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上半年工作总结_环境监测站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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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中疫控发【2017】7号
关于呈报《乌拉特中旗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乌拉特中旗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随文呈上,请审示。
乌拉特中旗动物疫病预防控中心 2017年7月3日
巴彦淖尔市动物疫控中心、旗农牧业局抄报: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自治区动物疫控中心、乌拉特中旗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今年,我旗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充分发挥其工作职能,切实做好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认真开展了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边境疫情巡查,血清学监测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监测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流行病学调查
制定了《乌拉特中旗2017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坚持每月的13-20日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苏木镇、嘎查(村)进行流调。截止目前,我们调查了全旗10个苏木镇和2个牧场:主要分为重大动物疫病流调、外来牲畜的流调及地方病的流调。今年累计流调44个规模场,5709户散养户,流调畜禽69.71万头只羽。
牛口蹄疫、牛布病、牛结核、疯牛病流调4个养殖场,流调散养户,共流调1200头。流调散养户991户,共流调3472头。羊口蹄疫、布病、棘球蚴、羊痘、小反刍、羊三病流调规模养殖场28个,共流调35620只,散养户2034户,共流调547585只。鸡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流调规模养殖场11个,共流调86500羽,散养户1659户,共流调15611羽。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猪瘟流调规模养殖场1个,共流调240口猪,散养户1025户,共流调1136口。马传贫、马鼻疽流调散养户350户,共流调6424匹。炭疽流调规模养殖场28个,共流调35620匹只,散养户流调了3395户,共流调554009匹只。狂犬病、犬温热流调散养户1800户,共流调2394条。
二、疫病监测工作
检测牛口蹄O-A-I型150份,羊口蹄疫O-A-I型1560份,高致病性禽流感213份、鸡新城疫110份,猪瘟239口,猪结构蛋白检测35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39份,合格率均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上。羊非结构蛋白检测321份,29份阳性;布病检测正在进行中。包虫病检测羊血清551份,27份阳性,阳性率4.9%;检测犬细粒棘球幼抗原300份,36份阳性,阳性率12%。另外,协助自治区疫控中心定点监测实验室采集3个中型羊场羊血清和O-P液各75份;协助市疫控中心实验室采血120份。(其中牛30份、鸡70、猪20)圆满完成年边境疫情监测、监测报告以及样品送检任务。
外调监测工作:监测39只羊(小反刍兽疫、布病三个项目)。
三、圆满完成送检任务
我旗做为自治区34个包虫病防治工作重点旗县和19个边境旗市以及国家动物疫病定点监测工作开展地之一,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照重点动物疫病监测点监测计划、规定程序、时间和数量,圆满完成上半年边境疫情监测、监测报告以及样品送检任务。负责完成20个存栏100只以上羊群进行采样,每群采集1周岁以上成年羊血清10份,共200份;辖区内设为固定监测点的3个中型羊场羊血清和O-P液分别75份。协助自治区疫控中心完成自治区春季动物疫病集中监测送检任务。送检市疫控中心集中监测任务715份样品(其中羊血清和OP液及眼拭子各195份、猪血清20份、牛血清30份、鸡血清70份、犬血清10份)。圆满完成上半年边境疫情监测、监测报告以及样品送检任务。
四、做好各类信息定期上报工作
按照《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管理规范》的要求,每月25日前按时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完成上报当月“动物疫情信息月报”和“动物疫病监测信息月报”的填报工作。
五、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上半年,举行了“2017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动员培训大会”,培训全旗防疫员179名。我中心分别派多名技术人员,参加了自治区疫控中心举办的“2017年全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讨培训会”和巴彦淖尔市疫控中心举办的“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培训班”。通过培训,促进了技术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为我旗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六、加强兽医实验室整改及生物安全管理 为了改善实验室的“环境”,提高安全性,环保性,智能性,淘汰一些老旧的,不能使用的实验设备、仪器,及时更新满足现有实验的仪器,力争为我旗疫情监测工作提供严谨的实验数据。今年我中心进行了实验室改造,土建工程主要是对上下水及供电等实验室有生物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更换了部分实验边台及中央实验台;新购置通风柜、药品柜、货架等;严格落实兽医实验室责任制,落实了责任人,与兽医实验室工作人员签订了生物安全责任状,建立健全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兽医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种菌苗、样品等管理制度,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可靠。
