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总结_工程安全质量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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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便民措施。根据我市在建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我局于2009年4月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建筑质量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对质量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10人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并要求各企业明确机构和人员,尽早布置,注重实效,在人力、物力上做出相应的安排。围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保质量、抓安全,促生产”为主题,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我局组织建筑管理股和质量安全监督站开展了对全市范围内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建筑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执法安全大检查,全市共抽查市内建筑施工企业2家,外来企业20家,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8个,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施工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共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5份,停工通知书2份,共查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90多条,责令限期整改。经检查组复查均现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100%。通过检查,绝大部分在建工程未发生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工程建设整体状况良好。但 1
问题仍大量存在,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参差不齐,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还亟待进一步规范。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共性
问题:
一、工程质量检查方面
从抽查情况看,在落实质量责任制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
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质量责任制及质量行为方面:
一些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
能很好落实。
(1)有的工程项目经理变更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的工程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到现场,未能对工程质量进行
有效管理,项目经理从未到过现场,任由现场人员组织施工,施
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粗糙。
(2)有的工程项目总监不能认真履行总监职责,对现场巡
视,检查不够,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管理不到位。
(3)总包、分包管理制度不完善,特别是桩基工程分包单
位未与土建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二)施工质量方面:
1、地基、基础工程
(1)基础回填土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分层夯实。
(2)基坑积水,未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2、模板工程,部分工程支模不规范,支撑稳定性、可靠性
差,出现胀模现象。
3、砼工程
(1)施工缝、梁柱构件节点处夹渣现象较多。
(2)剪力墙板根部接缝处漏浆,剪力墙板或柱胀模等现象
仍然存在。
4、钢筋工程
(1)保证钢筋位置的措施落实方面还有一定问题,有的措
施不完善,特别是负弯矩钢筋位置的控制。
(2)少数工程砌体拉结筋设置不规范。
5、工程控制资料及工程管理资料
(1)钢筋出厂合格证的抄件或其复印件未按规定注明原件
存放地点及出厂数量和生产批号,无抄件单位的抄件人签名,这
一现象较普遍。
(2)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反映隐蔽内容过于简单。
(3)一些含桩基的工程在基础验收记录中漏掉桩基子分部。
(4)一些工程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不能针对工程实际,有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完善。
(三)施工现场管理方面:进场材料的保管和存储大多数仍
不规范,钢筋堆放未按照规定进行上覆下垫,少数施工现场甚至
将砂石混堆。
(四)、建筑节能:这项工作在我市虽已基本开展,但许多
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性的认识不足,有的建设单位认为建筑节能提高了工程造价,要求施工单位减少或取
消建筑节能施工,使建筑节能的执行率大打折扣。
二、安全生产检查方面
(一)施工用电方面: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JGJ46
-2005规范,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四个一”即一机一
箱一闸一漏保的基本要求;临时用电方案针对性不强;线路架设
不规范;职工宿舍用电较为混乱。
(二)脚手架搭设方面:部分工程无脚手架搭设方案,卸
料平台与脚手架混搭,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存在立杆间距不标准,扫地杆、剪刀撑、小横杆设置数量不足,无挡脚板,架体立面封
闭、水平立面封闭不严等违规情况。
(三)机械设备方面:主要是施工机具转动部分无防护装
置,电锯、电刨无挡板和防护罩,卷扬机使用倒顺开关,塔吊基
座积水,井架、安全保险装置不齐全或虽有安全装置未起到作用,中、小型机械保养差。
(四)模板支撑、基坑支护方面:模板支撑体系凭经验搭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模板架体缺少扫地杆、斜拉杆,立
杆间距偏大,基坑支护措施不到位,对坑边荷载的堆放、邻近建
筑物和重要管道及道路的沉降观测等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未设
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面:部分工地门卫管理较差,个别工地无门卫值班;仍有工人没有配戴安全帽、安全带进行作
业;“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场地硬化、材料堆放、垃圾清
运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职工宿舍、食堂卫生条件较差。
(六)安全管理方面:部分工地对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执行不够;施工组织设计缺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
审程序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有的工地特种作
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落实较差;个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缺乏
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对规范、标准了解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建筑质量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结合海
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琼建监
函[2009]82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
知》(琼建监函[2009]78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督查专项治理行动,并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使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业主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遵
章守法,完善质量责任制度,使工程质量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2、继续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在保障性
住房和商品住房及量大面广的住宅工程建设中,落实建设部《关
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推动施工企业开展住宅
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活动,消除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切实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3、在我市监理覆盖面迅速提高的情况下,要大力加强对监
理单位的管理力度,监理从业人员,特别是现场监理员,要持证
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把不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和人员清理
出去,使我市监理队伍素质及工作质量水平得以迅速提高。
4、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高,从我市情况而言,严格
控制单位工程分项工程过多分包,除了总承包单位对某分项工程
无技术力量而对外分包,凡总承包单位有技术力量施工的分项工
程,坚决不予分包。
5、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的舆论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建筑节能的认识程度,尽快提高节能设计、应用水平,适合我市实际的外墙外保温体系,节能门窗体系,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节能工作的最终受益者。
6、继续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7、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8、认真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上岗的检查、查处工作。
9、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0、搞好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下大力度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内容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各个工种的培训学习;二是加大督促施工企业对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
11、继续努力抓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我局加大对创建文明工地的指导,研究制定创建文明工地的奖惩措施,使施工企业在文明工地创建中得到相应的回报,激励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使我市的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树立典型,以样板引路,推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的开展。同时有机会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
12、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调查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对隐瞒事故不报、谎报或拖延不
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重处罚。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将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的资质、建造师的资质、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评选以及先进企业等各种评比紧密结合起来。
经过质量安全大检查,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局将继续巩固成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争取实现本年度的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文昌市建设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