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斯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总结_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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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斯乡2011年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
工作总结
尼勒克县木斯乡位于县城东南86公里处,西与自治区巩乃斯种羊场接壤,东与新源县相邻,南濒巩乃斯河,218国道横穿牧区,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农牧结合的牧业大乡,全乡土地面积为105.469万亩,其中草场面积为100.689万亩,耕地面积为3.68万亩,森林面积为1.1万亩。乡辖9个行政村(其中6个牧业村,3个农业村,村干部45人)、15个站所、4所九年制学校和1所完全小学,(其中在编教职工172人,在校学生2357人)、9座清真寺,共17个党支部和15个团支部,全乡总人口2472户12146人,由汉、哈、回等五个民族组成,其中哈族占9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2011年GDP本年11405万元,较上年增长16.64%;全乡纯收入本年4933万元,同期增长17.37%;其中种植业本年纯收入1587万元,较上年增长13.55%;林业本年纯收入174万元,增长40.8%;牧业本年纯收入1752万元,增长15.47%;全乡工业本年纯收入198万元,增长13.13%;建筑业本年170万元,增长17.06%;交通运输业本年193万元,增长12.95%;商饮业本年137万元,增长14.6%;服务业本年165万元,增长15.15%;农牧民出县境外务工本年491万元,增长30.35%。全乡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089元,人均增收670元,较上年增加17.37%。
乡派出所1个,干警4名,乡治安联防队1个,30人;参与治安联防、建立了一支10人组成的协警队,村治安联防队9个,队员90名;“十户联防”组织213个。对维护我乡的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并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巷道长挂牌上岗制,十户联防制、站岗巡逻制、邻村治安防范联动制管理,织密了防控网络,有效预防了各类案件的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011年以来,我乡平安建设工作在县政法委、平安办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自治州、尼勒克县《关于开展平安乡镇、村(队)、校园、单位的意见》为依据,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争创“平安乡村、校园、单位”为载体;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流动人口管理为主攻方向;以强化综治工作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基层基础建设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抓领导责任制落实为主线;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遵循科学发展观,依法治乡,按照“经济发展是主题,构建和谐社会是目标,平安稳定是基础”的总体思路,围绕服务大局,强化领导,多措并举,打造平安木斯,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加大治理防范力度,着力构建综合治理防范体系,形成“大综治、大稳定”的工作格局,把我乡建设成为稳定和谐的“平安木斯乡”。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木斯乡党委、政府站在维护全乡稳定大局的高度,牢固 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创建平安乡、平安村、平安小巷、平安家庭工作为目标,严格落实平安创建责任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推动了平安建设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责任到位,确保有人负责。乡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指导各村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治安组织建设,健全了融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为一体的综治网络,各站所社加强了内保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是宣传到位,确保入脑入心。乡党委严格按照尼勒克政法委、平安办关于平安创建工作“五个一”活动,不断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采取下村、入户、面对面的与老百姓进行宣传,使其了解平安村、平安小巷、平安家庭创建知识,认识到平安创建的重要意义。每个村都建立了平安创建宣传栏,全乡粉刷永久性墙体标语320幅,制作平安宣传栏40余个,各类宣传块板15个,悬挂宣传横幅64幅,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并采取宣传车、广播喇叭、汉语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创建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上下联动千家创,万人防范保平安”浓厚氛围。
三是制度到位,确保有章理事。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并把构建“平安木斯,和谐木斯”纳入到“十二五”规划中,使这项工作达到党委有决定、政府有规划、办事有机构、落实有依据的“四有”要求。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了村、站所、学校、个体工商户在“平安创建”活动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了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制定了考核奖惩细则,每月对“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对措施得力,创建活动开展好的村、站所和个体工商户,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在全乡通报批评,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了分解责任,传递压力,确保条条有压力,块块有责任,上下有信心。通过落实综治委成员例会制度、述职制度,使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四是投入到位,确保有钱办事。乡党委、政府从“稳定也是经济效益”的思想和“花钱买平安、投入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确保了平安创建的经费投入和硬件建设。投资10余万元配齐平案办办公设备和巡逻车、电子监控、彩电、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投资万元用于平安创建宣传经费,在乡政府驻地及各清真寺喷制或悬挂永久性反分裂、防渗透横幅120余条,制作平安创建、群防群治、巷道长、十户长职责等永久性宣传牌17个。
二、强化三大网络建设,夯实平安创建的防控基础 一是强化了信息监控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稳定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全乡共配有105名信息员、18名联络员。各村每周由村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各村每周将矛盾纠纷情况向乡平安创建办公室上报,乡每半月召集各村信息员、联络员召开专题会议,信息员、联络员也可以随时向乡综治办、派出所报送各村可能存在的治安隐患和信访苗头。二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建设。加强了调解中心力量,做到了人员、制度、报酬三到位,乡司法所设立民事纠纷调解庭,进行诉前调解,实现了化解矛盾走在诉讼前的目的,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服务,真正让调解中心发挥应有作用。各村成立调解委员会,配齐了9个村的18名调解队伍,专设信访接待室,利用村干部和无职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发挥民间调解优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对调委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调解中心,为解决问题赢得时间,真正织起了一张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调解网络。近年以来,乡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0件,调解率95%;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种纠纷120件,调解率91%,做到情、理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晓之依法,使大部分群众都较为满意。近年未出现一起集体上访案件,无民转刑案件。
