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工作总结_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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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是我县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第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按照贵州省《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精神,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确保了新农合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提高了农民群众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全面完成新农合目标。为使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积累经验,持续推进,现将一年来我县新农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广泛深入宣传,扩大新农合知晓率。
在新农合宣传发动中,我们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层次性、多样性,重点加强对重要政策的宣传,让农民明白看病和费用报销兑付的办法与程序,达到消除疑虑和担心的目的。实行上下联动,县、乡、村层层召开会议宣传发动,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全面安排部署新一年的新农合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
1、按时完成资金收缴工作。按照“边宣传、边缴费、边开票、边办证”的工作思路,周密部署、广泛动员、严肃纪律,完成了全县参合农民的资金收缴工作。同时,积极申请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目前中央、省、市、县配套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
2、建立基金封闭运行体系。新农合基金严格实行县统筹,专户存储,县、乡两级审核,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的办法,有效防止资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确保新农合资金的安全运行。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由县合管中心审核无误后,填写款项申请报县财政局复核审批,经认可后在银行专户拨付到合管中心支出专户帐户进行拨付。我县新农合制度实施五年多来,基金管理规范,农民切实受惠,工作成效得到群众的好评和上级的认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2010年同步实施门诊统筹和家庭账户两种模式,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提高补偿比例后,补偿基金支出明显增加,给新农合基金运行带来一定的压力。
3、规范医疗审核报销程序。严格按照《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要求,统一规范全县医疗审核程序,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对农民参合资格、患者病历、住院诊断、费用清单(处方)等逐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上报县合管中心,合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乡(镇)合管办审核后的资料进行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县合管中心财务根据提供审核无误的医疗补偿凭单,及时足额的拨付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账户,使医疗审核工作做到依法依章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廉洁高效。
4、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主动接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对新农合运行情况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顺利通过各级审计单位对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定期向县合管委汇报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在各村和定点医医疗机构每月对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助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每月一次对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监督检查,严防超标准收费、冒名顶替、伪造住院资料、造假报销、骗取新农合资金等违规行为,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坚决处理。
(三)切实提高质量,完善新农合服务体系。
1、强化医疗服务水平管理。首先,严格实行医疗机构定点准入制度。年初签订新农合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动态管理,对年终目标考评不合格的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其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从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等方面,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督促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切实维护参合患者利益。
2、加强新农合服务能力建设。首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除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新农合业务知识培训外,着重加强乡镇工作人员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分别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审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我县新农合网络报账审核系统进行培训,统一和规范实际操作程序。同时,结合下乡督导,现场帮助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各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业务能力。其次,优化政策,保障农民利益。在全县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住院医疗费用“直补”制度,极大方便农民群众;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引导农民就近就地就医,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病才到大医院的目标;调整和扩大用药范围,并对部分常用药品进行了调整,提高农民补偿水平。再次,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年举办了两次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合管办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为今后农民参合、医疗审核报销、数据统计分析等实行信息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全面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取得成效
1、农民参加新农合积极、踊跃。新农合工作实施五年来,全县各乡(镇)积极展开宣传发动,农民对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纷纷踊跃参加,参合人数逐年增加。具体数据参见表一。
2、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得到减轻。新农合制度带给农民的是实实在在的实惠,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健康保障水平有所提高,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明显提高。从05年启动报账程序以来的五年时间,我县已为20万人次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1703.79万元。今年1-11月,共为48402人次参合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745.97万元,参合农民受益率达25.32%,其中住院补偿15031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8.76%,补偿金额680.02万元,同比增长57.16%,受益率7.86%,同比提高1.14个百分点,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0.99%,同比提高4.64个百分点,人均补偿452元,同比人均增加110元,新农合统筹基金使用率达86.26%,同比提高30.57个百分点。获得3000元以上补助的参合农民322人,其中获万元以上的有31人。
3、政府形象、干群关系得到改善。新农合制度的实施,解决了农民的一些实际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了党群联系,改善了农村干部与农民的关系。广大农民对此反映强烈,普遍认为这是党和政府自改革开放以来,继土地承包责任制和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为农民办的又一件大好事。
4、广大农民医疗消费观念得到转变。新农合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得到他们的真心拥护,而且也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农民过去“小病扛、大病拖”的医疗消费观念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互助共济意识得到提高。因为门诊、住院都可得到报销,现在,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小病也看了。
5、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一定发展。新农合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门诊、住院人次明显多于以往,医疗设备利用率也有了一定提高,据调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都有所提高。
三、存在问题及2011年工作打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县实施五年来,普惠了广大农民群众,促进了卫生事业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筹资行政成本太高,每年收缴农民个人资金,政府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二是农村卫生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特别是有些乡镇卫生院条件有待改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较弱,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三是新农合基层队伍不稳定,大都是兼职人员,工作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服务能力较弱。等等。
为进一步解决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和完善新农合制度,2011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做好宣传工作。2011年农民参合自筹资金收缴工作已经启动并趋于结束,我中心将继续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农合的宣传报道,制定新一轮新农合宣传计划,指导各乡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抓好日常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组织好各乡镇新农合宣传人员的培训,督促他们加强学习,熟练理解掌握新农合政策,在宣传时实事求是,不片面、夸大或歪曲新农合政策进行宣传。同时,督促各乡镇完成2011年度新农合农民自缴资金的收缴,积极申请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2、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一是逐步推广单病种定额付费和限额付费制度,逐步扩大补偿范围;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二是继续探索推进医药费用控制制度的建设,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药费用控制方案,结合国家医改政策,实施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规范用药,着力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自费比例,促进新农合工作健康、规范有序运行。
3、修订调整补偿方案。按照省、市合医办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五年来我县新农合运行情况,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农民群众受益度、扩大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2011年我们主要从提高转诊转院或未经转诊转院起付线,降低未经转诊转院的补偿范围,避免小病大治,小病不出县的方案,对原新农合实施细则进行调整和修订,制定《2011年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细则》。
3、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乡镇“直补”后,强化乡镇合管办对本级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有效控制参合农民反映强烈的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加强对乡镇合管办的业务督导;加强新农合基金安全、科学、有效运行的监控,完善基金运行统计情况月报制,及时评估基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性;全面落实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