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上报工作总结的通知_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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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体青字[2011]26号
关于省级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上报201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绥中县体育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辽宁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工作,促进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的培养。根据辽宁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的工作安排,请各市将辖内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在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体育局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及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二、年度工作总结须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总结内容
1、各传统项目学校所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等基本概况;
2、各传统项目学校参加各项赛事及向上级体育院校输送运动员等情况;
3、各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活动经费投入及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总结内容
1、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项目开展的基本概况;
2、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项工作开展的运营情况;
3、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助经费使用及其它经费投入情况。
(三)国家级、省级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总结内容
1、各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开展特色活动的内容等基本概况;
2、各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各项工作开展、运营等情况;
3、各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资助经费使用及其它经费投入等情况。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市体育局相关部门,将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省级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总结的文字材料统一压缩到一个文件夹,注明市体育局名称,于2011年11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anvi227@163.com。所有材料不接受越级上报。
四、请各市体育局相关部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能报送,将影响本年度经费的下拨工作,如无故不报送总结材料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此项经费资助。联系人:安威
电 话:(024)23206042 传 真:(024)23206041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浑南四路8号 206室 邮 编:110179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