让群众吃好饭,更让群众睡好觉,全乡9个村全部建立了治安联防组织,采取义务和适当补贴两种方式,全乡共组织120多人参与治安联防,并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十户联防制、站岗巡逻制、邻村治安防范联动制管理,织密了防控网络,有效预防了各类案件的发生。在加强村级站岗巡逻的基础上,我们还以工作区为单位,分别开设了木斯村、牧业村、洪阿德尔村3个治安警务室。设立警务人员3人,由派出所工作人员担任警长,与派出所110报警系统联网,负责昼夜巡逻、堵截、治安、调解民事纠纷、重点人群管理、普法帮教、服务群众等工作,一旦出现警情,警务室能够及时出警,增强了警务工作快速反映和处置能力,真正实现 了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延伸。另外,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不断探索创新治安防控机制建设,构筑起多层面、立体化、全覆盖的高效技防网络。在乡大院及学校、木斯村、畜牧三站等重点单位设置了4个全球眼网络监控装置,对乡政府、七站八所及进入人员和车辆进行监控。在农户中积极宣传科技防范措施,真正做到了硬件软件都有,确保软件不软,硬件更硬。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生各类治安案件8起,查处8起。刑事案件共发3起,侦破2起,破案率为60%,同比下降13%。
三、突出重点、治理乱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抓好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我乡外来人员较多,管理难度大,为此,乡党委、政府根据“健全组织、摸清底数、落实措施、多方配合、严格管理”的要求,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重点加强了工地和出租私房、用工户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具体责任,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调查、登记、发证管理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规范有序。
为做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我乡专门成立了流动人口清查登记领导小组。在清查登记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各项法律知识。通过宣传使来我乡打工的流动人员更好地明白的权利和义务,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使他们能自觉遵守本村的各项规章制度,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二)积极开展打击盗窃摩托车、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盗窃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犯罪现象,有效遏制各类刑事案件上升。乡党委专门成立了木斯乡预防、打击盗窃摩托车、自行车案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由乡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乡武装部、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抽出专人组成,综治办配合派出所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负责制订全乡盗窃摩托车、自行车问题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打击盗窃摩托车、自行车案件的具体工作,及时向各村下发专项整治文件,通报各村工作开展情况。综治办、司法所在整治工作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经常深入农民居住区、学校就如何预防摩托车、自行车被盗进行常识性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手段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宣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族农牧民群众自我防范的意识。
(三)大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及清理电力设施区域内障碍物的专项整治活动。为了有效保护全乡电力设施安全供电,我乡根据县综治委文件精神,成立了专项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障碍物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针对全乡辖区内的电力设施进行了有无障碍物的清查,并在清查中及时处理了建筑和树木等各种障碍物,同时做好说服村民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障碍物对电力设施的危害,使村民自觉配合我们拆除障碍物。目前共清除障碍树207棵。
(四)全面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活动。为加强我乡辖区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使全乡农牧民合法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我乡成立了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经过仔细的摸查,全乡共有地面卫星电视接收器350台,在检查中我们在各村张贴宣传资料,走家串户,在全乡范围宣传合法使用地面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有了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法规意识、管理意识,既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又使群众明白,卫星电视是有偿收看的国家资源,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必须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批、办证后,合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让群众了解私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是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行业、文化市场、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要把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行业)、重点物品存放点(仓库)作为管理控制的着力点,堵塞犯罪空隙,消除安全、食品安全隐患。一是对特种行业要严格审批程序,集中审批权限,严格控制总量,规范管理办法,取缔违法经营;二是加大对文化市场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力度,加大对网吧、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不良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坚决杜绝贩卖传播淫秽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封堵色情等违法网站和有害信息和黑网吧及从事赌博活动的游戏厅,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三是要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管制药品、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深入地开展专项清理清查行动,建立起县、乡(镇)、村(居)三级重点物品安全管理网络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禁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遏制重特大恶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快构建公共应急体系,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卫生安全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在继承以往行之有效的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同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管理工作成效。切实尊重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参与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
