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检查总结_矿山安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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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督促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两条2500吨/日新型熟料干法线、一座9Mw余热发电站、2×12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和阜阳舜岳6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各一个,熟料、水泥年生产能力共计500万吨左右,年工业总产值近10亿元,是淮南市水泥生产大型骨干企业。公司党委、董事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将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列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公司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新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健康预评价和安全、职业健康控制评价,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对老旧水泥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完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设施,做到了生产、建设、发展与安全和环境治理同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我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省、市对“六打六治”和省《关于开展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安办[2015]22号)、市《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淮安办[2015]36号)的要求,公司党委、董事会高度重视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 1
真抓好上级文件和公司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措施的落实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公司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 为了做好公司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成立了汛期“三防”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曲新光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杨新华副经理担任,公司其他副经理和副总工程师担任副总指挥,成员有调度室、工会、纪委、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办公室、安监科、供应科、矿山分厂、特车部、财务部、保卫科的领导组成。“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物资供应、矿山(堤坝)防汛和后勤保障四个工作组,并明确指挥部领导成员的职责分工。同时为了确保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公司决定成立矿山分厂雨季“三防”指挥部,具体负责公司矿山分厂雨季“三防”工作,组长由许绍平、常开惠担任,副组长由刘军、孙志新、王宝军、耿培标、黄振峰担任,成员由矿山分厂的技术人员和班队长组成。其工作重点是对矿山采石场暴雨后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检查和应急措施的落实,以及对六台阶低洼处排水系统、破碎系统生产和防汛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
今年公司已做好了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人力准备。在汛期来临之前,公司就制定了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每天都有公司领导和基层单位的领导值班,同时未雨绸缪,在五月初,就备足备齐“三防”物资,对全公司的“三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矿山分厂在汛期每周进行二次 “三防”专项检查,重点是矿山的排水系统、边坡及岩头,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加强安全法制学习,依法落实安全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后,公司非常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邀请了市安监局领导到公司给高管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讲解,通过讲解公司高管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内涵和新《安全生产法》的要义,为公司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为使公司广大干部职工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年初,公司对中层干部、班队长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并进行考试。矿山分厂还组织职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岗位责任制范本》等。公司为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上述法律法规责任,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水安监[2014]4号)和《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水办发[2015]73号)。这二个文件明确公司高管和中层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责任制,是公司依法治安的体现。
三、认真开展“六打六治”和“打非治违”活动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六打六治”和“打非治违”活动,董事长、总经理亲自安排部署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副总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安监科、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矿山现场作业人员参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舜岳水泥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制度,进一步
规范矿山安全秩序,消灭违章和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工作目标。把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矿山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矿山分厂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67号令《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对照矿山的《安全标准》、《程序文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员工安全手册》等规定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确保了公司矿山的安全生产。
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通知》(皖安〔2015〕7号)、市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淮南市“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通知》(淮安〔2015〕7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经理、安全副总担任,成员有其他副总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顾旭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基层各单位都相应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开展十项安全生产活动,使广大干部和职工增强了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为公司生产创造了安全、健康
和稳定的环境。
在省、市、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舜岳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有序的发展。今年以来,各级安监局、经信委等部门多次来我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督查,对在公司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给与指导和支持,有力地督促和支持了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此也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把我们公司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好,再上新台阶,同时,也请与会的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