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食品安全总结_县商务局食品安全

2020-02-28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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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2011年度食品安全总结

2011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区政府对肉品安全和酒类管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维护了市民的切身利益,确保了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绩及做法

1、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今年商务局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强化措施,不断加强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食品卫生法》和酒类管理工作特点,结合我区的实际,通过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有效地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肉品、酒类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通过抓好建章立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肉品、酒类管理知识学习培训,这样使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肉品、酒类执法队伍更加团结、有力,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加深对《食品卫生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认知。

为了加大对《食品卫生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肉品、酒类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卫生法》“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深刻理解和认知,我们采取了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和网络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积极参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举办的“3.15”诚信、维权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板、展示查获的各类病死猪肉、白板肉、假冒酒,同时开展了真假酒识别、现场咨询鉴别、对比真假酒活动,解答消费者提出的辩假、防假、识假及有关食品酒类管理等相关知识。今年我们共向消费者和肉品生产、肉品经营、酒类经营单位发放《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批发、零售规范》、《识别假酒方法》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主要宣传随附单制度,广泛宣传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实随附单的重要意义,使之家喻户晓,营造共同遵守《条例》和《办法》的规定氛围,为有效地开展我区食品安全、酒类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1)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查处私屠滥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查处私屠滥宰窝点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确保城区定点屠宰率100%,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规范生产过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进场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场肉品合格率100%,检查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三是规范经营活动,对制售注水肉、以次充好,经营病害肉的不法商贩,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依法查处,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共开展打击“地沟油”“瘦肉精”“食品非法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查处生猪违法案件12起,查处未经定点屠宰生猪产品3000多公斤。

(2)酒类批发许可和零售备案登记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重心之一,按照《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大力宣传酒类批发许可和广泛发放酒类备案登记程序资料。使酒类经营者了解到为什么要办理和怎样办理酒类批发许可和零售备案登记。为搞好登记办理工作,完善登记办理程序,我局工作人员克服了我区城乡结合部多,网点分散,工作人员少等困难,主动上门办理备案登记。对证照暂时不全的经营户采取先登记、后补手续的办法,从而加快了酒类备案登记的进度。对政策不清楚,不愿办理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我们首先下达了宣传告知书,然后不厌其烦,不怕反复的宣传解释政策,口头动员与书面通知相结合,督促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截至十一月底,全区共换发酒类批发证66个,新批了9家酒类批发企业,注销了不合格批发企业16家,办理酒类备案登记1030家(其中零售754家、餐饮酒吧276家)。为实施《随附单》制度和行政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生产企业方面,我们重点护持两家合法企业,在法律咨询、技术支持及营销方面都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对于小作坊、家庭式生产点,我们深入(转载自中国学子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调查,做好了摸底,并下达整改通知。2008年7月1日全面执行《随附单》制度以来,我们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随附单》领取登记、使用与管理办法,并

下发到每个酒类批发商,对前来登记的批发户都耐心细致的讲解使用《随附单》的发放、领取、登记、保管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到了酒类批发没有办理许可登记及《随附单》领用要求不达标的坚决不发随附单,防止将随附单发乱,失去其控制作用。截至十一月,已办理领用《随附单》手续66户,发放《随附单》1020本,为全面规范酒类批发行为,净化酒类市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夯实了法规基础。今年3月到11月按照省商务厅的指示文件,我局组织工商、公安、质监、药监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060人次,检查340家;查获假冒国产名酒五粮液、茅台酒、水井坊、剑南春、枝江、酒鬼酒、国窖1573、王朝葡萄酒、长城葡萄酒、洋酒系列10多个品种共计1000多瓶,货值100多万元,查处酒类违章违法案106起,立案处理29家,其中1家品种繁多、数量较大,当事人已被永定区公安分局刑拘。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酒品和违规经营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安全酒”,为构建和谐有序、正常合法的酒类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我局多次组织与茅台、五粮液、长城、王朝、水井坊、国窖1573、酒鬼等生产厂家,打假办对辖区市场进行检查查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通过全面整治酒类市场,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净化了酒类市场,对保障广大市民喝上“放心酒”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坚持每逢重大节日和酒类销售旺季,组织联合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切实打击了不法经营,酒类商品经营市场呈现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竞争有

序、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办案经费捉襟见肘。由于商务执法大队是自收自支的单位,经费除财政预算15万元外,其余全靠自筹,工资及办公经费问题一时还无法解决,应享受的福利待遇一时还无法兑现,影响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食品安全工作隐患很大。

2、屠宰执法暴力抗法严重。屠宰执法人员经常面对一些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手持屠刀且情绪容易激动的不法屠商,执法人员难以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3、违法经营行为更加隐蔽,制售假“技术”越来越高。许多制假酒窝点大多隐蔽在城乡结合部或农村的居民院落中,如果没有人举报,执法人员很难发现。且常常是昼伏夜出,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专业化作案和智能化作案的特点,使酒类执法困难重重。同时制售假的手段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而发展,仿冒产品更加逼真,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即使专业人士凭肉眼也难辨真伪,给查处工作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4、部分案件取证难、执行难。特别是部分酒吧的洋酒,无法鉴定其真伪!调查取证是办案获得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比如当事人不肯签字、按手印等,这就给办案工作带来难度。

三、2012年工作思路

一是再度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肉品安全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加强食品安全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肉品、酒类经营者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自觉性,确保我区肉品、酒类流通市场的健康和安全。

三是进一步规范肉品、酒类经营行为,严格对肉品的检疫检验、对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类经营企业要及时整改,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和规范经营管理。在酒类商品交易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保证酒类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健全酒类商品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放心肉”、“放心酒”工程。

四是继续搞好肉品和酒类市场检查,规范肉品和酒类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努力提高识假辩假能力,特别是普通且畅销的白酒品牌,熟练掌握其包装特点,为识假打假奠定基础。对名酒和红酒,争取和厂家联手,让其专业人员来承讲解识假技术要领,从而提高执法人员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净化肉品和酒类市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为使我区肉品和酒类行业进入到一个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上去,我们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肉品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做的更好,更扎实,推动我区肉品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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