三、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制度,中心及时梳理、解析各项工作流程,在原有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和规范。中心除了上墙制度外,还制订业务学习、工作例会、AB岗工作制度、否定报备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业务登记、报表统计、重大事项报告、窗口应急情况处置、投诉处理等接待工作制度,积极履行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和查询答疑等职责。通过规范流程,不仅形成了业务规范、操作便捷、服务优质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而且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中心加强与信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完善衔接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涉法涉诉信访衔接机制。协助信访局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在信访接待中遇到涉法涉诉案件,及时将上访群众引导到法律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人员解答上访人的法律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二是劳动仲裁衔接机制。会同劳动、工会等部门建立维护职工权益协作机制,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工作联系点,专门委托代理涉及劳动争议的法律援助申请,每周派一名工作人员到联系点共同参与劳动争议咨询、受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同时,与县劳动监察大队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三是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的衔接机制。三是与县人民法院实现无缝对接,使一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立案、诉讼费用减免、诉讼保全、执行等各个环节得到便利,方便经济困难的诉讼案件当事人获取法律援助。四是建立法律服务中心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法律服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对法律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建立专家顾问团。邀请县内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专家顾问团。在接访过程中,遇到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案情复杂,由专家顾问团集体会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五、责任到位,提高服务能力
目前中心共设置了十一个窗口,实现法律服务超市“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减轻 “问累”、“跑累”、“诉累”。一是首问负责,职责到人。法律服务中心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严格遵循“谁接待、谁负责”,避免工作推诿,即首次接待的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在案件分流处理的过程中全程跟踪服务,确保群众获得满意的法律服务。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对于确实解决不了或非本单位职能的,耐心解释说明并做好引导。二是分工有序,职责到岗。12348法律咨询窗口受理解答各类法律问题,法律援助窗口主要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企业服务窗口主要是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窗口主要是为引导当事人向有关调委会申请调解,妇女维权窗口主要是协调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妇女权益。三是有机整合,职责到位。实行统一协调下的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窗口职能优势,以人为本,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政府作为、群众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