乡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列入综治考评重要内容。对全乡2011年来回归的刑释解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和清查,现全乡有刑释解教人员2人,成立了2个帮教小组,每个刑释解教人员都有2名责任人负责帮教。同时,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聘请派出所所长、干警、司法所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和兼职法律辅导员,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法制教育和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今年来,法制副校长以及政法干警到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讲座3场次,受教育学生1900余人。2011年以来校园内未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五扎实推进,努力做好反邪教工作。
今年,我乡开展了以“崇尚科学、关爱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并成立了乡反邪教协会,并于4月20日,在我乡开展大规模反邪教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在每个行政村进行宣传,同时发放宣传单,在宣传活动中受教育群众达1500人次。在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乡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村督促指导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一是开展“联片帮带”活动,每个党员联系一片,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使反邪教警示教育入耳、入脑、入心;二是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反邪教宣传活动,并对2名法轮功曾习练者进行了回访。
六、立足防范,建立禁毒长效机制。
按照家长—组长---村长---乡长四长责任制的要求,初步建立起了禁毒的长效机制。以世界禁毒日活动为契机,先后开展了乡机关、各村、学校及各单位、站所创建无毒乡、无毒校园、无毒单位活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到98%,创建后巩固率达100%,并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展开对禁毒知识,吸毒的危害等进行宣传,全乡宣传覆盖面达95%以上,签订家庭承诺责任书户数达100%,目前我乡没有新滋生吸、贩、毒人员。
七、积极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预防工作。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联合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要求各村、站所、学校重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预防整治工作,使全乡社会治安秩序保持良好,同时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八、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
乡党委及时对宗教事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年初,制定了乡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制度、定期谈话制度等,对清真寺的宗教人员进行了考察并建档立案。坚持每月对各寺的阿訇进行一次谈话,了解撑握清真寺内部的活动情况,并督促包联清真寺的领导干部经常性地向宗教人士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乡宗教活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尤其是对从南疆来我乡打工的流动人员,做好其思想教育和登记工作,随时了解其活动动态,要求他们每周只能在所居住村的清真寺作一次“主麻”乃麻子,不得干扰清真寺的正常活动。
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
在工作中,我们在抓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的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好的做法及经验,努力地为以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辟新的途径。
十、学习和借鉴典型经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稳工作。
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村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我们要紧紧围绕“乡级如何抓村级稳定,村如何抓巷道稳定”这两大课题,借鉴好的乡的典型经验,在我乡搞两个试点,也按照宣传发动、推动实施、对照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有序推行“维稳十步工作法”的实施,以点带面,从而稳步促进村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证。进一步强化村级组织“抓稳定促发展,抓发展保稳定”的责任意识,突出村党支部这个核心,各村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在全乡上下形成乡、村、巷道三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二〉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巷道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作用,在成立村级联防队的基础上,配备一名村治保主任,建立“巷道长”和“十户长”工作机制,根据实绩落实补助奖励。二是实行民警驻村工作机制,坚持“警力下沉”,为全乡各村配备民警,实行“一村一警”制度,构建村级“一名驻村民警、一名治保主任、一名调解主任、一支治安巡防队”的“四位一体”组织网络,形成职责联承、纠纷联调、法制联普、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
〈三〉健全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排查机制。积极发挥乡、村的主观能动性,对危安刑事解教人员、外来流动人员,本地外出人员,情况不明人员,社会闲杂人员、有零散朝觐迹象人员等“十类人员”定期开展排查,逐人建档,了解其基本情况和社会背景,密切掌握其现实表现,并实行分类监管,逐人落实监管责任人,确保监管对象不脱离视线。二是健全情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情报信息网络,实行“日报日清”制度,同时,针对各村的实际,在乡指导组的指导下成立处突领导小组,制定村级应急处突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处突应急能力。三是健全调处工作机制。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乡信访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实义务调解员队伍,形成乡村两级联动、专业调解业余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按照先村、再乡的程序,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对重大疑难问题,乡里解决不了的,上报一级,实行县、乡、村联合调处,做到“一件纠纷、一套方案、一调到底”。
十一、存在的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由于我乡地域较大,对一些偏远村的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工作做得不够。
(二)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木斯村清真寺问题仍未解决。
(三)主要是防范措施不到位,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回顾一年来我乡平安建设的创建工作,有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签定的责任书,一项一项抓落实,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巩固提高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为营造一个“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的木斯乡而努力奋斗。
木斯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