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土地集约节约工作总结_国土局宣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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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步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土地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宏观经济平衡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调控杠杆,一切发展必须以土地为条件。xx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地市,又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土地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限的土地资源要满足“吃饭”与“建设”的需要,负荷非常沉重。因此,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必须以理性的态度来面对和尊重这个客观条件对发展的刚性约束,从国情、市情出发,把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用地观结合起来,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完善集约节约用地管理机制,把抓好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作为解决这个矛盾的重要抓手。这既是落实省委“八八战略”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关系我市“富民强市、率先发展”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我们已经采取的措施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投入到“七大系列”和“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去,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服务经济发展,实实在在抓落实,扎扎实实抓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规划修编拓空间。对上一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土地更新调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充分突出规划的优势,加强全市土地资源的整合。同时,认真分析经济发展趋势和用地需求,按照市政府推出的新的各项重大经济发展规划,适时调整建设用地布局,搞好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城镇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从科学和长远的角度考虑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调整,强化规划的前瞻性和现势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包装项目争笼子在全市喊响“选商引资”的口号,工业项目和选商项目尽量选择在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特别是老四项(能源、效能、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往1000万美元投资强度上靠,以争取列上xx和xx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项目,用上留部、省的指标。至目前,我市已有19个项目被省批准为第一批重点项目。我市上报省批准的第二批重点项目也将在近期下达。
(三)处理违法清遗留。根据省政府、省国土厅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市区违法用地存在的实际情况,组织调研并制订起草《市区开展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若干问题实施意见》。对违法用地处理补办审批手续对象、补办地价、项目立项及规划选址、罚款收缴、没收建筑物的处置、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处分等政策提出了建议,目前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下发。同时,我们集中局用地处、监察支队、分局(办事处)的力量,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目前,市区第一批共111家企业,总用地面积8551.33亩,经依法处理后上报省国土厅确认,目前已经省国土厅确认同意109家企业,共6329.52亩。切实解决了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服务企业促发展。由局领导带队,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组成2个走访企业工作组和1个争取指标工作组。走访企业工作组重点走访市区企业,上门服务、宣传政策、征求意见、改进工作。至目前,已走访市区101家企业,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部分经整理后已布置落实。如在“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出台允许为补办土地出具过渡性抵押贷款证明的举措等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争取指标工作组多渠道、多方式筹措折抵指标,争取保证企业补办审批手续的用地指标需求。与此同时,经局领导研究协调,局集体会审会议讨论决定,对补办审批手续的企业将组织联合踏勘、测量。测量形成的结果可用于用地审批及土地登记发证等多个环节,改变了新建项目从审批到发证需分次测量的工作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五)整合利用出效益。一方面通过限期开工、收取闲置费、协议收回、无偿收回等途径,依法处置各类闲置土地约3100亩。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进行重新配置,解决了一批急需项目的用地需求。另一方面,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对~年以前已完成农用地转用、征用但未供地的项目,严格按照“双控标准”的要求,重新核定项目的用地面积。落户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土地利用从粗放利用型向集约利用型的转变。今年1至6月又协议收回企业内部分未用的空闲地1160亩。同时,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原有土地进行技改投入,并对市区23家企业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通过厂房加层或减少厂内绿地等途径扩建厂房,可建建筑面积42700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与现实用地需求不确定性的矛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定位与定量相一致的要求,对各类用地布局作出了刚性的规定。从几年的规划实施情况看,目前全市规划建设留用地已所剩无几,待置换耕地面积也大为减少,再加上85%的基本农田保护率是一道无法逾越的“红线”,使我市的发展空间已严重受阻。同时,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各有侧重,造成两者在规划期限和用地规模预测上不完全一致,形成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错位。因建设留用地规划指标有限,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宏观上遵循保障重点,分散实施的原则,在微观上注重集约利用,分步推进的原则,使之与现实用地需求中数量、区位的不确定性之间难以衔接。再加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限制,使规划调整难、繁、慢,审批要求高,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城市发展要求。今年凡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规划修编,必须组织土地所有权村的村民听证,使两者的矛盾更加难以协调。(二)耕地占用量大与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耕地“占补平衡”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法定义务。建设占用耕地数量的增加,必将同步带来耕地补充量的增加。经过几十年来的开发利用,可开发的后备资源的已严重不足,分析主要原因:一是滩涂资源开发已受到生态保护的制约和杭州湾产业带开发的约束,潜力不足;二是随着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全面推开,可开发的资源日益减少,且以后开发整理难度越来越大;三是耕地补充成本越来越高。土地开发的重点由平原地区转向河谷丘陵地区,成片面积小,地形地貌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单位面积投入成本相应提高;退宅退建虽已顺利开展,但因涉及到拆迁、补偿、安置、复垦
用调控手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用地结构、供地方式、土地价格。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立以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的土地供应机制。各类用地,都必须纳入市县政府统一供应渠道和管理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储备、统一管理,即所谓“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加快推进、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一是项目用地定额指标制度。按照省“双控”标准及市政府有关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用地预审、供地审查时,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根据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必须达到规定的“门槛”。二是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制度。要严格执行《绍兴市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的通知》,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建设的,要收取土地闲置费,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已闲置两年及以上的,特别是商业、旅游、金融、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要坚决依法收回,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重新进行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三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有步骤地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一方面使失地农民得到长期基本生活保障,一方面防止了随意圈占土地和浪费土地的问题,有利于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达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要以保障农民权益为重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和规模。认真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加强监督,确保新征土地补偿安置经费支付到位,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加大四项工作力度。一是加大集中调整土地的力度。通过土地集中调整、“置换”,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发挥土地资源集聚利用的效应。特别是要鼓励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统一规划,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提高区域性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无特殊需要一律严控单层厂房、严控空置与辅助面积。二是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是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措施,也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城中村” 改造腾退土地,要充分挖掘使用潜力,合理规划,积极盘活,全面利用。加强对存量建设用地的调剂,通过城市土地整理、村庄整理等多种方式,向内涵挖潜要空间,三是加大补充耕地的力度。要一手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手抓耕地的补充。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一补一”的法定义务。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积极推进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的规范化运作,实行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引进竞争机制,确保新增耕地的质量。四是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实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全面推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制度,特别是加强对投资强度的跟踪管理,坚决防止出现“虚胀”项目。对不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违约责任,在经济上给予处罚。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我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