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涉林信访工作总结_县环保局信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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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涉林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实际,确立了“抓林业经济必须抓林业稳定,抓林业稳定必须抓涉林信访”的工作思路,采取了“大接访、大调处、大排查”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处理涉林信访问题,涉林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就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调处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局根据市、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要求,开展了“涉林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涉林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经过周密部署、细致排查、耐心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涉林信访件21起,目前已办结19起,其余2起正在受理中,办结率90.47%。其中来访2起,已办结2起,来信19起,已处理答复17起。
1.干部信访责任意识得到了加强。通过组织系统内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选派信访工作人员到省、市、县信访部门参加信访信息系统业务培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做好基层涉林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
2.林农有序信访意识得到了增强。通过进一步规范机构设臵、领导接访制度、信访处理程序以及反馈答复机制,严格要求信访干部按照《信访条例》做好登记、调查、反馈以及保密工作;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向林农群众讲解林业法律、法规,公开局信访室电话和每月局接访领导及接访时间,从而转变林农过去无理上访、无序上访等观念。
3.林区安定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一方面通过持续深化林改,进一步落实林地家庭承包政策,进一步稳定、落实自留山政策,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流转制度,另一方面通过开展 “三排查一促进”活动,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维护了林区社会安定稳定。今年来我县没有因涉林问题而引发群体性到省、市上访,大运会和9.8投洽会期间林区秩序安定、稳定。
4.涉林突出问题逐步得到化解。如ⅹⅹ乡ⅹⅹ村民反映自留山被违规转让问题,经我局党委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ⅹⅹ乡ⅹⅹ群众从去年11月就联名向我县多个部门反映ⅹⅹ乡林业站某职工违规经营林木问题,我局信访人员通过五下ⅹⅹ乡,历时八个多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调处了这起信访事件。再如ⅹⅹ村民到多个部门反映其管护山场存在边界纠纷,经局党委领导和林权办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二、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涉林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林业中心工作同研
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根据林业矛盾纠纷基层性、分散性、多样性的特点,明确信访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一是调整充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开展科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局党委下发《关于2011年度科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的通知》(ⅹⅹ委„2011‟8号文),着力解决了林农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实行两月一次的信访例会制度,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部署工作,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并对没有及时调查反馈的信访件给予通报,以便及时跟进督促管理,保证调查一件,办结一件。同时着力抓好省市督办、交办的涉林信访件的调处和稳控工作。四是抓重要时期的涉林信访调处和稳控工作。为做好上大运会和9.8投洽会的维稳工作,在5月至9月期间,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活动,并对突出问题进行逐级排查、逐类排查、回访排查,真正做大运会和9.8投洽会期间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工作。
2.加强协调沟通,落实信访责任。信访工作本质上是调处矛盾、解决纠纷的工作,面对的基本上是林农群众,信访工作者在工作中充当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桥梁纽带作用,而沟通、协调、责任又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保障。因此,十分重视协调沟通、责任落实工作。一是坚持在县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ⅹⅹ系统信访工作形式分析会,适时研究稳定和信访工作态势、趋势,做到形式明、重点清;二是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坚持每月月底向市局、县信访局报送本月的信访工作情况,并建立重点报告制度,对有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到省进京上访等影响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市局、县信访局,形成多部门联动,有力形成上下做工作的合力。三是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年初给各局属单位下达信访责任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内容,明确信访责任人,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完善机构设置,畅通信访渠道。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因集体林木非规范转让、林权林地纠纷、非法征占用林地、盗砍滥伐林木以及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了各种涉林矛盾纠纷和涉林信访事件呈上升趋势,为强化涉林信访的排查调处工作,我局健全调处机构,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一是成立了涉林信访室,保证有专门的机构及时受理、调解涉林矛盾纠纷,加强信访工作力量,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和局效能办一名兼职人员抓信访工作;二是新购入了电脑和打印机,改善信访工作办公条件,同时为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启用信访信息网上系统,畅通了信访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向社会公开信访室联系方式、工作人员等情况,并编制涉林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图,以方便林农群众。
4.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整体推进。一是坚持和完善依法治理机制。遵循信访“重在调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处纠,凡是属林业合同争议、经济纠纷,积极引导双方相互谅解、相互让
利、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在调处无效情况下再引导信访人走司法渠道解决。凡是涉及触犯法律法规的信访件,一律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同时按《信访工作条例》依法规范涉林信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矛盾,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对无理缠访、闹访,蓄意制造事端的人员,给予强制带离,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坚持分类施策,灵活运用好政策。当前群众反映的涉林信访问题既有普遍性问题,又有特殊性问题,我局坚持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逐个排查,分布实施策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符合政策能够立即解决的,就当场给予解决;符合政策但一时无法解决的,就向群众解释清楚;对不符合政策的,就明确给予答复和告知。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发生。充分发挥林业基层单位解决信访问题、稳定上访群众的基础作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问题不出县。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