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五五”普法总结_教育局五五普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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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交 通 局
“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交通中期工作总结
鞍山市交通局在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中,按照中央、国务院和中宣部、司法部及省委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鞍山,打造法治交通”这个重点,认真抓好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在岗职工、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交通工作,依法强化了全市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和公路路政管理,依法规范了公路运输企业及个体业主的经营行为,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全局法治化建设,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在岗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懂法、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使全地区交通行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2006年以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2006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交通行业的特点和实际,认真抓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国家各项基本法和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普法学习与宣传教育,圆满地完成了“五五”普法启动阶段各项任务和实施阶段部分工作任务。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区分层次,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在“五五”普法中,我们根据对象不同、职责不同、工作任务不同的实际,做到突出重点,区分层次,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普法学习。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层。2006年以来,我们组织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干部,通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局机关周三学习等形式先后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政务公开管理条例》等八部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交通行业法规;认真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相关知识,并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于2007年组织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学法和受教育面达98 %以上。通过普法学习,使党员领导干部掌握了邓小平法制理论的基本观点和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了执政能力。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和机关干部层。我们利用举办培训班、系列讲座、上岗证考试和学习会等,先后组织学习了《五五普法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超限运输治理规定》等交通行业法规,受教育面达95%以上。通过学习,使行政执法人员、2 机关干部都能较熟练地掌握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依法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廉洁执法的能力,增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是职工群众和社会从业人员层。主要是通过开大会宣传教育、以案讲法、发宣传单和有关资料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道路安全管理条例》、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超限运输治理规定》等行业法规,受教育达五千人次。通过学习,使职工群众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了解了与自己工作、生活以及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法制观念,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为打造法治化交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在“五五”普法中,我们根据交通行业执法特点,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抓好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1、组织专项法规宣传。“五五”普法期间,我们结合国务院九部位联合开展治理公路超限运输专项行动和征稽打击黑车专项治理行动,利用市五大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请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北方晨报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有力度的宣传报导,形成了较大舆论氛围。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使广大市民和车主及时了解了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确保两个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展开。
2、举办和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一是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2006年以来,共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执法证》。二是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答卷。局机关和基层各单位共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答卷4次约900余人次。
3、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积极主动与市法治办、市司法局宣传处进行沟通联系,按要求组织各单位宣传干部和主抓法制宣传教育的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种法制宣传培训和每年的全国普法宣传日活动,并利用宣传板、橫格标语、电子屏幕、电子网站等进行宣传。
4、充分利用其它时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干部学习、党员上党课等时机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利用参观法制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影视、行风检查整治等活动抓好宣传教育;三是利用春运、治超、汽车维修业管理等时机对交通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完成“五五”普法任务
1、切实加强领导。局党委对“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视,列入工作议程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一是组建了局“五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从局到基层各单位都明确了主抓部门和人员,明确了责任,明确了任务,全局形成了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的领导体系。二是制定总体规划,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市“五五”普法规 4 划,我局结合实际制发了《鞍山市交通局2006---2010年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出五年的总体规划和实现的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三是积极组织征订普法教材,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需要。
2、抓好普法教育检查。我们把普法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一部分,每年半年党建工作总结时,都对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和总结
3、坚持普法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相结合。“五五”普法期间正处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期,我们充分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这个载体,推动普法工作进行。
二、依法治理交通情况
