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难点与易错点总结_刑法总则易错点总结

2020-02-27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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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难点

1.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一次造成大规模损害的行为),而对那些与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不相当的行为,即使危害公共安全,也不宜认定为本罪。

2.非法将公务用枪赠与他人,可评价为永久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枪支;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使枪支处于非法持枪人的控制、使用之下的,成立非法出借枪支罪;行为人明知他人使用枪支实施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行为,而出租、出借枪支给他人的,成立本罪与相应的共同犯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处;

3.非法持有枪支罪:“持有”解释为行为人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至于形成占有或控制枪支的原因不限,既可以是以作为的方式(如非法制造枪支后)实际占有,也可以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际咱有或控制(如明知他人将枪支藏在自己的信箱里,却置之不理)

4.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是生产作业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抽象的危险犯【记忆口诀:食品假药不卫生】:①生产销售假药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④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具体的危险犯: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数额要求;②生产销售劣药罪要求实害结果;③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要求实害结果;④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要求实害结果;⑤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要求实害结果;

7.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客观行为表现三种类型:①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亦即,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制造食品;②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在非食品原料中掺入食品);③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销售,亦即,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直接将含有非食品原料的有毒、有害的物质当做食品销售 8.走私武器弹药罪中的武器弹药不包括仿真武器,对走私仿真武器情节严重的,应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论处

9.伪造货币:(1)伪造使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的行为,典型的伪造行为表现为:仿照货币的形状、特征、图案、色彩等制造出于真货币的外观相同的假货币。

10.变造货币:变造货币是对真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变真币的价值或者形态,不改变货币同一性的行为。在人民币上加工,改变其面额的,无论价值升高还是降低,都是对货币公信力的损害,成立变造货币。但是若改变货币的同一性,即改变货币的币种,就超出了变造的范围,应评价为伪造货币。

11.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1)构成要件:凡是以用于接待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均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给他人,是指从金融机构套取信贷资金后,再以更高的利率转贷给他人。

12.骗取贷款罪,指自然人或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责任形式是故意,不要求有特定目的,若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贷款诈骗罪,有高利转贷目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13.抢劫罪的核心是压制反抗,强取财物,压制反抗与强取财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14.抢夺罪的核心要件一非和平手段夺走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 15.盗窃罪的核心要件是以和平手段将他人占有转为自己占有; 16.侵占罪的核心要件是将自己占有变自己所有;

17.诈骗罪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18.敲诈勒索罪,对他人实施威胁恐吓——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法基于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19.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便利指的是利用职务上所具有的自我决定或处置单位财务的权力、职权而非利用工作机会,其次必须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20.毁坏财物罪,毁坏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消灭财物的形体,而是包括使财物的效用丧失或减少的一切行为;

21.既遂标准①盗窃罪既遂的标准:采取侵害人控制财物和受害人失去财物控制的观点(失控说+控制说双重标准)。小件物品侵害人控制就既遂;大件物品受害人失去控制就既遂;

②抢劫罪的既遂标准:取得财物(没有数额要求)或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结果; ③抢夺罪的既遂标准:事实上转移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占有状态;

④诈骗罪的既遂标准: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导致被骗人陷入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被骗人基于该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因此而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就成立诈骗罪既遂;

⑤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勒索财物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求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开始实施绑架行为就认定为着手,达到控制他人就认定绑架罪既遂。

⑥强奸罪的既遂插入性器官

⑦受贿罪:只要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受贿罪既遂;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⑧行贿罪:只要未谋取不正当利益,已经将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就是行贿罪的既遂,不要求实际谋取到了不正当利益;

⑨诬告陷害罪的既遂标准:行为人开始实施告发行为是着手,当告发行为达到了使司法机关可能采取刑事追究活动的程度时,就是既遂;

⑩贩卖毒品罪:开始实施出售毒品的行为是贩卖毒品行为的“着手”,将毒品实际交易给购买者才是“既遂”;

⑪危险驾驶罪的既遂是行为人开始危险驾驶就是既遂标准。

⑫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只要行为人实际上提供了资助,而且资金到位,就既遂,无论被资助者是否实施了相关犯罪;

