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张)_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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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总结及2012年
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县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对我县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目前为止,我县已顺利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依法取缔全县19家非法沤浆厂(池)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要求取缔小造纸厂的通知》(龙政办〔2011〕160号)要求,今年6月24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取缔非法造纸沤浆厂(池)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整治全县境内19家非法沤浆厂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将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沤浆厂依法坚决取缔。从6月26日至6月30日,县政府通过综合执法,累计组织400余人次、大型机械7台次连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断水、断电、对生产场所进行拆除等措施,依法彻底取缔了全县19家非法沤浆厂(池),拆除其地面建筑物和附属厂房设施,捣毁非法造纸沤浆池约8000 m。
2、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任务
我县高度重视淘汰造纸落后产能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先后下发多个针对性文件,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继2010年底集中力量依法取缔20家无照经营非法小纸厂后,今
3年以来,对证照不全的小纸厂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对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淘汰的造纸落后产能设备予以拆除。2010年12月县经贸局、工商局和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责令本县境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停止生产的通知》,责令原持有工商执照的19家小造纸企业于2010年12月25日起停止生产,县工商部门依法注销了其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今年7月份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责令关闭上杭县境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造纸企业的决定》、《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2011年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7月10日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上杭县连丰纸制品厂等14家小造纸企业、37条生产线(包括工信部公告2011年淘汰6家造纸企业)实施强制停电停产措施,责令上述小造纸企业及生产线于2011年7月31日前自行清除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拆除造纸生产设备、设施;8月2-3日,县政府组织县经贸局、环保局、工商局、财政局、监察局进行联合验收,已彻底关闭小纸厂14家,淘汰落后造纸设备37台套,拆除锅炉17台,淘汰落后造纸产能5.65万吨,COD减排481吨,NH3H减排11吨,NOX减排16吨,SO2减排115吨。拟保留造纸厂已有上杭润华纸业有限公司、上杭东兴工贸有限公司2家造纸厂按照环保要求,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通过市县相关部门联合预验收,其他拟保留3家造纸厂,也按有关环保要求正在实行全面停产整治。至目前,整治小造纸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提前完成了省、市下达给我县的淘汰落后造纸产能目标任务。
3、淘汰工业硅冶炼厂及水泥厂工作有序推进
上杭县茶地鸿发工业硅厂已于2011年2月完成淘汰关闭,上杭县溪口万鑫隆冶金厂已停产关闭;上杭县吊钟岩水泥厂已完成设备拆除,清理附属设施和成品、半成品,于2011年12月下
旬淘汰关闭并通过市县级相关部门联合检查验收。
4、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收取差别电价电费
2011年我县收取大金刚水泥厂、畲山福利水泥厂、金竹水泥有限公司、吊钟岩水泥厂4家水泥企业差别电价电费12万元。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龙淘办《关于上杭县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征收整改的通知》([2011]6号)要求及县经贸局、物价局关于收取水泥企业差别电价电费的文件规定,进行了对照检查,对过去差别电价电费的补收和今后的收取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宣传淘汰落后造纸产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意识和环保意识,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得到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为做好我县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我县及时成立了上杭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负责统筹协调淘汰落后产能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和编制全县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和规划,做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落后产能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实施。
(三)注重部门联动,提供有效保障
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财税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防取缔和淘汰关闭企业偷产偷排、死灰复燃,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对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企业,各司其职,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落实联合整治关停措施。如县工商局按照程序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县经贸局对所有列入关停目录的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并对私自转供电行为严厉查处;县环保局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四)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2011年我县淘汰关闭14家造纸企业、37造纸生产线全部按期完成关闭淘汰任务,支付补助资金555万元、奖励资金185万元,共支付资金740万元;关闭年产7.5万吨水泥上杭县吊钟岩水泥厂支付补助奖励资金225万元,累计支付补助奖励资金965万元。全部由先由县财政统一垫付。对淘汰的企业经过现场核实,确认其设备拆除到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进行验收后,已将专项资金全部下拨到各有关企业。
(五)积极引导企业转产
鼓励和支持被关停企业进行转产,开展空闲厂房改造,对按照规划积极配合拆除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在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对其土地开发利用优先予以支持。相关部门在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和规划要求的条件下,转产其他项目,在用地、用电、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和优惠。
三、主要成效
1、我县淘汰关闭落后造纸企业数量多,淘汰落后造纸产能
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密
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采取提前部署,提前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也为我市淘汰落后造纸产能起到表率作用,推动其它县市的淘汰淘汰落后造纸产能工作。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
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2011年我县率先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关停取缔了一批污染严重的落后小造纸企业,有效地促进了造纸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造纸行业在我县旧县河、黄潭河等重点流域污染问题。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赞扬和支持。
四、存在问题
省、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出台,操作比较困难。在资金补贴、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置、企业的后续发展等方面还没有完善的配套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五、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1、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证造纸厂12家及消减生产线造纸厂1家,计淘汰落后造纸产能6.72万吨。
2、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硅冶炼企业1家,淘汰落后产能约0.28万吨;水泥企业1家,淘汰落后产能24万吨; 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需补助奖励资金1278.6万元
附:上杭县2012年工业行业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