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节能工作总结_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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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09年节能工作总结
根据南府发[2009]4号《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南节能办字[2009]9号《南明区2009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做好各项节能工作,现将2009年度节能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年节能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各种节能宣传活动。在空调、照明开关、饮水机等处张贴温馨提示,以增强机关干部节约能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节约用电。办公楼公共区域的照明采用节能灯具。在满足基本照明的情况下,适当减少一些灯具并规定开关时间,加强用电管理巡视,杜绝长明灯现象。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3、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到及时检修、排除故障。在绿植养护中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4、节约煤气。严格执行煤气使用制度,冬季采暖时间从11月1日调整至11月15日,中午休息时间不供暖,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停止供暖。
5、实现政府节能采购。根据南节能办字[2009]9号《南明区2009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南明区各乡办相关部门节能灯推广任务分配表“的规定,我中心购买并推广了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浙江阳光)1.5万只,高压钠灯(上海亚明)数只,较好地完成了区政府布置的节能灯推广工作。
二、2010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节能宣传工作
宣传区委、区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广节能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介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大家对节能工作的关注和认识。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三)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工作
进一步做好机关用电、用水、用气的节约工作,优先考虑采购通过国家认证的节能产品;另外加强机关办公室用纸、机关公务车用油的节约工作,继续加强节约型机关的建设工作。
南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