⑬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既遂要求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为既遂标准。

⑭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要求行为人控制了航空器或控制了航线。⑮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不要求行为人牟利或传播的目的实现。

二、易错点

1.走私贵重金属罪,只限于从境内向境外走私,如果从境外到境内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则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

2.收受贿赂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但是司法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以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择一重罪处罚

3.走私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一律数罪并罚(走私罪与妨碍公务罪)4.伪造货币中的货币,本质属性是具有可流通性,如果伪造的是停止流通的货币,不构成伪造货币罪

5.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主体仅限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6.滥用职权的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侵犯财产等犯罪的要件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7.运输假币又使用假币的,数罪并罚,因为两者无必然联系 8.做题时看到中止未遂,先考虑有没有实行行为

9.共同犯罪中,一方行为超出共同犯罪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10.信用卡、借记卡里的钱是银行特定工作人员占有,因为信用卡、存折等只是债权凭证

11.诈骗的对象只能是财物而不能是劳务 12.单纯放贷不构成犯罪

13.贷款诈骗的主体不能是单位,公司贷款诈骗按自然人贷款诈骗罪论处 14.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编造保险事故虚假理赔,构成贪污罪 15.自伤行为无罪,帮助教唆他人伤害自己的也不构成犯罪 16.征得未成年同意摘取其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 17.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实际营利

18.强迫劳动罪中一般伤害仍构成强迫劳动罪,协助强迫劳动也构成强迫劳动罪(如招募、运送人员或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

19.诽谤必须捏造事实并散布,侮辱可用暴力也可用真实事实也可不用事实 20.亲告罪如被害人受到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检察院或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

21.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中,童工仅限于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 22.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身份犯,主体只能是邮政工作人员 23.抢夺毒品也成立抢夺罪,对违禁品的占有也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 24.汽车维修中,维修工破坏刹车装置的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25.非法占有目的,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排除意思指排除权利人的支配、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将不值得科处刑罚的骗用、盗用行为排除;利用意思,遵从财物的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单纯毁坏、隐匿财产的行为排除在盗窃罪之外

26.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中,盗窃珍贵文物的,盗窃损毁文物的属于加重情节

27.盗伐林木罪,盗伐数量要求 10 立方米以上

28.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信用卡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能是伪造的;盗窃存折本身不构成犯罪,只有到银行柜台支取存款的行为才成立犯罪,即诈骗罪

29.盗窃文物后再出售的,只成立盗窃罪,但是盗窃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文物之后出售,赠送外国人的,成立盗窃罪与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30.倒卖文物罪中的倒卖即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或转手贩卖文物,而贩卖毒品罪中“贩卖”只要有出售毒品的行为即可

31.甲杀丙之后又以丙被绑架向其亲属索要金钱的,认定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 32.饭店用餐后编造借款逃离,并没有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不成立诈骗罪

33.金融票证诈骗罪中的金融凭证,一定是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 34.伪造证件与诈骗有牵连关系,以诈骗罪从重处罚 35.侵占罪数额要求 1 万元以上

36.包庇罪,行为人作假证明包庇他人,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如果包庇对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则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国家机关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的,成立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37.包庇罪,明知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是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因为车不是赃物

38.窝藏罪,本质是妨害公安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要表现形式帮助逃匿 39.公安在查处卖淫嫖娼时,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拟制为窝藏包庇罪 40.妨害作证罪,其中教唆指示他人作伪证的,直接认定为妨害作证罪 41.窝藏毒品罪,本罪的对象仅仅指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中的毒品 42.走势、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没有数量限制 43.贩卖毒品罪不要求牟利

44.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为其保管毒品的不是非法持有毒品罪,而是窝藏、转移、隐藏毒品、毒脏罪

45.如果被勒索,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如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仍构成行贿罪 4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7.强迫交易罪由五种情形:应具有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或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等行为

48.侵犯商业秘密,强调获取秘密手段必须具有不正当性,拾捡的商业秘密不算 49.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与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之间是特殊法条与普通法条之间的竞合关系

50.利用不知情的人犯罪是间接正犯 51.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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