2006年以来,鞍山市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五五”普法的任务、特点,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交通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和谐交通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执法监督为重点,以责任追究为手段,狠抓了“五五”普法期间治理工作,提高了交通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了全市交通事业稳步协调发展。
(一)健全机构,分工负责,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市交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的也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同时,对《交通局实施〈纲 5 要〉工作任务分解表》进行了完善,重新界定了机关各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所担负的职责,明确了执法权限。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责任清楚、目标明确,逐级负责的执法管理体系,强化了“五五”普法期间的依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职责意识。2006年以来,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提高执法水平,市交通局建立了权责一政、责任到岗到人的执法责任机制,完善了相关的规定制度,较好的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几年来,市交通局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按照交通部和省交通厅的总体部署,结合鞍山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采取了边清理、边制定、边完善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建设不断有新的发展,行政执法职责意思不断得到增强。先后制定完善了《鞍山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鞍山市交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鞍山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鞍山市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制度。从而进一步明确执法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规范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的程序、时限和权限,明确了依法做出决定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不失职、不越权。
(三)严格把关,狠抓培训,强化队伍素质
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是实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关键 6 因素。为此,市交通在执法人员的管理上,做到了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准入关。执法单位需要新进执法人员的,由单位提出人选,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合格后,填写《交通依法行政人员登记表》,报市级行业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查、考核,符合条件的由省交通厅统一核发执法证件。二是强化培训关。市交通局通过抓好岗前培训,提高新调入人员适应工作能力;通过抓好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新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通过抓好年度培训,提高自学和更新知识能力。2006年以来,市交通局先后组织路政、运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3次,执法资格考试3次。全地区交通系统共参加700余人次,及格率达97%,对不及格人员进行了再培训和补考。三是完善退出关。市交通局采取定期岗位轮换与随机岗位轮换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四结合”形式强化对执法队伍的管理。通过建立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制度,在执法队伍中逐步形成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管理机制,保证了执法队伍的高素质。
(四)狠抓监督,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市交通下大力,狠抓了执法监督及执法监督网络建设,从多个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目前,没有一起因执法不当而发生群体上访事件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通过完善法制工作机制进行监督。市交通局制定了《交通局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做到了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严 7 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同时还规定对重大法制工作事项列入行政办公会会议议程,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市法制工作会议,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典型案例,纠正执法中的偏差和不足。
二是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进行监督。每年根据局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组主考、部门间互评的评议考核机制,充分体现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促进部门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又使各部门间在交流中找到差距,激发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通过执法检查进行监督。几年来,依据工作安排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市交通局深入基层监督检查13次,其中年度工作检查5次,暗访检查6次,专项检查2次,检查交通执法人员近100余人次,纠正执法行为20余起,下发监督检查卡30余份,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及时通报。
四是通过制度进行强化监督。我局结合本系统的情况,制定完善了《鞍山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鞍山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和《鞍山市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使每名执法人员都做到警钟常鸣。
五是利用外部环境进行监督。市交通局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聘请群众义务监督员进行监督,定期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有效形式,倾听他们对交通依法行政队伍的意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投诉、申 8 诉、控告和举报,切实解决问题,取信于民,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
(五)突出重点、治理有力,我市交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狠抓了公路路政管理和道路运输秩序,针对群众放映强烈的交通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较好地维护了鞍山地区的交通秩序。
1、在路政执法方面
路政综合执法活动是公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几年来,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市公路处牵头,组织大规模的综合执法活动10余次,出支执法人员200余人次,运用执法车辆50余台次,行程近5000余公理。共清理堆占2018余处9350平方米,清理幌牌421个,处理路产案件36件,破案36件,结案率100%,共收取路产赔偿费248万元。拆除临时建筑72处约475平方米,先后同12个村镇签定了公路路管理示范村(镇)协议。这些活动的开展加大了路政执法力度,打击了占道违规行为,保证了公路的畅通。
2、在运输执法方面
几年来,交通运输执法坚持“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的工作方针,以“整治市场、规范秩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突破口,在强化道路运输秩序取得了新突破。
在货运市场上,严厉查处违章货车站点和无证货运配载、9 信息服务站点。开展了全市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依法查处违章车辆 200余台,有效打击清理了货运线路垄断经营权的违法行为;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道路货物运输配载、信息业专项治理活动,会同工商局对125家配载业户进行了整顿;开展了清理整顿货车乱停乱放活动,会同交警、城管部门下发了《通告》;开展了全市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市70余业户参加。
在整顿占道市场上,清除扰民修车现象。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清理整顿,不间断地对市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和居民区内占道和扰民修车业户进行打击和查处。市运输处共出动500余人次,动用车辆120余台次,发通告 300余份,查处200余件次违章业户。下发违章通知书123份,处罚决定书42份,法院强制执行4户。初步解决了占道修车严重、影响极坏的老大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