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与案例总结_刑事法律与案例分析

2020-02-28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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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中的刑事犯罪 班级: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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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小就被家长、被老师要求要读中国四大名著。在这里我要说,它们之所以成为名著,必然是有一番道理的,并不是我在这里找一些里面的、从现在看有那么一些不合法的犯罪现象,就能撼动四大名著在我国乃至世界的地位的。

从文学价值来说,四部小说可以说是中国文学中最辉煌的篇章,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是登峰之作。

然而既然我们现在学了《刑事法律与案例》这门课,我们就要以犯罪的眼光回到那个法制还不太健全的社会,来仔细剖析那些一个个经典桥段。以现代的眼光;批判的看四大名著。

一·西游记

《西游记》里的角色各异,形象之丰富,是其他神话小说不可比拟的,角色多了,关系网就会变得复杂,社会矛盾也是会更加突出,违法犯罪的行为也就显得多了。

猪八戒: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猪八戒用暴力的手段强占高太公之女,把其禁闭于一个小房间里,让其作为他的妻子,干涉了高太公之女的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甚至是人身自由,以满足一己之私。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观音:包庇罪

在通天河内有一条鲤鱼精,为了吃到唐僧肉冰封了通天河,捉到唐僧,孙悟空没办法救援,在无可奈何之下,请求观音出手降妖,鲤鱼精原是观音池塘的的一条鲤鱼,因为长期听观音讲经而成精,其下界后观音并不知情,直到孙悟空到紫竹林求助才得知此事。在得知次情况后还帮助鲤鱼精逃匿,包庇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孙悟空:玩忽职守罪

孙悟空被封为了弼马温,从他上任之日起,他就应该是国家工作人员了。孙悟空在任职期间也算是尽心尽力了,后来也不是故意想把天马放任不管的,而是嫌官职太小伤了自尊才走的。所以孙悟空构成玩忽职守罪。牛魔王和玉面公主:重婚罪

牛魔王的原配妻子是铁扇公主,但由于孩子红孩儿的原因,两人关系恶化,常年分居,牛魔王久不归家,后又因寂寞空虚结识了玉面公主,两人出于自愿结婚。牛魔王明知自己是有妇之夫而与玉面公主结婚,明显出于故意。而玉面公主明知牛魔王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也有故意,他们俩破坏了刑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罪。

二·三国演义

领导黄巾起义的张宝兄弟三人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为口号,率众攻城略地,誓欲推翻东汉王朝,按照刑法规定,张氏兄弟的行为构成了武装*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两罪中对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都可以处无期徒刑。

十八路诸侯败董卓进入洛阳后,孙坚在建章殿南一井中偶得传国玺,隐匿不报,犯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

袁术从孙策处抵押而得传国玺后,僭号称帝,公然反叛国家,制造分裂,犯分裂国家罪。

关羽在家乡解良杀人而逃难江湖五六年,是杀人在逃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当地的司法机关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过五关斩六将,犯故意杀人罪,但事出无奈,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赤壁之战中,周瑜决定火攻,并指挥,是放火罪的主犯,庞统教曹操将战船连在一起,是从犯,黄盖直接去放火,是实行犯,和刘备抢劫刘璋一样,犯罪过程是复杂的共同犯罪

三·水浒传

从《水浒传》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代中国社会的世道艰难、人心险恶、矛盾纷争,也应该可以从中了解古代中国的违法犯罪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观念和文化。

1、杀人

《水浒传》中所描写的杀人案件很多。粗略归类,可分为奸杀、仇杀、斗杀、谋财害命和激情杀人。潘金莲和西门庆共谋杀害武大郎、杨雄诛杀潘巧云。

2、抢劫

所谓明抢暗盗,抢劫是一种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水浒传》所描写的时代里,抢劫案经常发生,到处发生。这是因为到处有土匪,遍地有强梁。如,鲁智深由五台山前往东京大相国寺,一路上即遇到桃花山强抢民女的小霸王周通、赤松林剪径的九纹龙史进和瓦官寺霸占僧寺的生铁佛崔道成和飞天药叉丘小乙。

