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总结_献血法实施总结

2020-02-28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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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献血法》实施情况总结

《献血法》的实施,是我国输血事业的重大改革,是党和国家关心群众疾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也标志着我国血液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管理的新阶段。输血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环节。无偿献血是改善我国输血工作落后面貌,解决血液资源匮乏,保证血液质量的最根本的措施。《献血法》实施十三年来,葫芦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使我市的无偿献血事业取了长足进展,六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城市”这一殊荣。现将贯彻落实《献血法》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献血法》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1、政府重视,加强领导,监督得力

随着输血事业的不断发展,根据我们葫芦岛市输血工作实际状况,市政府为规范血液管理,早在1995年决心推行无偿献血制度,并出台了《葫芦岛市公民义务献血与医疗用血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在当年开始大规模实施无偿献血,使我市的无偿献血比例大幅提高,到了1997年,我市临床用血主要以无偿为主。为保证《献血法》的顺利实施,于1998年出台了《葫芦岛市公民无偿献血暂行规定》,对实施无偿献血工作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使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在1998年临床用血已100%来自于无偿献血,顺利地实现了由有偿献血向计划无偿献血的转变。为更好促进输血事业的发展,规范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工作,我市于2003年出台了《葫芦岛市公民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办法》,对于献血者招募、无偿献血宣传、血液应急保障、临床用血管理等做了新的、更加全面的规定,为我市的输血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加强无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贯彻落实《献血法》,我市于1995年成立了市献血办公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及乡镇街道也按照《献血法》的要求,成立了献血办公室或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组织体系,以加强对献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做好献血工作。随着无偿献血工作的不断发展,献血办公室的职能也不断发生着变化,由前期的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无偿献血计划指标为主,逐渐变成了以宣传、动员、招募和建立固定无偿献血队伍为主要工作的机构。

在出台相关政策的同时,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实施情况,市卫生局每年都要向上级机关汇报我市无偿献血及献血基金使用情况,并多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对我市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很多对无偿献血事

业发展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因为有了上级机关的重视和得力的监督检查,使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稳步前进,并取得很大成就。

2、深化献血体制改革,调整无偿献血格局

1995年,市献血办公室成立后,根据《葫芦岛市公民义务献血与医疗用血暂行管理办法》精神,着手组织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并于1996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无偿献血活动,并将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施行后,我市的临床用血已100%来源于无偿献血,顺利地实现了由有偿献血向计划无偿献血的转变。计划无偿献血是由献血办公室向各单位分配献血指标的形式,以保证血液的来源,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各单位为完成计划指标,一般都采用高额补贴、休长假等办法来鼓励员工参加献血,以完成献血任务。长此以往,无偿献血工作将会走入误区。为保证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市献血办公室继续深化献血体制改革,于2000年开始开展了由计划无偿献血向自愿无偿献血过渡和转变工作,并于2001年1月彻底取消了计划献血指标,实现了计划无偿献血向自愿无偿献血的转变。具体做法是将流动采血车驶向街头,利用广播、宣传板、宣传册、献血标语、献血咨询等多种方式向过往行人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提高群众献血意识,逐步提高街头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实现真正意义的无偿献血。

随着献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献血办公室适时调整无偿献血格局。2000年以前,形成了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农村为辅、机关事业单位为补充的格局;2000年以后,适时调整为自愿无偿献血为主、计划无偿献血为补充的格局;2001年自愿无偿献血已成为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

3、常抓不懈,广泛宣传

无偿献血,宣传先行。为深入贯彻《献血法》,市政府不断加强对其宣传工作的领导,保证宣传投入的落实,充分利用无偿献血的领导组织体系,将《献血法》的宣传深入贯彻到基层。各级献血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和采供血机构除日常宣传外,还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10.1” 《献血法》实施纪念日、“6.14”世界献血者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内容丰富的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各新闻单位也积极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营造献血光荣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自1998年以来,市献血办公室和中心血站每年都召开无偿献血组织者座谈会和用血单位座谈会;2001年,市政府对献血先进单位、献血先进个人和无偿献血优秀组织者进行了表彰;每年印制了3万余份彩印宣传册,创办了《葫芦岛献血》报;从2004年起,围绕“6.14”世界献血者日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组织召开了“葫芦岛市无偿献血功臣座谈会”、“游园会”“文艺汇演”等活动;引进了语音查询系统、指纹识别系统、短

信收发系统,为血站和献血者之间真情互动提供了高科技的纽带。

4、加强管理,完善服务

为营造一个温馨的献血氛围,创建一个方便快捷的绿色健康通道,市中心血站分别于2003年、2008年,对献血环境进行了综合改造,购置全自动采血椅、液晶电视机等,让献血者感到心情愉悦并消除紧张心理,以提升服务水平,以更好的保留献血者。近年来我们重点抓了血液质量和献血服务建设。2004年市中心血站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量体系认证,在 2006年“一法两规”颁布实施后,市中心血站于2007年建立了新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09年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再次改版,使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宜性、有效性进一步得到加强,以保证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逐年提高,并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认可。

市卫生局在加强对血站采供血工作和医疗机构用血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基础上,还成立了“葫芦岛市临床输血技术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保证血液安全,提高我市输血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更深层次的贯彻《献血法》保证医疗用血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的精神。

二、实施效果

《献血法》颁布实施十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下,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及广大血液系统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通过广泛宣传,深入细致的工作,外树形象,内练素质,抓管理,提升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葫芦岛市无偿献血工作取得很大成就,共六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并在省内率先实现临床用100%来自于无偿献血。至今为止,未发生过“血荒”,未发生过因用血发生经血传播疾病感染病例。

三、存在问题

1.随着新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我市用血量每年以10-20%速度进行增长,特别是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用血量增长的压力越来越大。

2.临床用血不合理情况依然存在。

3.血站为纯公益性组织,在接受社会捐助方面没有得到重视。

4.在公益性广告宣传方面,各类媒体和广告行业组织支持不够。

四、对修订《献血法》建议

1.建议对献血者年龄(18-55)进行适当调整。

2.献血间隔(六个月)进行适当调整。

3.增加血站接受社会捐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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