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总结_专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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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阶段性总结
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推动各地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工作安排,市局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农产品市场销售整治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专项活动
(一)整治兽药使用行为以整顿兽药使用主体为抓手,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强化养殖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养殖场严格执行安全用药各项制度;向养殖场发放安全用药资料,指导其规范用药。鼓励养殖场开展健康养殖,提倡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督促饲料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兽药使用,从源头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以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销售者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畜禽及水产品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
(三)加大宣传
积极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生产经营业户的守法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了全社会对畜禽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认识。开办了培训班一期,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30余人,与养殖场签订责任书30余份,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发送易懂、精炼的宣教短信40余条。增强了涉牧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内控能力,促进涉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
二、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对全县范围内农村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以“五毛”食品、“五无”食品以及农村消费量较大的饮料、乳制品、冷饮食品、调味面制品、膨化食品、休闲小食品、各类糖果、肉制品、糕点等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了经营主体资质情况,索票索证是否完备,是否有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仿冒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的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等。
三、批发环节专项
(一)规范食品批发企业的主体资格行为 我局重点对食品批发企业主体资格进行检查,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实际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与许可审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着力规范主体资格。本次专项治理的过程,发现10家企业存在主体资格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已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规范食品批发企业的经营行为。
我局执法人员在这次专项治理过程中,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检查是否按照条件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检查是否销售变质、超过保质期、假冒、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三)、加强对食品批发企业监督抽检。
我局以公众消费量大、风险度高的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生鲜食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即食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频率,加强后处置工作,对抽检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处置,及时准确公布抽检信息。
四、桶装饮用水专项活动
(一)加大监督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行政审批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经营情况进行了清查摸底,本次清查切实做到了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资格合清、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明。并对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其主体责任,让其在各自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加大宣传力度
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挂横幅12条,出动执法人员进行宣传的方式,使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实现消费安全。
(三)加强督查力度
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对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保质期等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是否虚假标示;是否存在自行灌装贴牌销售,回收桶盖保存条件是否卫生,是否使用回收废旧塑料制成的桶和盖等问题。对有问题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其落实到位。
五、流通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 我局迅速组织人员对全县范围内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冷库等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逐户的检查整治,整治活动从规范主体资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确保“两证两章”三个方面入手,严格检查肉及肉制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重点检查生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确保问题猪肉不流入百姓餐桌。对冷库经营证照、肉品存放的卫生条件、冷冻温度、存货登记等项目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业户提出了立即整改要求。
六、网络食品销售专项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行政许可平台提供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网络在线与线下实体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网络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共摸查出网络食品销售者70家,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对网络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其主体责任,让其在各自网站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我局还对辖区内经营情况好、社会公信力高的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了约谈,向其介绍了“12331网络食品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相关工作流程和模式,引导其申报“12331网络食品消费维权服务站”,我局在自主申报的单位中,经过评议和实地考察,在众多申请者中优中选优,首批设立5个“12331网络食品消费维权服务站”,分别是“睢县掌合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南省老家乡实业有限公司”、“商丘赶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睢县巨人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睢县胡海松网上销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