3、盗窃

盗窃是暗中窃取。时迁受吴用之命偷取了徐宁的金甲,构成了盗窃罪。

4、渎职

杨志押运“花石纲”,在“黄河里,遭风打翻了船,失陷了花石纲”。后来,他替梁中书押送“生辰纲”,又在黄泥冈上被人劫走。可以说,他是两次犯了渎职罪。第一次渎职,他上下打点,被赦免了罪;第二次渎职,他情知难赦,干脆

落草为寇。

5、谋反

《水浒传》中最典型的谋反者是梁山泊的好汉们。梁山泊集团是一个典型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这一集团又是由诸多谋反小集团和谋反个人组合而成。

分析《水浒传》中的犯罪的原因吧,大概就是

1、政治原因

整个官僚集团对于社会下层民众就形成为只有统治、管束、剥削,没有信任、保护、服务的单向的政治压制。这种政治压制剥夺了民众全部的政治权利,迫使民众要么躲避政治,远避官府,要么铤而走险,奋起反抗。铤而走险奋起反抗之日就是走上犯罪道路之时。所以,可以说,皇权体制下构成的以皇帝为核心的官僚政治集团对民众的单向的政治压制的这样一种统治关系,是造成许多民众犯罪(尤其是谋反犯罪)的根本性的原因。

2、经济原因

社会经济状况和个人经济情况往往是造成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3、文化原因

犯罪的文化原因指犯罪者因自己的文化观念或环境的文化影响等原因而犯罪。武松杀潘金莲和西门庆是为了兄弟大义。这种“义”不仅是武松个人的一种观念,而且是当时社会民众普遍接受的观念。正是因此,武松作案自首之后,阳谷知县和东平府尹都有意回护他这个“仗义的烈汉”,不仅私下里改轻案情,还替他求人情,从而使得武松只受到较轻的刑罚。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水浒传》反映的犯罪防控

1、犯罪预防

犯罪是一种对于统治关系的反抗形式。在古代中国,统治阶层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对于犯罪,自然会采取一些预防措施。这其中当然以法律为最主要的防控犯罪的工具。法律对于一般民众的威慑作用是巨大的。

2、犯罪控制

区别于犯罪预防的犯罪控制是指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件的控制。对已经发生的犯罪事件的控制,一是为了防止犯罪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二是为了防止犯罪者进一步犯罪。为此,从《水浒传》的具体描写来看,古代中国社会的统治者们采取的手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刑罚制裁,二是军事镇压。

四·红楼梦

作为封建社会百科全书的《红楼梦》,举凡政治、经济、社会、宗教、文化、家庭、生活,几乎无一不带给人探究不尽的话题。但有一个方面涉足者寥寥,这就是法律。这本书只从一个案件来分析。

薛蟠故意杀人案。

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构成条件有两个:一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二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薛蟠作案时年龄应是十四岁。罪犯的刑事责任年龄,应以犯罪行为发生之时为准。我国现行法规定,年满十六岁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薛蟠涉嫌故意杀人,须按上述八类重犯罪承担特殊刑事责任,十四岁已到责任年龄。官府当时缉拿薛蟠,说明依清律他也当承担责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对自己的行为同时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通常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除非有精神病。薛蟠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

犯罪客体: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是人的健康权。薛蟠的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都直指受害人生命,侵犯的是人的生命权。

犯罪的客观方面:在人的意识支配之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这是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薛蟠指使手下家奴打死冯渊,实施了积极的危害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上面列举了我国四大名著的一些刑事犯罪案件,但是这丝毫不能掩盖四大名著在文学方面的光辉。但应该说,以古典文学作品所描述的社会生活内容为素材,探索古代中国的犯罪、法制、治安等等问题,也是一条可行的路径。可以给我们现代人一些启示和借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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