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议

2020-02-27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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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农委2013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及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3年,在省、市农委的指导下,在区农委的直接领导下,为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农资市场的有效供给,积极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区2013年度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基本要求为宗旨,以现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基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目标,确保权责统一。既着眼于长远,统筹规划,建立全程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又结合各地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筹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

依法监管、严格把关。依法监管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强分工与协调,发扬互助合作精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合力推进的监管机制。

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农户重在引导、教育和技术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主体,重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推行标准化。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召开例会、分析研究行政处罚工作的重点和实施步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确定全年的工作目标,对重 2

点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安排各执法机构开展了农资专项打假,兽药及饲料添加剂,渔业等执法活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狠抓源头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农委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主体目前有: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区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水产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区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渔政监督;依法委托单向法制部门备案的组织。区农技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在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相关种子、农药、化肥方面行政执法。为增强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今年聘请了市农委法规科、区法制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举办法制讲座,同时到外地及本地办案好的区县及部门参观学习,在培训中以办结案卷和日常检查记录档案为样本,开展实施行政处罚实体,程序、卷宗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搞好农业法制宣传

通过宪法日、法制宣传日,农业专项执法检查,街头活动日,科技“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日。新型农民培训,以及农业部的法制宣传年,种子执法年、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年,今年新修改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活动,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宣 3

传,全年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材料2万余份。

(四)多措并举,加大农资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

截止目前,今年通过专项整治,执法年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农资经营店156家(户),从检查结果看,全年农贸市场及农资经营单位(户)总体生产经营秩序较好。

今年组织开展了农资、蔬菜、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部分产品的抽样检查分析,目前共抽检了100个茶叶样、土壤100样,动物血青50余批次,生猪45823头,家禽35万羽,猪肉26.7万吨,鸡5.7万羽,瘐肉精40批次,350余份,蔬菜速测1000个样,从检查结果看都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总体合格率达99.8%。

三、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

1、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执法体系

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和管理正规化”的要求,以“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为目标,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

(1)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是贯彻执行农业 4

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农业行政执法规划和年度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承办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

(2)规范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农业法》的相关规定,积极争取监管局所需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费。择优选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具备农业执法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经过农业执法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3)统一执法设施和装备标准。根据市、县两级政府要求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做到有相应的专用办公场所(包括听证室、询问室、档案室及必要的罚没物资存放场所);有相应的执法交通车辆;有与工作相适应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取证工具、档案信息处理设备等执法装备。

2、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1)建立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对农产品生产区 5

域实行分类管理,确定并适时调整适宜生产区、限制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认真落实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度,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用于农业生产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要经过无害化处理,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利用《安徽日报》、《黄山日报》以及政府相关网站等媒体,及时跟进报道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

(3)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依托黄山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构建对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农资农贸市场及农业投入品实行定期、不定点的例行抽检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制度。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3、继续抓好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促进农业生产;继续搞好案件的规范建档工作,完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档案,完善农资经营户档案及其他相关工作。

黄山区农业委员会

黄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局 2014年1月15日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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