七、抓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边境疫情监测工作十一个巡查点发挥了最大的功能,今年巡查到死亡的一级保护动物蒙古野生驴一匹,二级保护动物黄羊9只,并在实验室做炭沉反应检测均为阴性。4月份边境动物疫情观察报告员分别在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边境和巴音乌兰苏木图和木嘎查边境拍摄到的野驴群。5月17日上午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边境疫情观察报告员海山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被困于网围栏内的团羊,经观察生命体征无异常后报告旗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
为及时掌握和报告境外动物疫情动态及野生动物活动状况,当地兽医站积极配合旗疫控中心,做好了流调工作;做好了疫情巡查;同时与边防派出所、林业公安定期联络。
八、包虫病防控情况
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了犬定期驱虫,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配合犬驱虫工作。苏木镇兽医站负责人领取和分发驱虫药,村级防疫员负责投喂犬驱虫药,犬主签字确认并负责服药后五天内犬只拴养、犬粪深埋或焚烧。犬驱虫时间安排频次为每月驱虫一次,全旗应驱虫犬20915条,目前犬驱虫6次,累计犬驱虫104575条,犬驱虫率达到100%,发放犬驱虫药吡喹酮1500瓶,从而有效防控包虫病的发生。
今年牛羊脏器检查237份,无阳性。基线调查2100只,全旗羊感染抗体检测551份,阳性27份,平均阳性率4.9%,个别地区阳性率较高。犬流调20915条,全旗犬粪抗原检测300份,阳性36份,阳性率12%。对阳性率高的石哈河镇和牧羊海牧场申请了包虫病的免疫。
九、H7N9流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流调摸底
到目前为止全旗42个鸡场全部完成流调,存栏16.4万羽鸡,散养户共流调1436户,存栏3.4万羽鸡,无异常死亡现象。
(二)疫情排查监测
我旗开展禽流感紧急流调6个规模养殖场、10个散养户15.3万羽鸡。共抽检采集429份样品,进行了H5和H7禽流感抗体监测。
(三)加强活禽调运检疫监管工作
严格执行农业部第2516号公告要求,认真做好活禽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特别是在近期从外省调运的活禽引起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法,严格家禽跨省调入检疫,依法查处运输、经营、屠宰未经检疫或不合格活禽行为,规范记录记载,实现可追溯管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四)开展消毒灭源
组织兽医技术人员和各养殖场户,在补免的同时全面对各类存栏畜禽的圈舍、饲具及饲养环境全部进行消毒灭源工作,突出重点,易发生禽流感风险较大地区的畜禽圈舍及饲养环境进行彻底消毒灭源,最大限度的消除疫情隐患。
(五)整治关闭畜禽交易及屠宰点
加强活禽交易监管,配合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强化活禽交易休市、消毒制度,落实了“一日一清、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放”(简称“1110”制度)措施的综合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好活禽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活禽进货检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活禽,查验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禁止销售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
(六)对新增补栏的家禽进行补防补免
各苏木镇及养殖场对新增补栏的家禽及时进行了禽流感补免。共补免5.1万羽鸡,做到了不留免疫死角,确保了免疫密度。
(七)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实行日报制 对禽流感防控的严峻形势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科学防控,将国家、自治区的疫情排查、监测流调检疫监管消毒灭源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了应急值守工作。强化了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全力做好H7N9流感防控工作。实行每日疫情排查、监测流调、检疫监管、消毒灭源、禽类调入调出情况上报制度。
(八)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强化人员应急培训及防护工作,足量储备应急防控物资。如有突发情况做到果断处置。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经费不足,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验室设备老化,亟待更新,部分老旧设备不能满足现有工作需要。
(三)实验人员短缺,现有人员学历不高,业务技术及实验操作技能不高。
(四)实验室专业技术培训有欠缺。一些新的实验方法缺乏专业专项培训。
(五)建议监测和流调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保证保障实验工作按时有序进行。
(六)建议加大实验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断“输血”。适应新的兽医实验室检测需求。
(七)提高实验室人员待遇,实验室人员属于高危特种工作,应当出台制定特殊的津贴,以提高工作积极性,请上级部门呼吁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文件。
(八)建议适当增加边境动物疫情观察报告员待遇,解决燃料和野外防护物资。
(九)边境疫情巡查点工作不完善,需要配套相应的政策、措施以及必要的专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