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总结_烟台龙湖开放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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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引领创新驱动
努力实现科技计划工作新跨越
(讨论稿)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十一五”时期,是烟台市科技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科技计划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时期。在省科技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技计划为抓手,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力地发挥了科技创新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烟台市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先后荣获全国十佳创新环境城市、中国城市综合创新五十强、中国最具创新环境城市、中国最具创新动力城市和中国最具创新绩效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精心组织,增加项目储备推动科技创新
为加快烟台市的技术创新活动,市科技局多次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加大科技项目资源储备。围绕高新技术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好项目调研和征集工作,组织力量重点攻关,积极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项目源”。按照“优势项目-核心突破-产业拓展”的发展模式,主动抓好高端产业的项目论证工作,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新的增长点。同时,对储备、实施的重点科技项目建立项目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进入国家盘子、省盘子的大项目、好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集中全市力量攻克重大项目关键核心技术,快 1
速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五年来,全市共组织实施国家各类计划项目214项,省级计划520项,争取经费4亿元;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26 项,经费1.58亿元,省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专项42项,争取经费9120万元。获得国家科技奖1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科技奖214项,省科学技术最高奖2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1项。科技项目的实施,带动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去年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4947.52亿元,是2005年的4倍多。五年来,我市陆续攻克了MDI新型光气化反应系统、芳纶1313、1414产业化、核电产业技术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已形成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机械制造、生物制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对我市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强化措施,为科技计划实施提供强大推动力
一是完善科技政策,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大环境。我市2006年和2010年先后两次召开全市科学技术大会,研究确定我市科技工作的发展方向,解决科技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相继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性文件,大力倡导科技创新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市上下科技创新的意识和氛围日益浓厚。
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切实保证科技计划顺利实施。“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政科技投入达到2.2亿元,是“十五”
期间的2.86倍,带动全社会科技投入达307.6亿元,年均增长39.4%。“十一五”期间,我市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的“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用于国家、省自主创新重点项目的资金配套;启动实施了科技自主创新“双十”工程,五年来培育了玲珑橡胶、杰瑞石油等十个技术水平趋于国内领先地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壮大了登海种业、安德利果胶等十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示范基地。2010年,我市又启动实施了科技创新“六个十”工程,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自主创新与转方式、调结构科技引导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大科技龙头企业、十个成长性创新企业、十个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十大科技园区、十大科技应用技术(成果转化)和十名科技领军人才,有效推动了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
三是狠抓平台建设,促进创新要素集聚。一方面,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以驻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阵地,注重发挥其在全市科技创新中的骨干支撑作用。同时,积极开拓产学研合作渠道,先后成功开展了“清华大学博士后烟台项目对接会”、“三校两分院烟台高新技术成果发布洽谈会”和“上海高校科技成果发布洽谈会”等大型活动,累计有158所高校院所与全市30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结对合作,完成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另一方面,倾力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2处。推动企业与两院院士合作创新,新建院士工作站10处。先后引进了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
所、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等一批国家级科研机构落户我市,大大增强了我市科研实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深化改革,积极创建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秩序 一是明确规范,提高效率。为规范科技计划管理,我市从2006年开始,先后制定出台了《烟台市科技发展计划立项操作规程》、《烟台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操作规程》、《烟台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了科技计划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注重公平。自2006年开始,我市科技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中介机构选择专家、异地专家网上评审、现场联合考察、会议讨论等办事程序,择优立项,进一步增加了科技计划立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立项原则。三是创造条件,激励创新。加强项目管理,以科技项目为纽带,全力推进创新活动开展。及时跟踪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潜力大、创新效果进展快的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科技项目,为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和人才提供施展本领的舞台。积极支持拥有国家级、省级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企业参与全市技术创新活动,让有能力的企业真正成为全市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四是实行联动,齐抓共管。实行科技创新联动机制,对列入省、市级重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单位,要求所在县(市、区)要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凡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达不到法定要求,对列入省、市重大科技项目不能按照要求实行配套的县(市、区),以及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不到1%的企业,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不予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一是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和会计核算,确保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管理运行机制,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科技经费实施监督,对重大科技计划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抽查。三是建立健全经费监督管理信息档案库,全面记录财政科技经费监督计划、监督检查结果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经费监督管理方面的信用进行评价和记录,并作为以后申请市级财政经费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烟台市的科技计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先进地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全省科技计划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大科技计划工作的力度,锐意进取,再接再厉,推动烟台科技创新工作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